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
其實就是在某個需要的時刻在身邊的那個人。
於是乎,
想談戀愛的時候,身邊剛好有那麼一個適合的人,就在一起了。
想結婚的時候,身邊剛好有個可以一起生活的對象,就結婚了。
理智的時候,心理需求永遠大於生理需求,
所以我們可以接受某些不足。
因為對對方的愛,或者對方給的部份足夠彌補我們之間所缺少的,
所以不是什麼人都可以牽手抱抱或上床的。
慾望來的時候,想解決的只有生理需求的那部份。
懂了嗎? 我們都是傻傻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