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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6-13 14:30:35| 人氣8,706|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在樂雅樂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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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事務所,到東元集團旗下樂雅樂餐廳工作,再回到事務所,雖說只有短短兩個月(連三個月試用期都未滿),那段時光卻讓我懷念特別多……….


經由朋友介紹認識樂雅樂的畢副總,他曾經上過壹週刊版面,別誤會,他可是壹週刊報導『台北最有價值黃金單身漢』之一呢!英俊瀟灑、文質彬彬的他,讓我感動的是他對公司對員工的想法與考量,使我樂於離開事務所,與他一起為樂雅樂打拼努力,讓員工有一個更棒的工作環境。


第一次進入產業,又是餐飲業,工作的忙碌自不在話下,每天就像是開打一場硬戰。由於我們的戰場是在餐廳,因此身坐辦公室的我們凡事需完全配合餐廳,中午用餐時間是餐廳最忙碌時,我們必需stay-by,因此等到一點鐘,才是我們用餐時間,剛開始很不習慣,過了十二點早就飢腸轆轆,咕嚕咕嚕叫個不停。


餐廳是沒有假日休息的,因此在假日時,仍可以看到畢副總、帥帥的區經理百川、率真親切的美玲到各店巡店,他們樂於工作的態度,使我不敢怠慢,亦努力以赴去完成當初畢副總希望我扮演的角色。下班後,辦公室總是燈火通明,每月底的盤點,在閉店後(約晚上11點)持續進行到天亮。一切的辛苦,都是為了公司營業額有更好的成績。


來樂雅樂上班,當然得了解樂雅樂的產品,品嚐後才知道真的是貨真價實,非常美味,也請教過商品組經理江姊,知道公司對品質的控管是很嚴格的,我常常想這麼好的料理,為何不是很有名,周遭朋友都沒聽過,所以我就身體力行的向眾親友極力推薦,或許是太積極了,到最後,朋友忍不住憂心的問我『是不是有業績壓力啊?』,其實我只是希望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罷了!


聖誕節前後公司推出的火雞大餐,更是考驗著同事間的團隊默契,由於訂購的流程不盡完美,客訴電話接到手軟,不是party時間到了,客人仍等不到party主角---火雞;就是清晨6點,宅配就將火雞送到家,造成客戶不知所措;我自己也捧場的訂了兩隻,一隻送到天母家,一隻送到花蓮娘家,讓親愛的家人嘗個不一樣的過節味道,卻也是狀況連連,先是娘家爸爸來電『連續兩天送來兩隻火雞,怎麼辦?』,台北這邊也好不到那裡,星期六中午,聚集了老老少少共15人,左等右等等不到火雞蹤影,直到下午近兩點才送到,大夥兒也顧不得形象,餓得卯起來將火雞當手扒雞吃,當場被姐夫抗議,『吃火雞不是應該很優雅的配著紅酒享受嗎?怎麼看到一群難民?』儘管狀況連連,仍是瑕不掩瑜,火雞銷售500多隻,勇奪全台北銷售量第一名!那火雞滋味,好的讓我遠從德國嫁至花蓮的嬸婆,也讚不絕口直說有家鄉的味道。當然這都得感謝我們的大廚邱師傅,廚房師傅們不眠不休辛苦的烘烤,才有如此美味的火雞呀!


在樂雅樂,大家對美食的品嚐都非常有興趣與經驗,不時交換心得,也讓我見識到不少所謂的美食,這裏的同事都很年輕,他們的待遇普遍不高,可是他們對工作的熱誠卻未因此消減,每一個人也都非常有創意,公司尾牙當天,我們在second floor PUB 裏盡情的歡樂,毋需搖頭丸的助陣,每個人挖空心思、汗流浹背的精彩演出,已讓整個場子HIGN 到最高點,點點滴滴都是讓我難忘的記憶。


我仍舊選擇作了逃兵。每個月的經營會議讓我膽戰心驚,由於剛進公司,某些事務不甚瞭解,同時能力上亦有欠缺,因此所作的報告,大老闆總是不滿意,我給了自己再一次機會,會議結果仍然不甚滿意,我討厭開會沉悶緊張的氣氛,我想起了畢副總當初要我扮演的角色,我自認總是作不好,與大老闆的溝通,更是惹得大老闆不耐煩,我應該是失敗於扮演這個角色吧!畢副總尊重我的決定,雖然我很過意不去,我還是離開了樂雅樂,回到我所熟悉的事務所。


很快的日子也過了3個月,儘管事務所與樂雅樂辦公室距離很近,大家可以碰面的機會卻只有在我去樂雅樂用餐時,與畢副總問聲好,與美玲、如娟及毓琳聊個小天,與Frank在office樓下打個招呼,與嘉惠在路上擦身而過…..我很想念那兩個月的時光,雖然酸甜苦辣滋味皆有,不能否認的是我多了一群好朋友。

台長: 永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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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讚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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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7 07:31:5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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