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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5 09:37:47| 人氣1,180| 回應4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被盜文,超不爽(事情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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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結束了。他在新聞台道歉了,所以,我遵守承諾。
這些天來,謝謝朋友的支持,讓我知道,原來還有「人氣」這種事,你們知道嗎?只有我在網路看情色文學時,才能看到一篇文章有這麼多回應,每次半夜下班回家,我都有點錯覺,難道裡面寫的是帶顏色的字?我是不是該趁勢,再來個全裸寫真之類的,再創高潮。果然真是想很多的人,很可惜,我這麼好的身材,你們沒機會看了,哈哈!
好了,所有針對這件事情的留言,都到此為止吧!除非是鼓勵、除非是支持,否則,我不會再對這件事,有任何回應。
再說一次,謝謝朋友們,這段時間的支持,謝謝你們那麼忙,還費心的寫那麼多字,我沒辦法每個人都以身相許,所以只好一直謝謝、一直謝謝,然後一直謝謝。
這裡應該很快會歸於平靜了,很快,只會剩我一個人慢慢思念了...

P.S.我忘了一件事,我要把他的兩篇留言刪掉,一篇有他的MSN、一篇有他的手機號碼。不宜再曝光了,所以,特此說明。

目前進度:
9日:
我想說,你15日前公開在你的新聞台道歉,事情肯定解決,我沒道理說到不做到,同樣的,你若沒做到,我也沒道理再原諒了;那如果你覺得道歉違背良心,那我也希望你不要違背良心,這樣比較開心。
這邊的進度報告,15日之前,我會先停下來,我會靜靜等,等著你道歉。至於樓下的留言,我會回,會繼續回,不過我還是希望,朋友不要為這件事情太動肝火。
總結一下目前的感受,好像是,寫得好的人,就該被抄。那我下次隨便寫個12345好了,無力.......

8日:
樓下有些留言,忽然熱鬧了起來,我想,我大概可以解釋這種情況。
我的朋友們果然也不差,筆戰起來,比我高明多了。我不能阻止你們這麼做,但我希望不要,不想你們為了我的事情生了氣,不好、這樣對身體不好。
也許是因為這封信吧!又激起了盜文者和他肝膽相照的好友們,來這裡留言吧!也可能我猜錯啦!不過,我認為我需要把這封信的重要內容刊出,不過,我還是必須保留一些名字,這是我3月7日上午7時寄給盜文者學校老師的:
「我想我現在可以做決定了,能否再麻煩●老師轉告●●●,我可以再試試原諒他,請他15日之前在他的個人新聞台上對盜用文章一事道歉並說明。過了15日之後,若●●●仍無動作,即使『提出告訴』可能無法達到我想要的結果,我還是會一試,要求法院給予●●●刑事處分附帶民事賠償。我現在能做的、會做的,就這些了,就看●●●怎麼選擇了,是要勇於承擔,或者是甘冒可能留下前科的風險。」
就這樣了,我的信大概是這樣,我第二次的讓步。我不要求他連續在他的新聞台張貼道歉文章7天,只要他有在他的新聞台道歉就好。這麼單純。如果不做,那真的抱歉了,我沒辦法再退。這算不算高抬貴手?我認為是了。
如果是老師沒轉告呢?我想過這個問題,但是,誠實來說,我沒有答案,無解。所以再把我最後一次的條件說出來,希望盜文者及盜文者的好友們能夠清楚知道。
ㄟ,典同學,我這樣算不算是隨便原諒?如果是,我做好被你瞧不起的準備了。我只是想,能給的機會,還是給吧!法律上的程序,各有一些不利彼此的部分,所以,重新考慮了一遍,避免拖延彼此的時間,所以我做了這樣的決定。就他們說的阿,他們很忙阿,要唸書阿,他們不知道他們面對的是一個更忙的人!好,要機會,我再給,但最後一次給了。15日一過,不在他的報台道歉,就照我說的做。

7日:
樓下有些留言,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回覆了。是與非,眼前模糊了,我必須整理思緒,所以,晚點回應了。請包含。

6日:
今天跟了律師碰了面,其實也是朋友早要介紹給我認識的朋友。反正就是順道聊聊現在的狀況。
大概知道更清楚了一點訴訟程序,好像司法也不能拿他怎樣。或者應該說,不見得能達到我想要的。
唉!陷入長考.......

對了,這篇文章,還會在。不過不會在第一篇了。我想,開始要寫文章了,不能因為一個可惡的傢伙,把我的生活,一再打亂

5日:
拖拉之中,終於在我就要跟律師碰面前,盜文全刪完。利害,可能他會算啦!
不過,這樣的動作,幾乎沒意義了。

3日:
3點多睡著,不到7點就醒了。這是什麼世界?(當然,現在是4日了)。
總之,進度就是,確定與律師碰面的時間了;然後5篇文章,還是只刪了4篇。拖拖拉拉的誠意,應該不是誠意了,現在還要說道歉,應該也沒啥意義了。

2日
即使我應酬,醉了,但我還是要打起精神,整理這件事情。我想用意志,讓盜文者知道,時間,是這樣來的;有心,1秒你都嫌長。
1.PChome新聞台客服來信,說「已煩請他立即將盜用您的文章移除,以免違反著作權而遭停權」,現在效果僅達80%,因為還有1篇沒移除。
2.學校再度來信了,大概是說,確定犯錯的人,是他們學校的學生,主任、導師、輔導室老師已告知盜文的學生,其行為不可取,且可能觸法;遺憾該生未能誠實並尊重他人,將加強品格教育;重點大概是這一句:「深盼此事和平落幕!」嗯!謝謝學校積極了起來,我更清醒時,整理好我的想法,會好好回覆。

1日:
很累,其實進展不大。
1.大概先初步訂出了見律師的日子了。
2.快5天了(現在是3月2日清晨5點多),5篇文章,移除了4篇。剩1篇,大概他想留念吧!補救有用嗎?或許大家可以給給意見。
3.剛剛看了信箱(現在是3月2日清晨6點半吧),學校已經回信,「本校已將你所提之內容,轉交其導師處理確認是否為本校學生,將盡快給你回覆。」,終於,還好不用對教育,真的那麼失望!

28日:
謝謝朋友們支持我目前的決定,我在想,也許不支持的,都沒開口而已,真給面子,也謝謝這些人。
1.確定3月份的假期了,所以1日會試著敲定跟律師碰面的日期。
2.透過管道,我確定了盜文者所念的學校,之前我的查證沒錯。再度寄信去了,希望學校能幫忙協助後續的輔導工作。不過,學校好像都不理ㄟ,這是教育喔?希望是我誤會了。
3.PChome新聞台客服真的有點慢,我又不能威脅他們,砍我台怎麼辦?希望他們加油啦!快幫我移掉那5篇文章。砍台這種事,我不奢求了,反正砍了再開,好像也一樣,不如留著,我還可以監督他有沒有再抄。
4.所以,發現近4天,5篇盜文,至今完好。

27日:
最不好意思的,我不小心刪除了「路人」的意見,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希望你別見怪。早上快7點了,我再重申,願意保留1%不提告的空間,也願意讓1%,隨著盜文後續的動作而提升,不過,我真的不認為他會有什麼動作了。
我昨天的進度是:
1.朋友的律師同學,研究案子中。等我了今天或明天確定3月份的假期後,將約時間碰面。
2.PChome新聞台客服仍未回應,所以,盜文者的新聞台繼續存在。
3.也許是我弄錯盜文者的學校了,又或者學校根本沒人看電子郵件,所以毫無任何回應。原本我希望他們能協助盜文者的後續輔導工作的,可能我太天真了。
4.盜用的5篇文章目前還安好的掛在他的網站,一字未刪。


