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進雄的回憶
國內篇(1941-1968)
108祖母
母親在生育我之後仍然是去當人家的全日幫傭,照顧我的責任就由祖母扛起,所以我和祖母的關係特別親切,是其他孫子所不可及的。聽長輩們說,尤其是母親過世後,祖母把對母親的愧疚與懷念都轉化到愛我。好像到了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祖母還在替我洗澡。昔日物資缺乏,平常的日子是不殺雞吃肉的,只有在節慶或拜拜時才有肉品可吃。我的飯都是祖母為我料理的,有殺雞時,我少不了有一根雞腿。在我們的經濟情況有了大改進,比較有豐盛食物的時候,祖母總會在我的碗底先墊上魚、肉,加上白飯後又放上一般的菜餚。那時我還不能領會祖母的用意,每每吃完了白飯後,高興地大叫我的碗底還有好吃的東西,讓祖母有點尷尬。雖然祖母的地位在家中是最高的,沒有人敢批評一句,畢竟顯得對我有點過分偏愛。
在搬到七賢三路後,鼓山區的房子就出租給人家,租金歸祖母收取,作她的為零用錢。祖母小時候纏過腳,日治時代因政府的政策把纏足給解放了。祖母由於長年辛勞工作,已很能適應纏足解放後的腳步,走起路來並不困難,所以去收租的時候都是用步行的。從新家到舊家,估計約有二公里之遠。小學低年班的上課時間是半天,所以我有很多的時間陪祖母去收租,同時會見一些舊日的玩伴。祖母於收完租金後,照例一定會帶我到鹽埕區蓋在大水溝上的夜市吃東西。我們最常吃的是各人一碗筒仔米糕、一顆滷蛋,加上一碗四神湯。這在當時的家境已算是相當的花費了。除了收取租金,我也經常陪祖母去聽歌仔戲。我志不在聽戲而在有東西吃,同時更有得到零用錢的可能。但也因此學會了很多戲裡的詞句。在我已是成家立業之後,四嬸母還常常慈愛地提到我小時後在家裡所唱的歌仔戲詞,說嘴邊經常掛著『不然、便罷』的口頭禪。後來全天上學,沒有時間陪祖母收租、看戲,任務就交給了四叔父的大女兒,她也享有我同樣的待遇,吃點心與拿零用錢。
談到看戲,也有件遺憾事。我幼時在鼓山的舊居有個很要好的女玩伴。她由於家裡窮困,很小就被送到流動的歌仔戲團學戲,換取微薄的代金。她在戲團裡由雜役開始,慢慢學藝,過著幾乎是非人的生活。一旦藝成出師,開始正式的演出,才有微薄的薪資。每次她的劇團到高雄來演出時,都會前來送票請祖母去捧場。由於長輩們一再說她是我幼時的玩伴,有時由我去應門時,我就羞赧地趕快閃開,不敢交談。後來我回國時,聽到她已不再唱戲,幫先生管理工廠的業務,營運非常成功。我還曾有機會當面向她道賀。不想不久卻傳來她罹患惡疾而過世的消息,為之噓唏不已。才剛脫離貧困,未及享受人間的歡樂,竟然就英年早逝。
七賢三路的家,前頭是個店面,上頭有個半樓,用活動的木梯上下。店面之後是在高出地面上的總舖上分隔成三個房間。房間之後是廚房。廚房之後有個大院子,設有防空洞。接著是寬大的排水溝。鹽埕區夜市就蓋在這條大排水溝上。後來可以不設有防空洞,我們就把防空洞填平,在院子後邊蓋個豬圈。後來因為市區裡不准養豬,就改建為二層的樓房。我從小就與祖母睡在一起,搬來新居之後,也一樣與祖母睡在半樓上。一直到了後院修築成樓房,我就有了個人的房間,這時大概是高二或高三的時候,但祖母仍然住在前段的半樓上。
半樓之上就是屋頂,除了中央的部份,都要彎著腰行走。半樓有根橫樑把空間分隔成兩部分,最高的中央處設置佛龕及祖先牌位。佛龕的後面是祖母的隱私地點,除衣物櫃、馬桶之外,還放了他捨不得丟掉的鐵絲線、麻繩等雜物。佛龕之前有我一張書桌。梯子這邊的另一半是我們祖孫的睡眠地方。因受日曬的關係,有時要到很晚的時候才能消除暑氣,所以我平常是等到睡覺的時間才上去。
祖母每天都會焚香拜神及祖先,每個月初二、十六日的拜拜是她的大事,都要親自指揮事宜。重要的拜拜祭典他更會盛裝打扮,穿起高質量的裙子及圍裙,香案還掛上彩繡的八仙掛。祖母每年總有幾次要到廟裡燒香、捐香油。他會向神靈祈求保佑,一一祈禱每個人的身體健康,事業成功,無災無難等等。輪到我的部份時,由於他對學制不甚了解,總會祈禱讓我頭殻硬(認為這樣腦筋才會好)、名次多(以為是越多越好)。我始終沒有點破名次高並不好。我們家裡的人對拜神禮佛之事都不熱衷,祖母過世之後,大致只有在家裡祭祀祖先的任務被承繼了下來。
我這一輩的名字排行應該是「正」。由於家裡的人都忙於工作,大概也認為報戶口不是什麼重要事,就任由祖母到區公所去辦。祖母不識字,就讓戶政人員把正雄給寫成了進雄(我不解為什麼家人不去更正),以至於我繼母所生的兒子也以「進」命名,和其他三房的堂兄弟不同。祖母雖不識字,卻有自己記帳的一套辦法。我看她用圈圈、直劃、橫劃、叉叉代表不同的數目與單位。房租收入有多少,修理屋漏用去多少,油香錢捐了多少,吃飯看戲用了多少,她都記得清清楚楚,從不需要我的幫忙。紙幣都緊緊地捲成小捲,每一捲有固定的數目。祖母很疼我,如果有非必要的東西,估計父母親不會買給我的,我就向祖母請求,她可以說是有求必應。我記得很清楚,有一次她耐性地跟我一家又一家地尋找能讓我滿意的有背膠的乒乓球拍。
祖母的大半生雖然貧窮,但對於食品卻喜歡製作,也滿內行。祖母於初一、十五日和重要的神佛誕生日都吃齋,後來好像吃齋比吃葷的日子還多些。祖母所吃的齋菜從不假手他人。她喜歡把花生碾碎,然後和蔬菜一起煮。祖母也喜歡吃零食,經常製作麥芽花生糖,大概是把花生當作肉類的代用品吧。每有節慶,全家就都忙起來,製作當令的菜餚或點心。我經常幫忙用石磨把米粒磨成漿,用重物把米漿壓榨濾水成塊狀,再輾壓成粉末狀,然後再蒸製成糕、粿、餅、包各種類的食品。包粽子也分配各人的職務,有用小酒杯裝填進定額的料子,有的把料子放進糯米中包紮成一串串的粽子,然後入水煮熟。我很喜歡吃她們包的粽子,有時一次吃三顆,連續吃幾餐也不膩。祖母過世後,就再也沒有那種盛況了。大概只有包粽子的技術被兩位媳婦學到了,其他的糕、粿、餅類的零食就不再被製作了。現在我還是比較喜歡吃媽媽包的粽子,味道比商店買來的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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