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是特立獨行的那種人。
在極端重視團體關係的高中時期,
曾為了一些爛桃花(男),樹立不少敵人(女)。
一但得罪小團體中的任何一員,敵人數目很容易呈倍數成長。
很快地,我被每位女同學都當成很愛勾引男同學的人。
很慘吧? 但 ... 我得罪女同學的原因很可笑。
縱使他們知道我的性向,卻還是覺得我在勾引別人
也就是指我"主動勾引"那位女同學暗戀的男生。
但事實上,
我根本不知道/不覺得那位男同學對我有意思
更不覺得自己與他的相處,讓該位女同學極為不悅。
(我和任何一位男生的相處模式都像是哥們一樣..
自然不覺得這樣的模式會被女生當作狐狸精)
這些女生,
有事不會直接當面講,只懂得在背後對我指指點點的。
我默不作聲
直到該位女同學用行動表達她不爽的程度為止。
之後,男生告白,我答應了。
一半是為了解決事情,一半帶著些報復心態。
很快地,我們成為班對(有名無實的班對)
當我看夠了該位女同學的失戀嘴臉後,便和這男生分手了。
後來,這男生很快地和這女生成為新的一對,每天在我面前甜甜蜜蜜、黏來黏去的。
(雖然我不知道他是出自於報復,還是出自於愛情就是了...)
總之...也是有個了結。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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