26日:
1.在盜文者5度刪除抗議留言,且未移除5篇相關文章後,本人決定提告。

2.已連絡新聞台客服,要求處置,或許盜文者的新聞台過幾天就被砍了;但,不足以平息我的怒氣,因為盜文者毀掉我3天美好的假期,本來也許我可以認識新的女朋友的。
PChome個人新聞台部分規範:
對於盜用站台處理原則:本台接受各台長的主動檢舉,也接受相關人士的投訴,並將於接受檢舉後,同樣即以 E-mail 通知有侵犯他人智財權之虞的台長,在七天內提出說明或證明。假如不能在七天內提出證明,也未自行下線,本台將依規章將該文章下線。「但本台要提醒的是,侵犯他人智財權的文章經刊出後,雖自行下線,並不能保證在民刑事法能免責。」以上情形若連續發生,又從未提出有力證明,本台將於發出 E-mail 通知台長後,逕予取消該新聞台的登錄。
引號部分,請盜文者詳加閱讀。
我想,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結果,據《著作權法》規定,以下3條,可以主張我的權利:
第88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被害人得依下列規定擇一請求:
一 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之規定請求。但被害人不能證明其損害時,得以
其行使權利依通常情形可得預期之利益,減除被侵害後行使同一權利
所得利益之差額,為其所受損害。
二 請求侵害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利益。但侵害人不能證明其成本或必要
費用時,以其侵害行為所得之全部收入,為其所得利益。
依前項規定,如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額,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
在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酌定賠償額。如損害行為屬故意且情節
重大者,賠償額得增至新臺幣五百萬元。
第88-1條 依第八十四條或前條第一項請求時,對於侵害行為作成之物或主要供侵害所用之物,得請求銷燬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第89條 被害人得請求由侵害人負擔費用,將判決書內容全部或一部登載新聞紙、雜誌。
據《著作權法》規定,盜文者可能觸犯下列2條:
第91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
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第92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3.我大概已經有他全部的個人資料,幾乎確認是哪間學校的學生了,且已連絡該校,我可以說「教育真的很失敗嗎」?

先前要求盜文者的條件:
1.在他的新聞台連登道歉文章7天(就算他想做,也來不及的,大概快被砍台了)
2.刪除5篇相關文章(都還留得好好的,唯一被刪的,是朋友及我的抗議)

意外發現
我的文章被盜
整夜沒睡的我
忽然不爽到不想睡

我是應該高興啦
因為文筆有人欣賞
但是
怎麼都有一種
自己的血淚心酸史被褻瀆的感覺

好歹也寫一下說你是改寫嘛

我真的很幹
原諒我說髒話

盜文者: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duxilux/3/1276156989/20061129005943/#179642(3月2日清晨5點多,發現終於移除)
我的原文: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anchin/3/1236919140/20040401044200
創作時間,我早兩年

盜文者: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duxilux/3/1276789408/20061214033123/#179637(3月2日清晨5點多,發現終於移除)
我的原文: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anchin/3/1234646601/20031208032930
創作時間,我早3年

盜文者: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duxilux/3/1276084030/20061127015001/(3月6日凌晨1點40分,拖拉之中,終於讓我發現文章移除)
我的原文: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anchin/3/1275740638/20061119072303/#centerFlag
創作時間,我早8天

盜文者: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duxilux/3/1276117067/20061127234652/(3月2日清晨5點多,發現終於移除)
我的原文: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anchin/3/1262473352/20051224050317/#centerFlag
創作時間,我早1年,算他改過啦,我勉強原諒

盜文者: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duxilux/3/1275942851/20061124011812/(3月2日清晨5點多,發現終於移除)
我的原文: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anchin/3/3887700/20030914023545/#centerFlag
創作時間,我早3年,他最後抄幾句,也開心

台長: 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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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信
這位同學息怒:
我大概看了這個盜文者的文章,
看起來像是個少不更事的毛頭小子(準確點說是個高中生),
可能對所謂智慧財產這玩意還沒有概念,
你給他嚴重警告是正確的,我也希望他能悔過,並從中學到東西,如果不知悔改,你再採取法律行動吧!
2007-02-25 17:00:32
版主回應
我開始更生氣了,他的動作不是道歉或刪文,而是刪我的回應。
2007-02-25 19:43:03
小步兵
同學.....
我支持你
做掉這個沒禮貌的小子
好心跟他說
他居然刪掉留言
可惡............
2007-02-26 20:33:19
版主回應
我覺得我遇到一個龜縮、不負責又難溝通的小孩了。
看起來,告定了。
2007-02-26 21:57:22
好樣的
還學會告人啦

那就告吧!!!

反正
四月二十七日
要請你忙一天

所以
看你能不能告嬴
拿些錢之類的回來

然後
當天給我包大包一點
2007-02-27 18:29:40
版主回應
我只要公開道歉、移除文章就好,錢阿!應該不是我的目的。
紅包的問題,我會慎重考慮,把快爆的肝,拿去換看看有多少錢。到時候,大概是這個數字了。
2007-02-28 05:48:43
詩嫺
超支持你的
一定要給這個人教訓
讓他知道什麼叫做&quot廉恥&quot
2007-02-27 23:33:57
版主回應
我不懂,學生怎麼會這樣?
2007-02-28 05:49:41
ianchen
超級抱歉,我不小心刪除了一個名為「路人」的回應,請你不要見怪,我真的餓昏了。以下是我給的答覆,希望「路人」能看到了:


很謝謝你的意見。
讓我可以停下來,再想想事不是真的要提告。
我可以為了你的留言,
保留1%,不提告的空間,
而這1%,可以隨著盜文者後續的動作,如公開道歉、移除所盜的文章,隨之提升。
只是,1%,大概就1%而已,因為,至今他所「偷竊」的文字,依然好好的,掛在他的網站。抱歉,我用了這麼嚴重的措辭。
對於不時要忙到凌晨3點、4點,才能踏進家門的我來說,提告,絕非我的第一選擇。
我何嘗沒想過要原諒。
我的條件很清楚,公開在他的網站上連續7天張貼道歉文,並移除5篇相關文章,條件可受公評,但他只留了個MSN,說願意親自道歉外,後續的動作,連最基本的移除文章都沒有,我感受不到任何誠意。
我當然可以主動加他的MSN,跟他談判,但我不想,我堅持「哪裡發生,哪裡解決」,我也不願大街挨打,然後接受暗巷道歉。而所謂「親自道歉」,為了保障他及我的安全,我亦不能接受,請諒查。所有一切的一切,公開進行。

我很謝謝他的欣賞,但我不要這樣的欣賞,我的新聞台沒人看也無所謂,起碼,我很清楚,我對得起自己。

我可以公開我給他的所有留言,接受公評,至於我朋友的,不是我的權責,很抱歉。

2月25早上發現盜文後,我回應了4篇文章,1篇漏了。篇名為盜文者使用之篇名。
1.幻想吧
這是我2004年4月1日的文章,台長你只做了部分修改,我真的覺得相當不受尊重,氣到睡不著,希望你能寫明出處。謝謝!
原文章網址: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anchin/3/1236919140/20040401044200
2. 冬天,更思春
這是我2003年12月8日的文章,台長你只做了部分修改,讓我覺得相當不受尊重,希望你能寫明出處。謝謝!
原文章網址: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anchin/3/1234646601/20031208032930
3. 11 / 27 早晨的綿綿細雨 似乎訴說著我的心雨
這篇勉強算有改過啦,我原諒你。
我的原文: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anchin/3/1262473352/20051224050317/#centerFlag
你怎麼有辦法,把別人的心情,當成你自己的心情
4. 孤單的通勤時間...
抄幾句也好,那我認了。
最後幾句,幾乎一樣。
原文: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anchin/3/3887700/20030914023545/#centerFlag

