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年來在工作上接觸的業務大部份是公司工商登記業務,我自認自己運氣不錯,有一位很樂意指導我的張會計師,完全不留一手的帶著我進入工商登記的領域,可別小看工商只是打打文件→蓋蓋章→送件,並不需要高深的技巧,其實當我接觸後,我發現工商這門功課,要在公司法的領域中遊刃有餘,它的學問也是不少的。老實說,我很樂在其中、努力學習。
基本上,我還不夠細心,因此偶有主管機關補充說明,也不足為奇,然而最近在職場上,連續發生『做到流汗,被嫌到流ㄋㄨㄚ』事件,真的讓我忍不住大嘆~~~太委曲~~~
話說事件一,某位大老闆想成立新公司,於是朱秘書馬上來電告知,我的做事態度一向是客戶有需求,每一件我都當成急件處理,火速將公司名稱送經濟部辦理預查,三天後,核准公司名稱下來,大老闆不滿意,二度重新送預查。
接著文件的繕打,我都保持兢兢業業的態度,奈何股東的意思朱秘書未在事前及陸續電話聯絡中明確告訴我,而我也以一般常態來處理,造成朱秘書勃然大怒,認為我讓她在股東面前失禮,當然千錯萬錯,絕對不會是朱秘書的錯,既然不是她的錯,那鐵定是我的錯!
因為我沒有向她問清楚,這家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東都要具備董事資格,(一般有限公司都是推一位董事),於是我向她道歉,同時將文件馬上修正過來,奈何仍無法澆熄她心中怒火,堅持要解除委任關係,改由她所熟悉之會計師辦理。而大老闆還遠從泰國打國際漫遊來問清事情始末。
在向張會計師報告過後,我將相關文件及資料歸還予她,心中蠻難過的,因為工作十多年來,自認在職場上的應對還不差,怎會弄到最後被換掉呢?還讓張會計師被大老闆奚落『好不容易介紹個case給你們,是你們自己稿砸的!』,經過幾天的調適,心中較能釋懷,因為我自認已盡全力,唯一要檢討的就是,以往為了客戶方便,都是口頭知會,我們就馬上進行,現在發生了溝通不良情況,我堅持將來與客戶的互動,一切白紙黑字記錄下來,應該會減少類似此次溝通誤會的機率。算是委曲之後的一大收穫吧!
可是我想說出心中的話
『你她ㄨ的,誰知道妳要設幾位董事阿!common sense 懂不懂啊!不過是文件修改就好了嘛,有這麼嚴重嗎?還跟大老闆說我私自更改負責人,我?我更改貴公司的負責人?我可以決定你們的負責人嗎?有點常識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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