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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0 20:00:15| 人氣7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R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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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在談台北的銳舞(Rave)還嫌太早,目前這個場景尚處於萌芽階段,尚未有一個紮實的文化出現。不像搖滾樂,’60、’70年代就藉著收音機、盜版唱片傳播至全台,狠狠地刮過年青人壓抑的心靈,陪著他們走過成長的歲月。無論如何,搖滾樂是可以關在家裡,戴著耳機一人享受的東西。而被認為是未來音樂的電子舞曲卻不是一個用來享受孤獨的音樂,以「自由」、「解放」為精神的銳舞文化,比搖滾樂還需要現場參與來形塑它特有的文化。

’80年出現於西方的銳舞現象,結合了電子音樂和藥物,震盪出英國前所未有的銳舞青年文化運動。但是遠在東南亞的台灣,即使是最前衛的樂迷,也無法馬上理解銳舞文化風潮是怎麼回事,只是模模糊糊地從進口音樂雜誌上,得知英國開始流行一種以電子樂器為表現重心的樂類,打著「砰!砰!砰!」又悶又單調的節奏,叫做「浩室(House)」。
台北銳舞場景的開端,不是出現在傳統的舞廳,或許我們可以從Top和Roxy II開始說起。Top位於羅斯福路國語日報大樓附近,就在AC/DC的樓下。Top有一座小小的舞池,播放的舞曲以另類音樂為主,當時幾位DJ: Ricardo、賴健司,還包括DJ @llen,他們當時就開始播放浩室舞曲。同時期的Roxy II是一間強調搖滾精神的舞廳,有趣的是,Roxy II不接歌,正確地說,DJ們也不會接歌。雖然這批由凌威訓練出來的搖滾DJ群,多是在上了Roxy II DJ台後,才開始慢慢學習舞場DJ的接歌技術,但他們卻比一般商業舞廳更勇於追求西方前進的音樂文化,挑戰舞客的音樂品味。
事實上,當時台灣搖滾迷的心目中,舞曲和搖滾是對立的,他們不但無法理解英國盛行的銳舞文化,甚至還有莫名的抗拒心理。當時專門進口英美另類音樂的藍儂唱片,於其廣告文宣中,有一段文字正足以說明這樣的心態:

網路上轉貼的



我們跳的東西多有深度

大家掌聲鼓勵鼓勵

台長: 鷹正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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