2月25日晚上接近8點時,發現他刪了我兩篇文章的第一次回應:
1.幻想吧
你把我朋友的回應刪掉了,我很失望。
我的原文章網址: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anchin/3/1236919140/20040401044200
新聞台太爛,我也氣瘋了,確認,我的回應你的確是刪掉了。
原文章網址: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anchin/3/1236919140/20040401044200
2.冬天,更思春
你刪掉了我的回應,這個行為,罪加一等。
我的原文: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anchin/3/1234646601/20031208032930
同時,我在2月25日下午跟晚上,留了5篇留言給他,依序:
1.總計,你共有5篇文章,用了我新聞台文章的部分或者是全文。
害我多損失了4個小時的睡眠,好好的休假,心情大壞。
部落格不就是一件很簡單的事,用文字面對自己的心情,你怎麼有辦法把別人的心情當成自己的心情。那些都是我過去經過的苦、痛、喜,樂,屬於我的,不是你的,你的行為,對我而言,是嚴重的褻瀆。
你的文章,曾有一篇很認真的寫著「尊重」,那請問你,你知道什麼是尊重嗎?教育部國於辭典釋這樣解釋的:http://140.111.34.46/cgi-bin/dict/GetContent.cgi?Database=dict&DocNum=132776&GraphicWord=yes&QueryString=尊重
其中一個解釋,叫做「自重」
一開始,你的新聞台是很認真的,比我認真,每天寫、都有照片,踏踏實實的紀錄你自己的心情,很好,為什麼你不繼續這樣做?
你的年紀小,我還可以試著原諒你,星期一之前,請你在你的網站首頁,連續刊登道歉文章7天,並將5篇相關文章全部刪除,那這件事情,我可以算了。過了星期一,你要是沒任何動作,我會採取法律行動,我已經準備好律師了。
你必須學習為你的行為負責任。
還有,學習真正的尊重。
2.很抱歉,我必須讓你的朋友知道你的不誠實,知道你不誠實面對自己,可能讓你很難堪,也可能有失我的風度,真的很抱歉。
但是,你必須知道,這是代價。
也請版主的朋友們,多關心他,幫他如何誠實做好自己。
我從版主先前的文章看到的,他不是壞人,只是做錯事了。
3.如果你的做法是龜縮
刪掉我在「冬天,更思春」及「幻想吧」兩篇文章的回應,那我無話可說。
反正,該存檔的、該列印的,能做的蒐證,我全多做了。
再提醒你一次,請你自重。
4.我在「幻想吧」這篇文章,還看得到我的回應,但是,你刪了我朋友的回應
5.我確實現在看不的我在「幻想吧」這篇文章的原有回應。
請你自重,我現在所說的每句話,做的每件事,都很認真。你必須清楚一件事,你現在可能真的得罪我了。

隨後,大約26日凌晨,他關了留言版。並刪除我所有的回應。
我在大約清晨4點,在5篇被盜的文章中,貼上幾乎相同的回應,最後3行,是在他的「孤單的通勤時間...」裡才有的回應:
我真的不懂,當你願意承認你盜文時,為什麼不公開道歉、移除文章,而只是一昧的關閉留言版、刪除我的回應,也包含我朋友們的回應。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真的很幼稚。
你說願意親自跟我道歉,但我遍尋不著你的誠意,只留了MSN,我有種「在大街上被你打幾拳,你卻只在暗巷跟道歉」的感受,我超級不爽。
我第三度留言回應,警告你,這已經是我很大的耐性了,距離我給你的時限,還有20.5小時,請你自重。
你的留言: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anchin/3/1280225814/20070225093747/#centerFlag
我的原文: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anchin/3/3887700/20030914023545/#centerFlag
我寫過的文章,其實我大都沒重新看過,但是你知道為什麼連你改過、只抄幾句,我都有辦法一眼看出那是我的文字,管它是不是4年前的文章?
因為,那是我的心情,不是你的。你沒資格偷,一點資格都沒有。

26日晚上6時,我發現留言再度遭刪,於是我再度在5篇相關文章回應,5篇都相同:
這是我第4度回應文章,表達我的不滿。也是我最後最後的耐性,因為我深覺,我遇見了類似一種「無法溝通」的小孩子。
你只剩下6小時,考慮我的的要求。
你的留言: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anchin/3/1280225814/20070225093747/#centerFlag
我的原文: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anchin/3/1234646601/20031208032930

26日是我給的期限,但我等到27日凌晨1時30分左右,才告知盜文者我的決定,同時也發現,先前回應再度全遭刪除,做法相同,我再度在5篇相關文章回應,5篇都相同:
盜文者,
你對於犯錯一事,並無正面且積極的回應。
本人已決定提出告訴,也不會再來你的網頁留言了,怕你刪回應刪得太辛苦。我很遺憾走到這一步。
盜文證據: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ianchin/3/1280225814/20070225093747/#centerFlag

這就是我整個處理過程,走到這步,我也很遺憾。

我必須吃晚餐了,算起來,應該是27日的晚餐。謝謝你的意見。
2007-02-28 05:43:12
小步兵....
加油ㄚ
發輝文化流氓的精神
讓他知道
不是每個人
都會輕言退讓的
2007-03-01 01:32:55
版主回應
也要做到執得我為他退讓阿,我很謝謝朋友們的支持,謝謝!
2007-03-01 05:33:59
詩嫺
學校有時候也是息事寧人啦
不過,學校最怕不名譽的事件暴露在媒體面前
所以,我建議你直接打電話與該校學務長聯繫
他們才會重視這個問題
甚至,不排出說出你的身分吧!
2007-03-01 10:47:22
版主回應
我的身分,或許嚇人吧!
但畢竟,這是私事,我想還是分清楚好些。
我想說了,可能會讓事情更複雜。
不過,
學姊,還是謝謝妳的建議。
至於學校,我並沒有義務告知,但我寫信告知了,我責任已了,我不會太過積極處理這件事情,會有遺憾、抱怨啦!但是就這樣了。
2007-03-02 03:30:40
詩嫺
你說的也對
公私還是分清楚比較好
雖然對方已經刪除部分文章
不過還是認為你要讓對方知道這個事件的嚴重性

