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大到神不能饒恕的罪 ,也沒有小到神可以容忍的罪
當我犯罪的時候,通常會先有點罪疚感,.
但當我習慣了以後(比如說抱怨或批評),
我就會給自己一個合理化的解釋:,
比如說:對方就是該罵等等....
這些狀況每每都要在我...
適應自己的狀況還有些沾沾自喜時,
就是罵到爽以後 ,
甘願了!
情願了!
在親近神或敬拜禱告讀經時,
被聖靈提醒或光照.
若不願意這種曠野的狀況會持續很久,
就是硬心...
若甘願了, 經過禱告, 神就挪去,
這是我的生命經驗,
也是常常折磨自己的方式.
聖經上說:如今這些都不定罪了..
上帝不是等著挑毛病的上帝,
上帝是等在身邊 ~
隨時給我們支持的上帝.
赦免是神給我們最大的禮物,
如果拒絕就是羞辱了十字架所成就的救恩,
因為-上帝是愛!
所以如果你真心悔改,
就停止責備自己,
停止說自己不配,
快快離開罪....
往前行進.
不要停留在自我指控苦惱或懊悔中.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馬書八章1~2節)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