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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9 09:54:20| 人氣198|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杜麗萍招供 送2億進官邸 搬7億到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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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陳水扁、吳淑珍沒貪污

陳致中沒洗錢,

一切都是他媽的政治鬥爭,

這種鬼話,竟然還有台灣民眾相信。

 

杜麗萍招供 送2億進官邸 搬7億到元大

  • 2008-11-29
  • 中國時報
  • 【顏玉龍、陳志賢、郭良傑/台北報導】

     在「海角七億」之後,扁家洗錢案廿八日又被查出七億四千萬元!元大證董事杜麗萍坦承,九十四年元大集團併購復華金控期間,曾在元大集團高層陪同下,用水果箱送了兩億元現金進官邸;翌年(九十五年)又在吳淑珍指示下,與吳景茂到國泰世華銀行提領七億四千萬元,轉到元大金控。

     由於杜麗萍在地院開羈押庭時,法官認為杜女對案情已有明確交代,檢方已多次搜索陳水扁、吳淑珍住居及辦公處所,也多次傳訊或羈押相關人員,暫無對杜麗萍羈押的必要,裁定以一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特偵組將在近日傳喚元大金負責人馬志玲到案說明。

     特偵組偵辦扁家介入二次金改弊案,在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及妻子陳俊英等人指證下,供出與吳淑珍關係良好的杜麗萍,曾與元大高層送現金進官邸情節。

     特偵組廿七日搜索杜麗萍住所及她在元大證的辦公室,並將她傳喚到案,訊後檢方以涉嫌行賄及洗錢罪嫌重大,且與吳淑珍等人有串證之虞,漏夜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因杜女表示身體無法負荷,合議庭同意延後到隔(廿八)日開庭,杜女在候審室過了一夜。

     據了解,特偵組早在十月十七日搜索中信金控、開發金控及元大金控時,發現元大集團與扁家有異常資金往來,為避免打草驚蛇,僅傳喚元大集團馬志玲、杜麗莊及馬維辰三人,調查三人致贈陳致中結婚禮金六百萬元的旅行支票。

     據悉,特偵組從上波搜索金控查扣的相關事證,提訊陳鎮慧、吳景茂等人,發現杜麗萍分別在九十四年將兩億現金搬進官邸,翌年在紅衫軍倒扁期間,在吳淑珍指示下,駕車載吳景茂到國泰世華銀行提領七億四千萬元現金,並由元大集團協助「理財」。

     杜麗萍辯護律師談虎表示,元大證併購復華金期間,杜麗萍曾陪同元大人員進入玉山官邸,以水果箱滿裝新台幣兩億元交給吳淑珍,目的是希望「政府站在公正立場」,讓市場自行運作,並非行賄。

     談虎轉述杜的供詞說,吳淑珍另在九十五年九月、紅衫軍倒扁期間,曾找杜麗萍開車到國泰世華銀行,載吳景茂前往元大金,後來在辦公室內見到吳景茂清點鉅額款項時,她也感到非常意外,但杜強調自己只是「司機」。

     據了解,杜麗萍陪同元大集團高層,將兩億元搬進官邸時,是由「第一推手」之稱的「羅太太」施麗雲協助搬運,外傳一同前往官邸的元大高層,疑是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或其子馬維辰。特偵組昨日上午傳喚施麗雲到案,她向特偵組證實確有其事,檢方近日將傳訊馬志玲父子。

     據指出,扁家在瑞士的「海角七億」,特偵組已大致釐清資金來源,至於暗藏在元大集團下的七點四億元密帳,特偵組懷疑該筆資金全來自二次金改期間,金控業者向扁家「進貢」的不法所得。據了解,杜麗萍也向特偵組強調,兩筆資金絕無重疊。

台長: 大雄 °♫-* 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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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雄 °♫-*
吳景茂坦承搬七點四億 獲交保

* 2008-11-29
* 中國時報
* 【郭良傑、顏玉龍、周曉婷/綜合報導】

 除了海角七億,扁家還有七點四億的現金,由吳淑珍的哥哥吳景茂交給杜麗萍幫忙洗錢。特偵組廿八日連續第四天提訊吳景茂,由於他已經將協助扁家洗錢的案情交代清楚,故向台北地院聲請停止羈押,法官裁定以二百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吳景茂昨晚已返抵台南老家。

 十月七日遭到羈押的吳景茂,總計被羈押五十三天,從本月廿五日起,他一連被提訊四天。外界原以為特偵組仍在追查海外七億的匯款流向,直到昨天上午杜麗萍以一百萬元交保後,才知道特偵組是針對新發現的七點四億元,持續訊問吳景茂。

 扁家在海外已被瑞士檢方凍結的七億,幾乎都是透過吳景茂在新加坡的帳戶再轉到澤西島、開曼群島,最後再匯入陳致中、黃睿靚在瑞士的帳戶,因此,吳景茂在整個洗錢案扮演關鍵角色。

 吳景茂在法院作證及特偵組偵訊時,幾乎都堅稱他聽命於吳淑珍,借人頭戶供吳淑珍使用、幫助吳淑珍匯錢,皆是出於對吳淑珍的愛護。

 對於新發現的七點四億元,吳景茂向檢察官坦承,在九十五年九月紅衫軍倒扁期間,他在吳淑珍指示下,由杜麗萍的陪同,將七點四億的現金從國泰世華銀行領出搬到元大證券,交由元大幫忙理財。但對於這筆錢的來源及後來洗錢的流向,他並不知道,只是聽從吳淑珍指示,幫助將錢匯出。

 據悉,吳景茂聲稱,他完全只有幫助吳淑珍,照她的指示把錢交給元大,後續的事情都是吳淑珍指示杜麗萍處理,錢的流向只有杜麗萍知道。

 特偵組連續四天提訊吳景茂後,認為他居中替扁家匯錢,只是一個被指使的角色,對海外匯款及搬到元大的七點四億現款流程,都已做了交代,昨天下午三點多,正式向台北地院聲請停止羈押。

 法官依檢方建議,裁定吳景茂以兩百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吳景茂的太太陳俊英與律師陪同下,很快辦好交保手續,五點鐘,吳景英步出法院,不發一語,乘車匆匆離去。

 晚上九時四十五分吳返抵麻豆鎮老家,他說自己沒貪汙半毛錢,是清白的,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他並否認曾在吳淑珍指示下將現金搬往元大金控,對於偵查中的案情,他不便多說。

 吳景茂進家門前,先和太太陳俊英到住家旁的保安宮上香,隨即在友人和太太扶持下,跨過住家門前的火爐去霉氣,他說,自己沒貪汙半毛錢,是清白的,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
2008-11-30 13: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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