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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9 16:30:04| 人氣71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追隨基督 分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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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一下第一章所講的. 廉價的恩典, 簡單來說就是認為耶穌已經付上了代價, 所以我們可以仍然犯罪,只要之後認罪就可以, 神也會赦免. 於是生活像從前一樣, 沒有需要因為跟從耶穌而有所改變. 作者寫了路德的宗教改革當時的問題. p15談及修道運動如何將這樣的生活合理化: ”教會將耶穌的誡命要求限於一小群專家的身上... 將基督徒的順服分為最高和最低的標準” (像Fanny說我們常說”未夠level”?). 於是普羅大眾就可以隨便過自己的生活, 安逸在最低的標準中. 隨後作者以路德為例子, 指出”跟隨耶穌的唯一方法就是生活在世界中”,經歷”基督徒和世界的肉搏戰”.

”只有撇下一切來跟從基督的人, 才有資格說他唯獨靠恩典得稱義.”

”勇敢地犯罪”不是犯罪之人的藉口, 它的對象是”那些得了安慰後, 重新響應跟從基督的呼召的人”

我們可以做甚麼叫我們”傳福音但不使其繼續過不敬虔的生活?”(p.17) 或者倒過來說, 我們不要”傳福音但使其繼續過不敬虔的生活”. 有時候我們很容易因為想一個人信主, 於是”威逼利誘”. 我們傳福音的重點是”神的恩典(永生)是無價的禮物, 只要你伸手就可以拿到”. 要說一句”我信耶穌”是很容易的, 但信的背後是什麼, 務必要解釋清楚. 舉例, 三福佈道法在”決志後”的澄清部分問對象, 你是否願意讓耶穌做你生命的主? 這代表讓耶穌掌管你的生命. 有些人想要”永生”禮物, 但不願意讓耶穌作主宰. 某程度上三福也算是先告訴你信耶穌有多好, 有禮物, 有永生, 若在決志一刻, 佈道員沒有講清楚”信耶穌”的代價/背後的意義, 情況會怎樣呢? 這個”決志者”只希望上天堂, 但並不願意跟隨耶穌, 覺得教會很多要求; 或者他只知道耶穌已經赦免他的罪, 但他可以仍舊過生活 (羅馬書 6:1-2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耶穌說過, 要我們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他, 十字架不就是面向”死亡”的路嗎? 耶穌豈不曾說過, 我們若不愛他多於父母, 朋友... 就不配作他的門徒嗎? ”當信主耶穌, 你和你一家必得救” 也不是說一個”信”字這樣簡單吧...

回到現實當中(哈哈), 當看到弟兄姊妹有這樣的情況, 可以怎樣呢? 難道對他說: 你這樣不是跟從耶穌! 不配作門徒! ?? 如果這樣又變了誇耀自己吧. ”憑愛心說誠實話”會否是一條出路?

台長: 珍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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