PS拜託你,事情要處理,還是要睡覺啊!
2007-03-02 09:33:34
版主回應
如果能好好睡覺,我一定不會罷手。
2007-03-03 05:59:51
你好!
你好!我也有在寫文章..
這是我無名http://www.wretch.cc/blog/ghost1023
嗯...不知道怎麼開口
其實我是盜文者的朋友
我是來替他求情的 呵呵 (本來要寫不是替他求情)
只是想說出一些事讓你知道
其實他不是每天都有上報台
當他知道你要求他刊報道歉還有一些動作時
時間已經超過你所說的24h了
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時候 當他人犯錯時有人提醒他
而知道悔改那都來得及 你說對吧?
而我朋友他也知道他錯了只是他錯過了 時機
如果有機會的話請給他在一次機會好嗎?
可以到我網誌流言或...他有留msn給你
順便一提本人也是從彰化上來台北讀書
更剛好我讀東南所以住景美半工半讀
你的文章寫的真的很好
我文章是沒抄別人但...圖片有ㄟ
那算侵犯到智慧財產了嗎
喔 我來你這留言我朋友不知道
所以不是他叫我來求請 是我雞...婆
嗯..我想說的大概是這樣 謝謝!
2007-03-03 05:21:52
版主回應
首先,想說的是,他應該感謝,有妳這樣的好朋友。
我給他的時間,應該不只24小時。我第一次留言告知他我的條件,是在2月25日11時22分,當天是星期日,我給的條件,當時這樣寫的「你的年紀小,我還可以試著原諒你,星期一之前,請你在你的網站首頁,連續刊登道歉文章7天,並將5篇相關文章全部刪除,那這件事情,我可以算了。『過了星期一』,你要是沒任何動作,我會採取法律行動,我已經準備好律師了。」請注意,是「過了星期一」,所以在我的理解是,25、26日,我給了他大約有37小時。
而我,是在27日凌晨1時30分左右,才告訴他,我確定要對他提出告訴,如果連這1個半小時都算,那我給的時間,超過了38小時。
而這期間,他是不是沒上報台呢?答案是有,我有紀錄的,至少4次以上,他大可先移除文章,我已經不討論道歉的問題了。但結論是什麼,刪我的抗議留言,比刪盜我的文章,還要再快;直至今天,這一刻,5篇文章,依然還有1篇未刪,我要的,最卑微的尊重,他都還沒完全給我。所以,是我,你怎麼做呢?
你說的沒有錯,「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時候 當他人犯錯時有人提醒他,而知道悔改那都來得及」,但你知不知道,有很多悔改,是需要付出代價,才能徹底。
機會,我從0,給到了1%,這是我承諾的。但接下來呢?他有再做些什麼,讓1%在往上加嗎?抱歉,或許你可以說我遲鈍,但,我真的沒感受到。
你說的圖片問題,建議你,還是加上來源的網址吧!彰化大老遠跑來台北唸書,很辛苦的,你自己要加油!
還有,謝謝你的稱讚了!
2007-03-03 06:30:44
精緻包裝好男人
嗯…盜文確實不對~
應該要和原作者告知,並說明出處才對~
不過在這大海當中~
要防也很難~而且要發現的機率也不高~
真不知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文章呀…
2007-03-04 22:13:20
版主回應
會發現,其實也是場意外
要多謝新聞台多新增的訪客名單了
一回訪,奇怪,文字怎麼那麼熟悉
可惡的傢伙就現形了

怎麼防,也只能說
相信大家都還是能憑良心的
除此之外,無能為力

這也是我堅持要讓盜文者吃點苦頭的原因
不應該那麼不誠實的
2007-03-06 04:30:40
Nina
有時候覺得
法律好像在欺負好人,保護壞人
無言以對....
即使如此,生活還是要正常過囉!
2007-03-07 09:19:55
版主回應
法律就是法律阿!
如果他真的那麼堅持,不在他的新聞台公開道歉並提出說明,還是要靠法律解決。
沒辦法了..
2007-03-09 04:03:43
盜文者的好朋友
是阿~或許你不能忍受別人犯的錯
但是~他只是個高中生
雖然盜文是不對的
你知道嗎 就是因為你的文筆好
他又寫不出那樣的心情
所以藉由你的文章 來抒發自己的心情
他並不是拿來當作不正當用途
或是拿來營利等等
如果是這樣的話 我也不會要這樣的朋友
看了你一些文章
知道你的心情 生活 也滿細膩的
你走過的路一定比他多
你吃過的鹽也一定比他多
退一步海闊天空
況且我朋友他把文章已刪掉了
我相信我朋友這次受過教訓
他也不會在這樣做
他並不是錯的不可原諒
只是需要知道這樣是不對的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或許這樣幫我朋友你可能還是不原諒
如果能澆熄你的一點怒火 這樣也好
這幾天他也很難過
他覺得報台是個讓自己看自己回憶的地方
已經被大家知道
他跟我說 他已經不知道該如何寫了
就放過他吧
這事情已經鬧的很大了
採取法律途徑 只會更麻煩
而且我朋友已主動要聯絡你 想要當面和你道歉
你也不肯給他你的聯絡方式
這要我朋友情何以堪
如果他道歉動作讓你覺得做的不夠好
就煩請你 請他道歉動作做確實點
做到你覺得OK 這樣你心情應該會比較好了吧
只是法律途徑 真的用不到












如果要是我的文章被抄襲
我想我會很開心的
證明我的文筆能力 心思細膩
能夠被別人肯定
2007-03-07 14:14:31
版主回應
先從你後面的問題回答,
「請他道歉動作做確實點」
從事情發生當天,我就告訴他了,刪文,公開在他的新聞台張貼道歉文7天,事情就解決了,否則就得法院見。到現在,我立場仍然沒變,文刪了,那他有沒有在他的新聞台道歉呢?
我不跟你的朋友連絡,是阿,我一開始就這麼說了,哪裡發生的事,哪裡解決,至今,立場一樣。你有沒有想過,我打了電話給他,然後說:「ㄟ,我的文章被你盜用了,跟我道歉吧!」我又情何以堪?
親自道歉,不這麼做的原因,我也解釋過了,是為了要保護彼此,很抱歉,跟不認識了人交往,我必須保有戒心。
是阿,報台「是個讓自己看自己回憶的地方
」,如果真是這樣,很單純!可是他用了我的回憶阿!他寫他屬於他自己的回憶就好了,為什麼要盜用我的回憶,你能不能告訴我?我比你還不懂。
法律途徑,用不用得到,我不知道,該主動選擇的是你的朋友,請你看看我最新的處理進度吧!

最後的幾行字,我只能說,那祝福你的文章被抄襲了,如果,你真的會快樂,那快樂吧!可是我不快樂,我寫文章,不是為了要被肯定,為了什麼?看看我給你朋友的回應吧!

高中生阿,我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高中生犯錯就非得原諒。你的朋友,再過幾天,就20歲了,是個成年人了,一定要把年齡,當成無心之過的理由嗎?
2007-03-09 04:29:42
看不下去樓上寫的那一
雖然是像你說的..就是因為你的文筆好
他又寫不出那樣的心情
所以藉由你的文章 來抒發自己的心情
他並不是拿來當作不正當用途
或是拿來營利等等(雖然你這麼幫你朋友說著)
但..起碼給一個尊重吧!!
你有沒有想過..很多時候..
基本教育若沒做好..
你怎麼知道以後他未來會變成怎麼樣..
你能打包票嗎?
也許以後.他是不是個盜版商你怎麼會知道
學校教的起碼的尊重..
你們都沒辦法做到了..
你怎麼保證他以後會不會犯下相同的錯誤?
所以..給他一點機會教育是應該的..
而且我相信..該給的機會..都已經給了..
只是當下的他(你的朋友)..
以為..船過水無痕..
你們這些小鬼..以為這樣就能一了百了嗎?
錯了..機會來的時候不把握..
等到別人受不了的時候..才在喊救命..
我想這也是其中一個教訓..
既然知道抄襲別人的文章是錯的..
何必當初.當初何必..
這就是所謂的代價..
請你們拿出最大的誠意吧..
我想這才是解決的辦法..
人家有辦法追出你是那間學校的..
我想..那也是人家用盡苦心去追出來的..
你們呢?守株待兔..今天給你名字.聯絡方式..
那太簡單了..今天犯錯的是你們..
你們的道歉方式居然是以..請給我聯絡方式..
我當面跟你們道歉..
那未免太沒志氣了吧..
有種就找出線索..
道歉應是主動..而不是被動..
真的很難相信..現在的小孩子是怎麼了..
規定不能打..不能罵..那你們怎麼知道其中的道理..
吃太多甜頭..反而經不起..風吹雨打..
最後補上一句..
如果要是我的文章被抄襲
我想我會很不開心..
因為也許..對方太懶的寫文章..
直接用抄的最快..
我想每個人的心情都不同..
如何用抄襲別人的文章證明自己的心情..
我只能說..每個人的想法不同..
而現代的小朋友..想法太膚淺了!
2007-03-07 21:39:03
版主回應
我只要他刪文、在他的報台道歉就好了。其實,他也沒必要費盡心思找我的聯絡方式啦!
你說到尊重,我想到他還在他的報台上寫「尊重」,好像有點諷刺!
謝謝你的留言了,也不好意思,讓你為了這件事,花了時間,也好像動了氣,抱歉。
2007-03-09 04:38:13
路人
你好~
我是上次的那個&quot路人&quot~
看完你回我的回應後~跟其他人的意見~
我想這可能是個人的觀點不同吧!!!
有的人認為~
盜文就是不對!!!應該要讓他嘗到苦頭!!
那有的人認為~
盜文是不對的~但可以再給他一次機會~不需要把事情弄得那麼亂!!!(我是這種人啦!!)
或許~我這樣說~你可能無法接受.....
因為畢竟是我個人的意見啦!!!
所以希望你參考看看!!!
就像你說的他是&quot小孩&quot阿!!
大人沒必要跟小孩計較!!!
還有你的作品真的很棒!!!
2007-03-08 01:13:07
版主回應
還是要跟你說聲抱歉ㄌㄟ,上回真的不好意思,不小心刪了你的留言,真的很抱歉。
我本來也以為可以不用那麼計較阿,刪文、他在他的報台道歉,事情就結束了。我相信你看我完的處理過程了,事情好像都不像我想的一樣。

