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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不奇怪,正常才是不正常。

好像這現代,怪的才正常才能當道,不怪的人才是令人匪夷所思的一類。 把自己說的很可怕,有病且要越嚴重才會引起共鳴,最好在加些被害妄想,憂鬱,自虐等,差不多具備了紅人的特質,才會紅的發亮紅的閃閃動人。 不是嗎? 是的,在我看來就是要這樣,吸引別人的目光跟同情,眷戀於變了樣的掌聲...

新聞台: 何時~結束 | 台長:心中的那個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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