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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4 02:15:10| 人氣11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舊史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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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說我想得很遠(抑或想得太遠?),因為喜歡她,才跟她分手。

是你太膚淺,還是你太不了解我?

……

今天是情人節,各位單身的朋友,情人節快樂。

因為你省下的,遠多於你缺少的。

繼續說說,我拍拖其間所發生的事,解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下場。



曾經,在網路上,我認識了一個女孩。

我們很投契,關係就好像「兄妹」一般。

按:那時還沒有「兄妹」這一首歌。

明白這一點,我離開了她。

其實我本想跟她絕交,但錯綜複雜,好像使她很難過。

連自己也是如此。

離別叫人討厭,想念更叫人討厭。

「恨本來就源自愛」,我證(Prove)不了,是因為我忘如何去證。

我也許不確定,我喜歡了她;但我肯定,我不夠愛另一個她。

另一個她,當然是我女友。

我不能忍受伴著女友去想念另一個人。

邏輯上可能,但道德上不容許。

因為,如果你不愛她,就不該跟她在一起;如果你跟她在一起,就不該想念別的女人。

所以,我下定決心,等待高考之後,離開她。

台長: 半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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