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人權團體不斷的提倡廢除死刑,他們希望能讓那些殺人的加害者可以活到老死,靜靜的、無痛苦的,安詳、自然的走完他的人生,他們覺得對於受刑人施與死刑,是一個民主國家裡存在的最大暴力,要讓暴力事件減少,就要從政府做起,把最大的暴力給廢除。但,試問如果真的廢除死刑,那麼國家裡的暴力事件和刑案就會減少,甚至是沒有嗎?
當我在電視上看到這群要求廢除死刑的人權鬥士時,我不禁有些惱怒,更多的是憤慨難平,他們難道不知道那些加害人做的是多莫令人髮指的事嗎?不!他們一定知道!那他們知道那些受害者家屬的心有多痛、多難挨嗎?不!他們一定不知道!
數年前的白曉燕命案,我想一定很多人都無法忘記,當時的兇手張錫銘等人只為了滿足他們的貪念,竟而狠辣的殺害、傷害了許多人,白曉燕何辜!方保芳一家何辜!那些被強暴的女孩又何辜!他的手法是殘忍無情的,試問,他在殺人時,他會考慮到死者死的舒服、死的愉快嗎?他會因為聽到被害人的苦苦哀求和呻吟時,而良心發現,放他們一馬嗎?不!他們不會!
你可知道白案至今已十年了,白冰冰走出傷痛了嗎?方保芳的家屬釋懷了嗎?那些被強暴的少女走出陰霾了嗎?不!他們並沒有!他們的痛不會因為時間而消散,他們對案發時的每一分每一秒,每件大事小事都清清楚楚的記得,那深深刻在心上,抹也抹不掉的,是一輩子的傷痛阿!
數年前有一位男子和補習班女老師的有了糾紛,因而買了汽油在充滿孩子的補習班潑灑,並點燃了熊熊大火,臨走前還狠心的把補習班的鐵門拉下,以便斷絕外界可以給予的救助,那場大火燒死了那位女老師,也帶走了兩名無辜的孩童,那陣陣撲鼻而來的焦屍味,那分不清樣貌的臉孔,那因為劇痛而焦黑拳捲的身軀,當時的痛不要說大人無法忍受,那更何況是兩名小學的稚嫩孩童阿!但那場火帶來的不只這些,他帶來的,是更多被火紋身的孩子,那傷是抹不掉的,他們何辜!他們的未來又該在哪!
白案裡的兇手伏法了,但那位放火燒補習班的男子,卻因為人權份子要廢除死刑,因而一而再,再而三的延後,那些人權份子只是單純的想要保護加害人,想要讓加害人不要被死刑奪去活下來的權利,他們甚至還說,如果真的要執行死刑,那麼就讓那些受害著的家屬來執行,讓那些家屬知道奪去人生命是多莫殘酷的事。你聽了不覺可笑!不覺矛盾嗎!
試問,那些加害人就不是強制奪取他人生命!強制的破壞被害者和其家屬的未來嗎!
心理學專家每次在案發時都會深入監獄,對受刑人進行心理諮商,並根據多國、多年的研究,發現有兩大類的犯人再犯機率很高,幾近百分之九十幾、甚至是百分之百,那兩大類的犯人便是強暴犯和殺人犯,這兩類的犯人都有一個相同的特質─心理變態。
心理上的扭曲不但會造成人格偏差,更會使人變的殘暴,而且是永遠都無法把他改正過來的,這就好比地球是圓形,但你卻想要讓他變成方形一樣,談何容易!根本是不可能!
白案裡張錫民的妻舅因為參與犯案的證據不足因而被釋放,但在白案沒幾年後,那位妻舅又再次因犯下殺人罪,他殺的,是一位酒家女,一個他深愛至極的女人,或許很多人都和當時問這個問題的記者一樣,很想知道他既然深愛她,為什麼又狠下心殺了她,那時他的回答不但讓許多見過風雨的警察不寒而慄,更讓在場的所有人不寒透心房,他說,〝我很愛,很愛她,但是如果我得不到她,我寧願親自毀掉一切,也不要讓其他人擁有她!〞
這類人,便是屬於心理變態、人格扭曲的犯人,如不給予制裁,五年、十年後他假釋出獄,再遇到一個他得不到、但卻又深愛的女人,你想他會再犯下同樣的事嗎?陳金火殺人吃人肉,被抓到時不但沒有悔改,還冷笑著,如果再把他放出來,還會再次發生一樣的事嗎?
現在的人權都在保護加害者,那受害者呢?他們才是真正需要被保護的人阿!他們的心願只是想要看見兇手伏法,以慰被害者在天之靈而已,這很難嗎?為什麼那些人權份子只是一昧的想要創造美好未來,但他們何時有考慮過家屬的心,何時有考慮過以後殺人犯放出時對社會的傷害有多少,有位被害者家屬曾說過這段讓人深思的話〝如果那些人權份子裡有一位,只要一位就好,他的家人曾被人慘忍殺害,他還願意站在這要求廢除死刑的話,那我就認了〞
是阿!那些人權份子都沒有經歷過這種椎心的喪親之痛,他們為什麼還敢大聲、理直氣壯的要求廢除死刑!那些人權份子都沒有看過被害者殘破的遺體、也沒看過那還掛在臉上,扭曲變形的驚恐的神情!他們有何立場要除廢掉死刑呢?
將心比心吧!當你最深愛的親人或是你自己被殺害,你難道願意見到兇手逍遙法外嗎!不!一定無法吧!
死刑可廢否?問問你自己吧!
.........................
其實會寫這篇
是因為我覺得司法對那些殺人和犯法的人太好了
一次又一次的給予上訴的機會
一拖便是三年以上
那些犯案的人可以在監獄裡生活
不用錢就有飯吃
不用錢就有衣服穿
有工作做可以拿薪水
出獄後那些錢都是你的
加害人可以一在的上訴
因為如果你要上訴但是你找不到律師
可以像監獄獲師法要求派給他一個律師
不停的上訴
不但會讓被害者覺得煩覺得灰心
更會因為上訴而花掉很多律師費
但更多的是在一次的傷害
司法
感覺都是在保護壞人
讓好人傷心難過
而人權團體
就是讓司法變成這樣的主因
犯人要人權
但他們卻用人權為藉口拖過一次又一次的判刑
還可以控告監獄對他們不好違反人權
濫用人權已不是一兩個犯人會做的事了
有太多太多因為〝人權〞這兩字
而得到死刑的赦免
而得以逍遙法外
那些人權團體可曾想過
那些犯案者一次又一次的做壞事
但卻無法定罪判罪
這不僅打擊著被害者家屬的心
更是告訴那些想做壞事的人
盡量做沒關西
因為有〝人權〞的保護
日子過的會很好
刑罰會很輕
監獄的人滿為患便是最好的證據
因為人數爆滿就可以提早出獄獲得減刑
看看那些減刑出獄的人
他們真正悔改重新做人的有多少
看看那些減刑出獄的人
他們的再犯率有多少
我好希望讓政府和人權團體看看這些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屬是如何過生活的
你能想想每天夜裡被一次又一次的被噩夢驚醒
一次又一次的忍受那些不堪的回億出現在腦海
一次又一次的忍受出門被人指指點點和投以異樣的眼光嗎
再看看那些犯案者
他們有悔改
有覺得愧咎嗎
司法和人權團體真的該醒醒了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