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了篇文章說,一生一次刻骨銘心的愛也就夠了...我質疑
質疑的是什麼才是刻骨銘心?是要愛得甜甜蜜蜜?愛得痛徹心扉?
我覺得通常是美好40分,痛苦60分,才會變成刻骨銘心.
美好多了,失去也就是遺憾...
痛苦多了,失去也成了解脫...
要在那僅有的美好裡不斷掙扎,欲走還留,激發出的痛苦才讓你
印象深刻,覺得刻骨銘心,進而終生不忘...甜蜜與痛苦互相抗衡,
讓你想走都走不了,想斷也斷不掉.
刻骨銘心跟心碎,是一樣的嗎?
我曾愛過幾個人,當下似乎真的好愛好愛,分手時也會心痛.
應該說若是非第三者情況下分手會有傷心心痛的感覺;
欺騙或其他更糟的情況會有傷心心痛加心碎及各種糟到極點的情緒.
但時間似乎會讓人淡忘一切,即使當時愛得好像很深,也痛徹心扉.
但現在也就是過去的傻事.怎麼樣也說不上是刻骨銘心...
真的有刻骨銘心這種事嗎?愛情一定要痛苦才會深刻嗎?
是我太無情,所以才沒有過這種感覺?
還是刻骨銘心...只是不懂遺忘?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