謝謝你對我作品的欣賞,謝謝了!
2007-03-09 04:42:57
無言
讓Chinian癒礎s自己下決定
個人覺得 就這樣比較好
跟小朋友計較沒什麼成就感
2007-03-08 02:08:34
版主回應
我也不是要什麼成就感阿,公道,我要一個公道,總不能犯了錯,然後就過了、就算了。
2007-03-09 04:45:08
長骨刺的水母(盜文者)
其實...我原本真的很不想多上你的報台多留言...只是最近,身邊的好朋友...一直在勸諫,我想..在你報台上面回應請你高抬貴手的,不外乎都是敝人的&quot難兄難弟&quot...用這四個字形容似乎還有點微不足道,我也請他們不要這樣幫助自己,畢竟...有可能衍生後面的一些筆戰...你很好,很棒!你真的做到了,但很可惜我沒有身敗名裂,因為我真的不懂,這種事情你可以當成這麼嚴重!!我看到你的心情了!我又何不如此想要去找你的身分檔?!其實要找很簡單,不用太多的時間即可知道你的通訊方式。

只是近來真的太忙了,可能也是自己怠惰了?
至於報台?還是繼續寫...
感謝你讓我學到的教訓,讓我在小小的日記中...在學校出名,讓自己沒有辦法在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恣意的揮舞抒發心情,還有什麼你沒做到的?要我負民事?賠錢嗎?
2007-03-08 02:11:19
版主回應
其實,你根本不需要知道我的通訊方式。所以,別浪費時間找了。從頭到尾,除了一直給你機會外,我的立場一致,刪文,然後你在你的報台上公開道歉,不然,就是到法院見了。我相信你很清楚,但是你只做到了一半,而且是在過了幾天之後,才把幾分鐘就能做完的事做完。
我不需要你的身敗名裂,你沒身敗名裂,那我也為你高興。
你不懂為什麼我把這件事看得這麼嚴重,好,我努力說,試著讓你懂:
這個新聞台,從頭到尾,只為了一個人存在,如果今天,她跟我說:「把新聞台刪了!」那我點刪除鍵,一點也不會猶豫。
台名有一半是她的「Chin」、一半是我的「ian」,所以加起來就是「Chinian」,加「’s」,就是屬於她和我的。
我寫心情,是因為她;我寫生活、工作、社會、政治,甚至棒球,是因為我想讓她知道,我在努力過好。所以,常常不管下班多晚,凌晨一點也罷、清晨四點也好,想到了,我就努力寫,努力的為了一個標點、一個字、一句話想到天亮。文字伴著淚、笑伴著文字,我都要寫給她看,這是我對自己的承諾。
對我來說,這是個神聖的地方,我不應該讓這裡遭受侵犯,這近4來,我都這樣想。而很抱歉,你的抄襲,就是一種侵犯,所以,我必須保護。
說那麼多你會懂嗎?這種事很多時候是旁人無法理解的執著,而這樣的執著,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東西。
屬於自己的空間,恣意揮舞抒發的應該是自己的心情,我是這樣做的,那你呢?
我不會想要你的錢,我也不認為你現階段有能力付得起。
2007-03-09 05:17:11
長骨刺的水母
對了我忘了說,五篇文章有一篇保留,其實我是真的沒注意到~自己在那時候心情很煩燥~到你的文章裡把網址全部點出來才一一刪除...沒想到還是遺漏了一篇,那也是從友人口中得知,回家後也立即刪除了,其實就像你說的,多做解釋,多做些動作,來不及....沒關係,我可能在為自己找藉口,不仿聽聽看...人生下來就開始學習,學習喝奶,學習長大,學習唸書,學習各種不同的肢體動作及美觀,還有所謂不同的知識領域,長大了,學習著工作賺錢,或是其他創新的工作...都是在學別人...我知道,這樣講似乎太過草率,但真的就像之前所說的,自己是個文化大文盲,不大懂得用言語表達自己的心境,能說的就只有這麼多,現在的我是個準備大考的學生,無法像從前一樣天天苦守在電腦前做SOHO族,還自得其樂。
現在自己只能拿我們總統先生做比喻,一概不回應的駝鳥心態等待事情解決...不同的地方是,我積極過了,只是還是沒達到你的要求。

P.s. 拿總統做回應,我真該跳樓了
2007-03-08 02:23:29
版主回應
你積極過了,如果這是你的積極,那我無話可說。
你在準備大考,很重要,所以沒時間每天苦守在電腦前,好,所以我再給你機會了,那你要不要把握?我每天在為我的工作奮鬥,我也認為重要,同樣沒時間每天苦守在電腦前,所以,我也想事情單純一點,但是你必須知道,單純,不等於隨便原諒,你必須做到在你的報台公開道歉,不用複雜,總不能說寫個像「對不起,我前些日子的5篇文章是抄襲某某報台,向報台台長致歉」的話,都說自己是文盲、辦不到吧!
我沒有把事情鬧大的打算,告訴你的學校,就只是希望學校協助輔導而已,不希望你再像無頭蒼蠅般的亂竄,我沒法解釋,怎麼會學校都知道。
2007-03-09 05:30:49
中文有多難?
水母小子 水母小子啊
雖然你年紀小
對啦 跟我們比是很小
可是好歹也唸了六年國小三年國中三年高中
我是不知道你有沒有重考或是留級過就是了
這樣好了
既然你中文不大好
就讓姊姊來教教你
那如果你是什麼見鬼的ABC
看不懂中文
看你要英文法文德文西文我都弄給你
這樣夠義氣了吧!!!
Q1:抄襲是對還是不對?
Ans:不對
Q2:人家大哥哥發現你抄襲的時候,有沒有說要給你一次機會,讓你跟他道歉?
Ans:有的,是有的!
Q3:那人家大哥哥在哪一天提出希望你用什麼方法跟他道歉呢?
Ans:西元2007年2月25號早上11時22分,人家大哥哥在你板上留言,告訴你「你的年紀小,我還可以試著原諒你,星期一之前,請你在你的網站首頁,連續刊登道歉文章7天,並將5篇相關文章全部刪除,那這件事情,我可以算了。」
(這個已經被你刪了,不過人家大哥哥有存檔喔,不要竊笑!!!)
Q4:請問你第一次的回應是在什麼時候,內容是什麼?
Ans:水母小子在西元2007年2月26日0時45分在此新聞台留言,內容如下:「你好~我是盜文者...我的MSN kingoftheworldqq@hotmail.com
希望能和你親自道歉&quot」
(這很奇怪啊,人家又不要你親自道歉也不要你的MSN,只不過要你把抄襲的文章移除並且在你自己的新聞台刊登道歉啟事7天;水母小子這麼做就像是人家跟你拿醫藥費,你卻捧出一籃水果給人家!)
Q5:請問水母小子初次試圖滿足Chinian的道歉要求是什麼時候,達程度如何?
Ans:2007年3月2日清晨5時,Chinian發現五篇文章已移除四篇,道歉啟事刊登0篇.

