這個社會或個人能為家暴受害者做什麼?
看看以下數字,真為這些生活在驚恐中的孩子和婦女感到難過,
希望積極的關懷和幫助 ,減少進行中的家暴事件, 釀成更巨大的災害.
求神憐憫台灣,管教這地的淫亂敗壞,主呀~把復興賞賜給我們吧!
只有祢自己是避難所. 安慰者. 幫助者 .
http://www.tw-angel.com.tw/force.html
〔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更新日期:2009/05/11
經濟不景氣、失業人口增加,據內政部統計,民國97年家暴通報婦女較前年成長9%,攜子求助的比例也增加;善牧基金會企劃部主任蔡宓苓說,在普遍的結構性失業下,受暴婦女有增無減,目前全台4個安置受暴婦幼的庇護家園幾乎快爆滿。
內政部統計,家暴通報被害人96年女性有5萬2773人,97年增加到5萬7276人。
蔡宓苓說,求助個案中,大多合併毆打與精神虐待,女性脫離家暴環境,還須面對經濟與獨自教養孩子的沉重負擔,母親攜子求助的案例中,約有8成子女曾直接目擊暴力、聽到雙親激烈口角,或間接看到家中施暴後凌亂的場景、母親瘀青傷痕等,成為家庭悲劇的隱形受害者。
她說,許多家長以為孩子還小或未親眼看到就沒影響,其實在長期的陰影下,會傷害孩子的信任感,長大後不自覺地複製暴力模式,影響相當深遠。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處
◎ 97年家庭暴力通報案件計7萬9,874件,較96年約7萬件增加10.0%,續呈逐年增加趨勢,其中兒少遭受暴力案件增幅達20.0%。
◎ 97年家庭暴力通報案件以婚姻、離婚或同居關係暴力占58.3%最多;惟兒少保護案件所占比重逐年增加,由94年之14.2%增至97年之21.4%。
◎ 97年家庭暴力通報被害人計7萬5,438人,其中女性占75.9%。婚姻、離婚或同居關係暴力案件被害人中,女性高達9成,兒少保護案件被害人中,則以男性占52%略多。
◎ 按通報來源別統計,以醫院通報次數占36.9%最多,警政單位占36.7%次之,來自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者占16.8%居第三;若與96年比較,以113專線通報所占比例增加4.4個百分點最多,顯見民眾對113專線利用率漸增。
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保障被害人權益,我國於民國87年6月24日公布「家庭暴力防治法」,隨後設立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促使通報管道深入民間,並統合政府資源成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積極協調教育、社政、警政、司法、衛生、醫療院所等相關單位,共同建立制度化之通報體系以加強個案管理。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