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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6 16:56:06| 人氣28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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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去年暑假的事了。

但是,呵,才經過一年,自然還是無法遺忘,今夜就把它寫下吧。

也不是覺得自己這輩子不可能發生車禍,我總相信人算不如天算的。

但真正發生了,那種感覺還真是如夢似幻,唉唉唉,這四個字通常是用來形容幸福得不真實吧?

二仔是去年七月中入伍的。第一次放假,大概是早上八、九點吧,他打電話回家要人去水尾載他回來。好像電話是我接的吧,但人懶嘛,總不會乖乖自己出動的,一定要先找看看有沒有替死鬼。大仔說他在洗車,表姐說她儀容不整,大人們都在忙,好吧,認命。


其實後來這段記憶已經很模糊了.......我記得自己騎了堂弟的125出門,我記得我看到二仔站在領鮮超市門口,看到我,露出笑容,迅速朝我走來,我記得我把另一頂安全帽給他 ,我把車交給他,我坐到後座,我記得他騎很快很快,我記得我腦海中只有一個念頭:「當兵果然很辛苦啊!看他歸心似箭的!」歸心似箭 似箭.......

我聽到了好多聲音,我努力張開眼,「妳很冷嗎?為什麼一直發抖?」「拿條棉被給她。」

我很冷嗎?我不知道......我在做夢嗎?......「妳別擔心,我會用最小的針縫,不會留什麼疤的。」擔心? 留疤? 我怎麼了?這是哪?醫院嗎?在做夢吧?.......



我聽到小姑姑和爸爸的聲音,在房外,爸,別那麼大聲,別那麼粗魯......


「很痛嗎?別哭了,沒事了,沒事了....」我在哭嗎?對,我在哭,我止不住顫抖。我看到小姑姑不停地流淚。怎麼,不是做夢嗎?我出車禍了,我破相了,是嗎?


小姑姑扶我下床,走出急診室。呵,我竟然進了急診室。

我看到爸和對方正在談話,看來爸的嗓門是天生就大,不是在吵架,那就好。

不稱對方為肇事者,是因為雙方都有錯,我相信二仔的車速的確是太快了。其實發生的過程我一點印象都沒有,雖然二仔說我當時是坐在地上,但是我完全不知道到底是怎麼發生的。

聽說是這樣的,那個車主,嗯,大概快三十的一個女生,在某工廠上班,那天,老闆叫她回公司做某事,她的公司在大馬路旁一條小巷子裡。那時候,她要過馬路,我哥車速太快,(二者是各在馬路的二邊)然後就撞上了,可能是這樣吧,管他的,不重要。



回到家,滿滿都是人,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叔叔、嬸嬸、姑姑、姑丈,大家都是擔心的臉,這就是親情。


我很努力的笑,調侃自己,本來就不是美人,現在破相了,也沒什麼大不了,我可是靠氣質取勝的呢!我不要家人擔心,不要二哥內疚,發生了就是發生了,就面對吧!就面對吧.......

因為是穿短褲,所以雙腳的膝蓋都破皮,手肘、手掌腳趾也都有擦傷,其實臉上的傷還好, 只縫了五針的樣子吧?最嚴重是左腳腳踝的傷口,其實皮已經翻開一大片,但是醫生又把它縫回去,組織可能已經壞了,看來是焦黑一片,縫了幾針我不知道,但應該比臉上的多好幾針。還有右小腿腫得超嚴重的,幾乎比左小腿粗一倍!而且烏青一大遍。

那時候我還傻傻地跟媽說:「還好是穿短褲,穿長褲不就要被脫褲子了?」我媽說:「要是穿長褲就不會這麼嚴重了啊。」說的也是,我還真是傻呢,呵。

痛?那叫痛嗎?何止是痛!?簡直痛不欲生,度日如年,連做夢也疼。

每天醒來最怕的就是得去醫院換藥,天!折磨啊!把紗布撕開,有二層紗布,一層緊貼著無皮潰溼的傷口,每次護士都得邊用食鹽水邊撕,然後再消毒,上藥,那陣子,看到棉花棒我就不自覺發抖。而且,都這麼大了,明明淚水快滴下來了,還是咬著牙笑,告訴自己快好了。

但是,當我問醫生是不是臉上會留疤時,「難免的。不可能完全不留疤的。」回到家,坐在床上,我還是忍不住哭了。怎麼說,也是個女人哪!呵。


不過只有哭那麼一次啦!後來國中同學來看我,吃了一碗紅豆粉粿,又全部吐出來,跑去彰基掛急診,吊了一晚點滴,拍了X光,(怕腦震盪),也是跟小姑姑和大哥說說笑笑。


還有因為腳踝的傷口還沒拆線就結痂,醫生說必須把痂剪開再拆線,我也沒有哭,但我永遠記得那醫生說的:「怕痛,現在不拆以後更痛!」嗚,好殘忍,好無情,真的很痛呀!


結果拆完線後,傷口卻不肯再結痂了,整整爛了一個多月,只好換醫院,那也是一次今生難忘的慘痛經驗!醫生用除夕大掃除的精神狠狠地幫我把傷口都刷洗了一遍。相信我,真的是狠狠的!我真的覺得當時的感覺已經不叫痛了,是另一個境界,我笑了。



後來那個醫生叫我去買人工皮回來貼,傷口會慢慢癒合,每天換人工皮是另一場惡夢。

另外,很痛苦的就是,那時候是夏天,傷口偏偏不能碰水,所以不能洗澡,最多只能用擦澡的,但手腳都是傷,要脫衣什麼也是百般不便,而且真的很熱,每天都流汗流得黏答答,但不能痛快地沖澡,連臉都只能擦半邊,也不能洗頭髮.........


天,我還是撐過來了!!

也許,現在還能夠在這邊敲鍵盤我就該偷笑了吧?呵,人生,還是樂觀點比較好過吧!

是很幸運啊,至少我不是無依無靠的孤兒,那陣子天天吃老媽削的愛心水梨吃到發毛。而且還有親人每天載我去換藥,聽說三宅嫂專程要來看彰化看我但是不知道路,只好在市區繞繞又回去了,還有很多人傳來的愛心簡訊。


現在,臉上的疤已經幾不可見了,最多被當成毛孔粗大。(本來就是!嗚)

只是腳踝上的疤真的很明顯,常常有人在問,上次回家老媽又在唸。

呵,管他,裙子照穿,我可是靠氣質取勝的!!哈哈哈!!!


台長: 萬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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