根據以上五個問題看來,Chinian給不給水母小子道歉的機會?給啊
那問題是出在哪裡?因為水母小子死都不肯道歉嘛!
人家要你刪文要你登道歉啟事,你就全刪了然後登個7天道歉文,這不就搞定了
可是水母小子有點本末倒置耶,人家告訴你怎麼做你偏不怎麼做,卻一直要人家跟你聯絡,一直要人家照你的方式走,現在是你要求他原諒你還是他要求你原諒他啊?
這就算了,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誰?
是水母大人您吧?是吧?是吧!
你先抄了文章,然後回過頭來怪人家發現你抄文章?
這是不是太幽默了點?
怎麼,你有本事隨便抄抄文章然後讓身邊朋友誇你文筆好,現在,如你所說,既然事情鬧這麼大,我想該知道的人也都知道了,那在你的新聞台登個7天道歉文是有什麼可丟臉的?
而且你如果真有本事,真有擔當,應該不是只能在這邊大放厥詞吧,還有更多能做的,比方說如果你真能找出Chinian是誰,也就會知道他為什麼對於有意義的道歉這麼執著,你自己都知道沒達到他的要求了,是憑什麼要人家因為你支離的道歉破碎的懺悔而原諒你???順帶一提,我們都當過高中生啊,是能有多忙?刪個文章要不要花你五秒啊?
最後,水母小子講話真實在,你真的是文化大文盲,不懂SOHO的意思就不要亂用啦!
2007-03-08 05:31:15
版主回應
謝謝妳一直仗義執言,妳給的支持沒有少過。
不過,還是別要那麼生氣了,這樣,通往氣質美女的路,會變曲折ㄟ,這樣我很罪過。
2007-03-09 05:33:22
金門王
SOHO:
abbr. (縮寫 abbreviation)
Small Office, Home Office 家庭辦公室;小型家庭公司

也就是說,在家接case賺錢。
高中生在家用電腦賺錢啊,還真了不起,當然也不是不可能啦,科技的進步和高中生的無所不能,不是我們這些LKK能理解的。水母用總統來作回應也沒什麼不對啦,因為總統最拿手的,就是顛倒黑白。你倒底要不要在報台道歉啦?沒有作到,就是沒有誠意。少說這些有的沒的。

把SOHO這樣用,等於把隨侍在側用成「陳水扁出遊,呂秀蓮隨侍在側」(隨侍在側是用來說有人快死了,家人好友陪在身邊)。
2007-03-08 12:33:10
版主回應
我想,我上次少做了一件事,忘了把教育部線上辭典對「誠意」這兩個字的解釋告訴他,所以,他才一直沒做好吧!大概我的錯啦,所以氣我好了。
還有,感謝你的英文解析,事實上,昨天,我也才又複習了SOHO的意義。
2007-03-09 05:36:34
DiArc
還記得前幾年有幾個陸軍官校的同學,期末考被抓到作弊退學,結果大肆抗議要求學校收回成命嗎?對照這件事,還真是有異曲同工之妙。國之將亡啊...
2007-03-08 17:56:30
版主回應
終於肯再寫文章了喔!幾個字,很珍貴。一年一篇,太利害了。
2007-03-09 05:37:33
Nina
一世英明還是惡名昭彰
都可以讓ㄧ個人出名
我想這位長骨刺的水母選擇的是後者
他選擇了讓自己的人生留下了一個欺騙大眾的污點
所以,我想,他可能無法理解也不懂
什麼是"羞恥心"
2007-03-08 21:47:56
版主回應
也沒惡名昭彰那麼嚴重,除了他的朋友,也只有我知道他的名字。
羞恥,大概每個人標準不同吧!從來都是這樣了。我想,我們跟他們辯論不完的......,所以,就心平氣和的看著吧!15日,期限。
2007-03-09 05:43:17
一典典
很棒!你真的做到了,但很可惜我沒有身敗名裂,因為我真的不懂,這種事情你可以當成這麼嚴重!!
感謝你讓我學到的教訓,...在學校出名,還有什麼你沒做到的?要我負民事?賠錢嗎?




ㄟ同學
看來你被那個死小孩嗆了ㄟ
加上人家的好友
看起來他們的意思好像是
你拿他沒皮條ㄟ
哈哈
堂堂一個第一落總管
居然被區區一個死孩子嗆聲
社會難混喔
2007-03-08 23:26:48
版主回應
「第一落總管」,
這名稱看起來蠻屌的,你哪想來的?
我阿,擔當不起,戒慎恐懼。
放心啦!
我不會沒辦法的,一直以來,我都不會沒辦法的!這算是自信喔,絕對不是臭屁。
2007-03-09 05:46:07
原來
一定要計較這種幾分幾秒嗎
一定要計較這種幾分幾秒嗎
一定要計較這種幾分幾秒嗎
一定要計較這種幾分幾秒嗎
欺負小孩你門算什麼
現代小朋友這樣
你們怎麼不想說 自己以前也是這樣
為何高中生不能很忙
喔喔喔 我想是妳的高中生活太糜爛了吧
跟我們這種要專心應付考試的大概不一樣吧
我朋友講一句
你們每一句就這樣反駁他
原來現在
所謂的大人
都間接教小孩作人肚量要小 心胸要狹宰阿
真不可理喻
在說啦
金門王 Nina
我拜託你們不要隨便用個什麼羞恥心之類的話
來定義我朋友
就像你們說的
教育失敗
但你們也該付個責任吧
老師教說作人心胸要寬大
你們現在所回應的一切
是不是讓事情更加嚴重
讓火藥味更重
你們都說要得到尊重
但也請先尊重我們
不要把一些難聽的形容詞
加在我門身上
2007-03-09 01:46:40
版主回應
心胸寬大,
第二次讓步了,
我再給了一次機會,
可以達到你的標準嗎?
我的朋友是真的動了怒了,
可是,你要不要先回頭看看,
是誰留了似乎會惹人生氣的留言。
幾分幾秒,
這是為了很清楚的,說明處理一件事情的過程
不是為了要計較,
多了1秒,少了1分,
根本沒有所謂,
重點是過程,而我和我的朋友只是想試圖讓事情說得更清楚。
高中生真的很忙,我也經歷過,但我不能接受,所謂的忙,是忙著刪我的朋友及我的抗議留言,而不是忙著刪文、寫道歉文章。我想,這花的時間,差不了太多,真的。
這裡你所謂的大人,不是要教你們心胸狹小,而是要教你們,勇於認錯,然後承擔。做到了,這裡你所謂的大人,都會為你們開心的,這我敢保證。
2007-03-09 05:58:52
中文有多難?
唉唉唉,
場子怎搞得這麼僵咧,
姊姊承認我高中的時候確實不太用功,
而且高三還一直忙著看金鏞,
可是敝校沒有很好混啊,
你想也知道,
第一志願的高中是能有多混?
更別提當年連上網的時間都不太有,
那裡還有辦法寫新聞台!
(對啦,現在是比較閒一點,所以可以寫寫blog囉。我絕對沒有要反唇相譏的意思!)

