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0-01-20 00:07:28| 人氣92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淡忘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很喜歡「淡忘」這個詞語,因為我認為它最符合人們的生理特質。

有些人失戀了,希望盡快忘記那一段曾經甜蜜的愛情,每天不斷提醒自己要忘記心中的那個人,不再無時無刻想起他,力求做到像寫在黑板上的粉筆字,可以一抹即逝。而當以為再感覺不到那人的存在時,便安慰地跟自己訴說著「我已經能夠忘記他了」。其實強迫地去忘記一個人,或會在剛開始的時候奏效,但能否徹底忘記,從一句「我已忘記了他」便窺探出來,為何自己還會記得去「忘記」那個人呢?
 
我讚同凡事都不能強求,無論是戀愛期間還是失戀後的心理調較。沒有甚麼東西可以經得起時間的沖刷,與其失戀過後強逼自己忘記過去,倒不如放縱一下自己,要想起便想起,要懷念繼續懷念,要捨不得就捨不得,即使當時心裡仍然放不下去。我想在過了一個月、三個月、半年甚至幾年,隨著日子的叠加,你會慢慢發現那些曾經看似刻骨銘心的往事,漸漸飄浮遠離,可能有一整天裡你完全不再記起,事隔數日後才再次發現那天沒有再想起,一直到將來真真正正地擺脫歷史重過新生。

淡忘的時間因人而異,有時蠻羨慕那些很快便能把往事拋諸腦後的人,不再受過去纏擾著,繼續發展未來。

台長: Jackma

您可能對以下文章有興趣

人氣(923)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 個人分類: 倫倫盡盡 |
此分類下一篇:童話
此分類上一篇:三分鐘熱度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