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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4 11:55:41| 人氣33| 回應1 | 下一篇

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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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名規則*

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 Blog 寫下自己的答案,

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仍然組成 20 個問題。

傳給其他 8 個人,列出其他 8 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

還要到這 8 個人的 Blog 裏留言通知對方→你被點名了…

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

這 8 個人要在自己的 Blog 裏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並且再傳給其他 8 個人,

讓遊戲繼續下去,不得回傳。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

並且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的將來實現。





  - - - - - 開始 - - - - -

【問卷來自:辣椒小姐 點名】


01.你認為分手後的男女朋友還能做普通朋友嗎?

A:可以拔...

02.最近最鬱悶的事?

A:成績不好 = =

03.最近最難忘的第一次?

A:瞎咪第一次?

04.最近最快樂的事情是什麼?

A:我是才女郡主>///<

05.能接受善意的謊言嘛?

A:看看..

06.愛不愛點你名的人? 會不會愛上他?
  
A:他是親愛的辣椒小姐ˋ我愛美珍呵

07.覺得自己是怎麼樣的一個人。
  
A:才女 (is 事實)
   
08.你最愛的那首歌的名字?

A:愛了就知道

09.愛人和被人愛,你要選擇哪一個?

A:都要!!

10.你覺得點你名的人是怎樣的一個人?

A: 辣 ˇ

11.如果可以選擇回到過去最想改變的事情?

A:單純.

12.愛情、親情和友情你最重視哪個?

A:友情> 愛情 >親情

13.你覺得忘記一個人需要多久的時間?

A:忘了誰?

14.你 (妳) 為什麼會想寫這份問卷?

A:因為被點...

15.如果已經分手很久,對方過一陣子說要復合,會答應嗎?

A:不知道....

16.有一個人很喜歡你但你不愛她可是她一直煩你你會?

A:看情況...

17.說出平常你日常生活最享受的三樣事?

A:上網.聊天.當宅女ˋ才女
   
18.你做過最瘋狂的事?

A:我忘了 ><

19.如果有一個願望要許什麼?

A:張無忌是真實人物

20.填寫完點名後 請問:好不好玩?

A:不好玩



烏哈哈 你被我點名的..

這個點名好恐怖 ><


自取囉@@!!

台長: 才女〃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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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不分類

★辣椒↘
烏哈哈~

你是被我點的說!!
:p


by 椒♥
2008-04-05 18:59:41
版主回應
還敢說ˋ口ˊ

= ˇ =
2008-04-05 20:44:3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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