我不明白為什麼水母及其他海洋生物會覺得被刁難哩?
(啊,這句沒有批評的意思啊,我是想說水母的朋友應該也都在海裡,應該都是海洋生物吧?)
Chinian應該是沒有要求水母小子做什麼身為高中生做不到的事吧?
有嗎?
沒有!
還是你們覺得登七天道歉啟事非水母之力所及?
雖然說現在為時已晚,
不過人家Chinian也不是每天閒著沒事等著去法院按鈴的呀!
與其在這邊很生氣很生氣,
還不如試試亡羊補牢之類的,
(用功的好學生都知道下一句叫「未為晚也」。)
要是我高中的時候突然冒出一個人說要告我,
我應該會嚇死吧,
然後馬上照人家的意思辦!
不是很明白海洋世界的生物為什麼這麼不想被告,
可是又沒有被嚇到馬上照辦的跡象。
(我是真的不懂啊,哪一條魚願意跟我解釋一下?難道海洋規章不適用陸地版本?)
水母小子水母小子啊,
咱來打個比方好了,
如果你爸發現你偷錢,
應該會把你打一頓,
或著罵一頓,
順便要你把錢還回來,
兼一個月內想到就罵一次,
這才有辦法氣消吧?
可是Chinian顯然很溫和啊,
他也只不過要你面壁思過一下,
(在我看來在你自己的報檯燈道歉啟事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了。)
雖然說要你在大街上面壁這確實還蠻沒面子的,
但是再怎麼樣總也糗不過當街被揍吧?
如果Chinian真的告你
那才真的是面上無光哩。

都說了,
亡羊補牢,猶未為晚。
重點是,
you don’t even try!
至少也得先試試以人家接受的方式道歉,
才能要求人家試著原諒你呀!
please, always keep this in mind:
水母小子你,
才是犯錯的人。
孔子是不是有說:「過則勿憚改;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所以,
唉,
以上一大堆,
看的懂繁體中文的人應該都能懂吧,
然後大家都這麼用功,
那一點點英文也是沒問題的吧。
2007-03-09 03:44:52
版主回應
金庸到底要看什麼阿,我真的不覺得好看ㄟ,有沒有人教我?

我懂繁體中文阿,可是我也懂,好像有錯字ㄟ

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不要生氣......................................

妳真的是美女啦、很可愛、很漂亮

唉喲,真的很煩,一回留言就回到天亮,我打幾個錯字妳好了,我好享稅叫。

謝謝妳啦,開個小玩笑,心胸寬大如妳,一定會原諒我
2007-03-09 06:06:22
做賊的喊抓賊哦!天理
給&quot原來&quot:
什麼叫&quot小孩子&quot
一個18歳的年輕人叫&quot小孩子&quot?
什麼叫&quot一定要計較這種幾分幾秒嗎&quot
台長給的時間應該是&quot幾天&quot吧?
&quot為何高中生不能很忙&quot
高中生當然可以很忙,但就我所知你朋友不但不是很忙,還常掛在網路上,還有時間打撞球。
台長的要求很簡單,就只是刪文、刊道歉啟事。
如果你朋友有誠意,這是花不到半天,也沒有任何難度就可以解決的事。
如果你朋友有誠意,不會掛在網上只刪台長和台長朋友的留言,卻不刪偷來的文章。
如果你朋友一開始就勇於面對,台長不會找上學校,或是找上律師。
你說教育失敗,大人也該負責,這句話對極了。所以這件事必須有所”教育”,而且必須有成效;要教育年輕人”人難免會犯錯,但要勇於認錯”,要教育年輕人”逃避無法解問題、誠實才是上策”,還要教育年輕人”有心就會有時間、沒時間只是藉口”
如果你真是那個水母小子的朋友,應該先想想,你的朋友真的沒錯嗎?你的朋友有真的想好好處理這件事嗎?要求別人寬宏大量之前,是不是應該先想想自己是否值得別人原諒?
如果你真的是他的朋友,好好想想怎麼勸諌他才是。
2007-03-09 05:09:20
版主回應
ㄟ,半夜主持公道,熱血沸騰,應該很難睡喔!
這樣我很抱歉ㄟ,但是,請不要再叫我請妳吃飯了,妳同學還沒中樂透,很窮喔!
所以,謝謝妳。
還有,妳把事情,好像說了一點ㄟ....
2007-03-09 06:09:29
天理何在
給長骨刺的水母:

”但很可惜我沒有身敗名裂,因為我真的不懂,這種事情你可以當成這麼嚴重!!”

台長並沒有要你&quot身敗名裂&quot,你想太多了,至於事情嚴不嚴重,我想每個人在乎的東西不一樣,也許就是因為輕看別人的”創意”、”心血”,才會覺得那不過就是”複製”、”貼上”。

”感謝你讓我學到的教訓,讓我在小小的日記中...在學校出名,讓自己沒有辦法在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恣意的揮舞抒發心情,還有什麼你沒做到的?要我負民事?賠錢嗎?”

你這樣的語氣,真讓人覺得你沒有認錯及道歉的誠意,台長說過,他要的只是”尊重”。原本提出告訴就只是不得已的手段。

另外,你說你”積極”過了,沒想到你的”積極”還真”消極”啊。

拿出你的誠意,在你的新聞台道個歉(事情很簡單,端看你有沒有誠意),讓這件事善了吧!
2007-03-09 05:43:36
版主回應
我倒是覺得,
我在他們的心中「身敗名裂」了,
小氣、殘忍、可惡、莫名其妙的混帳,大概會出現在他們的談話,
也或許我想多了,搞不好這件事對他們不太重要,所以不會聊到......
2007-03-09 06:12:54
Nina
給&quot原來&quot
我很認同Chinian的說法
他說&quot羞恥,大概每個人標準不同吧!&quot
我們都以高標準來對待自己
所以在我們眼中
盜文者的行為是我們所不齒的!

我們並不想在Chinian這個充滿文學氣息的地方引爆濃厚的火藥味
但是我們求的只是一個真理罷了!

Chinian,也許我無法給予你實質幫助,但我支持你!
2007-03-09 10:54:33
版主回應
其實,我想正名ㄟ。
「ianchen」,這樣我習慣一點。
美國哈佛大學校訓這樣說:「Amicus Plato,Amicus Aristotle,sed Magis Amicus VERITAS.(拉丁文,意思是與柏拉圖為友,與亞里士多德為友,更要與真理為友 )」我們努力這樣做了。
學姊,真的謝謝妳的支持
2007-03-10 03:30:24
小步兵.....
其實,最近為了工作,已經忙到差點忘記我同學這件事了....
以下有些話想跟各位分享-----
先給我親愛的「第一落總管」吧....(發明這個詞的人確實優秀,所以借我用一下,別告我ㄟ)
事情發展到如今,是我們所猜不到的(或許,有預料到啦)。我很高興看到你終於重新開始寫文章了,代表走出這樣的冏境了....繼續加油喔

給支持我同學的人......
站在認識我同學多年的立場,我還是必須說,原來他人氣那麼好阿(笑)感謝大家囉!

