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因為因素搬了家
原訂要搬去一間相當舒適的地方
後來因為一些因素作罷
最後由於FILOVE的爹不放心她女兒出去住太遠的地方
於是就在FILOVE家裡附近找了個套房住了下來
盡管價錢與房間不是很使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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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且稱呼他為張先生(假名)→大概30幾歲
另外一位可稱房東代理人的為陳小姐(假名)→大概20幾歲
ㄧ開始接洽的時候
算是挺順利的
價錢只殺了一次
礙於地緣關係就趕緊租下
等到住進來後發現了
這房間並不是那麼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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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冰箱故障
房子本身有提供家俱
冷氣、床組、化妝台、衣櫃等
這些在入住前都先仔細檢查
後來發現冰箱故障
而房東允諾修理、更換
入住過了幾天完全沒下文
房東張先生告訴我們
已經通知水電工來修理
請我們將冰箱搬到公設走廊上
水電工會搬回去修理
隔天冰箱不見了...我們當然認為已經被搬去修理
後來因為實在有使用冰箱的需要
打算先搬隔壁間的來使用
雖然這點不禮貌
不過也是這樣才發現
原來之前那台待修理的冰箱
就這樣擺在裡面"修理"
老實說
滿不爽的
開始懷疑這房東的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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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房門鎖頭
在入住時
房東告訴我們
房間門上面的鎖頭
建議我們重新換新的
也許房東是以隱私權為出發點
這樣告訴我們
當然我也很快得去五金行
自費買了鎖頭自行更換(照理是要房東更換的)
裝上去後
由這個門已經換了多次鎖頭
五金老舊
崁合處已經有點稍微變形
導致開關門會卡卡的
也會發出很大聲響
這點先算了...不多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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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三→浴室淹水(最大問題)
入住後幾天
發現浴室排水不良
使用通樂後依然沒有改善
甚至加劇
隨即FILOVE通知房東此問題
過了兩個禮拜
依然沒處理
我與FILOVE感覺到相當不悅
由於
已經打電話催過
也傳過簡訊
甚至在房東代理人陳小姐的房門上
貼了字條麻煩代為告知
依然沒有處理
於是FILOVE就傳了封比較直接的簡訊給房東張先生
不料
張先生回傳一封簡訊
他說
已經有通知水電師傅來修理
可是我們兩個不在家
而且師傅來了好幾次
(講得很像是我們的錯)
接著最後他帶著
有點諷刺的意味說(至少我看來是如此)
「小朋友,禮貌是你要繼續學習的事情」
這點FILOVE很生氣
於是我看了FILOVE傳給張先生的簡訊
並且念了一會兒FILOVE
確實FILOVE的簡訊是比較多情緒性的話語
但是張先生也沒多尊重我們
「既然有叫了師傅
為什麼不跟我們約時間」
礙於前面冰箱的事情
其實我也不太相信他"真的"有通知水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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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四→傳聲筒
有次樓下的人要跟房東收清理水塔的錢
由於敲大門的聲音很吵(我們住第一間...陳小姐住最後一間)
FILOVE代為應門
應完門後
FILOVE有禮貌的過去敲陳小姐的門(那天我在,FILOVE真的很有禮貌)
請陳小姐處理
不料陳小姐竟然很不悅的回「我在忙耶!不能等一下嗎?」
可憐的FILOVE跑去跟敲門的鄰居說請他們等ㄧ下
鄰居說就收個錢很簡單的事情,幹麻拖拖拉拉
當然了...有這種好房東...我們並不願意替他們墊錢
即使只有250塊
可憐的FILOVE再去敲一次陳小姐的門
陳小姐繼續那種不好聽的語氣「等一下拉!」
才願意處理
而且處理完後
還不忘大力的關上房間門"通知"我們已經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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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五→字條(爆發點)
由於我們的生活習慣
FILOVE習慣晚上把垃圾整理後
綁成一袋放在大門旁的窗口
早上我出門就會順手把垃圾
拿至FILOVE家社區垃圾桶丟
這點是我們的錯,我承認!很抱歉
但在一天晚上
房東代理人陳小姐返家
ㄧ進大門就很大力開大門旁的窗戶(大概故意開給我們聽的)
(好加在早上有記得丟)
由於聲響很大、實際上也只有我們與她同住
所以很吵!
後來陳小姐走回自己的房間門
並將門很大力甩上(很像挑釁)
老實說,這次有惹到我!
結果隔天出門時
她在我們大門上留了張字條
"親切"的告訴我們以後別把垃圾拿出來
而且"請"我們以後出門時
開關門發出的聲響可否小聲點
(馬的!門那麼爛,你換扇新的給我們阿!)
恩....完完全全惹怒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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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馬上寄了存證
開頭先跟她說了兩次對不起
針對我們將垃圾放置窗口部份
接著
問題一冰箱故障的事情
問題二房間鎖頭的事情
問題三浴室淹水的事情
問題四FILOVE當傳聲筒的事情
"鉅細靡遺"地好好跟她清這筆帳
並且跟她說3個月來,房租每次都在期限內提早給
因為我曉得這是房客的義務
至於我們應享有的權利
而張先生與陳小姐作為房東的義務
做了些什麼?
當作我們都沒有租屋契約上的法律常識嗎?(感謝律師友人)
一開始我們是認為
大家好來好去,別搞得這麼僵
才沒什麼吭聲
但若就這樣以為我們好欺負
這就錯了
以後關於租屋的事情
別經由FILOVE
直接與我聯絡!
房間的問題
盡管拖拖拉拉不處理
以此存證為信
租金都有按時繳
電子、書面憑證都有保留
到時候我們有權利把租金追溯回來
至於稅法上房屋稅自用與出租用的課稅差別
檢舉也是有必要(倍數差別,依法課稅罷了)
屋頂上那違建還出租的情況
敝人工作關係
台北縣政府使管科挺熟的
以建築師事務所發函出去
相信很快就會照會勘查
還有
我們是在地人(學海角七號代表)
當初會租這裡
純粹是地緣
既然現在是此種狀況
我們不排斥其他更好的選擇
恩...大概是這樣
其實內容撰寫得相當婉轉
礙於存證信函關係
也盼他們將心比心
不過意思大概跟上面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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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根據這個禮拜來
房東代理人陳小姐的表現
哇塞!
平常吵得要死的高跟鞋聲音
消失了
大力耍門通知我們的習慣
消失了
FILOVE跟我都傻了
做人幹麻做到這樣!
非得要扮壞人才願意改善!
現在就只待房東的電話
如果張先生打算繼續維持裝死的態度
恩
我很樂意撥這通電話
(到時再實況轉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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