最後,給水母&你的難兄難弟們
我相信,我同學絕對不會想讓你&quot身敗名裂&quot,因為,這件事對他而言並不需要他發揮如此大的心力,你們不會瞭解,這個世界有著&quot絕對&quot的不公平,他只要動動小指...&quot身敗名裂&quot的不會只有&quot水母&quot一個人而已.....
或許,你們會覺得這些&quot大人們&quot是不是太小題大做了些。也許,你們會認為,我們何必如此大張旗鼓、不盡人情。也許,你們會想,我們為什麼不站在你們&quot大考生&quot的立場想想...
小朋友們(我們年齡差了許多...不會介意吧),今天讓我們大家靜下來想一下,如果今天事情的角色互換一下,我們是盜文者,而你們反映的文章、留言不斷的被忽視、刪除.....你們會不氣,我想如果你們不氣,如果你們有方法提出法律行動而不用,站在出社會的人的立場,你們不是叫&quot心胸寬大&quot,而是寧願&quot息事寧人&quot,再不然就是對你自己的創作用心還不夠.......
水母老弟..你說你的文筆不好,但你是否真的想過你的新聞台存在的價值在哪?如果你新聞台的價值只是要介紹好文章給其他人知道,那麼,你唯一的錯就是沒有註明出處。但我想不是這樣吧...「讓自己沒有辦法在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恣意的揮舞抒發心情」這句話是我在你給我的同學留言中寫的,代表你會開立新聞台也是想讓大家分享你的心情,我個人認為,這跟文筆好壞是無關的。沒有人一開始就會寫文章的,而文筆也是經年寫作或是參考別人文章,融會貫通後自己發揮的。
如果,你跟我一樣,從我朋友開台前就認識,那你就會知道,他新聞台中的每篇文章,所包含的心情都不是文字可以敘述的.....而盜用文章的你,又知道多少他寫文章時的辛酸.....
&quot文章被他人盜用,應該值得高興&quot...對這樣的話語,我並不能表示贊同。畢竟,在高興之餘,有著更多的是憤怒.....小朋友們,當你們&quot認真&quot的創作出屬於自己的心情文章時,被盜用的那一瞬間,你只會覺得你的文章被玷污了,你不會高興的...真的...何況,我們是靠文字吃飯的人
「你們怎麼不想說 自己以前也是這樣
為何高中生不能很忙
喔喔喔 我想是妳的高中生活太糜爛了吧
跟我們這種要專心應付考試的大概不一樣吧」
這是另一個人的留言....我相信他是你不錯的朋友。想想,如果你朋友說他的留言被刪除了,你的心情如何呢....很差吧...不過我想說的,我們確實也當過高中生,不過&quot糜爛的生活&quot,我想並不適用於我們身上...就我所知,我們不是該縣市的第一志願、也是第二志願的學生,況且&quot我們當初&quot大學也不像現在四處林立,進大學跟吃飯一樣容易。所以你這樣說是有失公平的。你們一方面不喜歡我們說我們以前如何....卻有要我們拿以前來比...還有一件事,當初的我們確實沒有想過要去盜用別人的文章,就連在作文中寫到別人的句子,我都還會加引號註明.......

「教育失敗
但你們也該付個責任吧」
教育失敗我們確實該負起責任,畢竟主導你們現在教育的人,是人民用手中的選票決定的...於是我們負起教育你們&quot什麼是對錯&quot的責任,只是,你們聽進去了嗎...如果,你們願意承擔責任,那麼我們再來教你們什麼是正確的觀念吧.....

「你們都說要得到尊重
但也請先尊重我們」
談尊重是彼此的事,正所謂&quot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quot(對你們這樣用功的學生不會太難吧)。今天,要取得別人尊重之前,先想清楚,你值得了沒、你又做到讓人尊重的事了嗎?

最後,想告訴你們的是,我們這一群都不是在社會上沒事做的人,每個人在自己的領域裡都有一定的發展。這次的事情,或許,你們遇到的是別人,那麼事情不會如此複雜。但你們該慶幸遇到一群肯用嚴厲態度告訴你們什麼是對錯的我們,至少,再下一次你們決定要用別人文章前(一定會有這個時候的---例如大學做報告的時候),你們會想到這次的教訓,加上文章的出處,你們就少了被提出訴訟的機會了.......如果,真有這樣的時候,我想,我們的教育責任就已經盡到了.....
高三生很忙,我們也知道,所以大家配合一下,讓事情平安落幕吧......

最後,同學不好意思寫了那麼多,從當兵之後就很少寫長篇大論了...你們可以聽多少,那是你們的能不能接受的問題。其實我一直很想幫水母說話,但你砍我的留言,讓我有些小不爽...在做任何決定之前,請先用你有限的知識想想會不會有更大的麻煩,再不行....問問你周遭有知識的人吧....
2007-03-09 12:00:39
版主回應
人氣好?ㄟ,好像有這麼一回事。可是平平靜靜的好像更好。不過,還是謝謝支持啦!
寫那麼多,文筆還是不賴啊!
找工作的事,如果要幫忙,不要吝惜開口,上次沒幫上忙,真的不好意思。
2007-03-10 03:35:58
是阿 說些冠冕堂皇的話 還有說些諷刺的話
我想你們最會
為什麼學校不會知道 你寫給校長
校長會直接請我朋友去輔導嗎
廢話 當然請班導或輔導老師
但你有沒有想過老師也是會一傳十 十傳百的
說我朋友刪了你們的留言
如果你報台上面被留言做人身攻擊的話語
難道你們不會想刪掉
在說拉 我朋友寫報台也是寫給自己看的
妳們所寫的意思
好像是我朋友到處去推薦他自己的文章
說 寫的很好之類的
對阿 你們對於盜文非常不恥
這就好像跟賣盜版CD一樣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著作
但是....你們沒做過一些燒阿 錄阿的動作嗎
少騙人了 只是也沒人提醒你們這樣是錯的
別做一些只認為自己是正義的事
也不要寫一些 好像很可憐的話
會破壞這地方
我看 是你們先用一些話語挑起我門的戰火
2007-03-09 13:05:27
版主回應
我寫信給學校,是我可以控制的事情,我不希望他像無頭蒼蠅亂鑽,我希望他身旁有人可以告訴他怎麼做;學校的老師一傳十、十傳百,不是我能控制的,我的認知是,學校老師應該要保護被輔導者。
人身攻擊,我已經把我給他的所有留言,放在新聞台接受公評了,如果有任何一句話,符合你說的人身攻擊,那請告知,我願意致歉。
寫給自己看、寫給自己看,可是我不是寫給別人抄阿!
「好像很可憐的話、會破獲這地方」,我承認我不清楚你說的是哪些,但如果你是指我回給盜文者的話,那我希望不要感動到你。
回歸事情的最初,如果沒有盜文這件事情,這裡會有戰火嗎?
2007-03-10 04:08:01
鐵董
剛開始看到這件事的時候,我以為應該很容易解決,第一落總管只是要那位骨刺水母刪文跟道歉,小朋友們說要準備大考,不常上線,好吧!給第二次機會,但是...又不見他積極的處理態度,後來水母跟朋友們似乎不認同法律途徑,覺得我們儘說些冠冕堂皇還有諷刺的話

什麼叫冠冕堂皇?
我們講的叫公理,叫是非對錯。
偷一塊錢跟偷十塊錢 有差別嗎?
偷一個字跟偷十個字 有差別嗎?
偷就是偷,沒有程度上的差異!
你覺得有差異的地方,只是被偷的內容。
但犯罪事實還是存在。

引述小步兵的話:
&quot文章被他人盜用,應該值得高興&quot...對這樣的話語,我並不能表示贊同。畢竟,在高興之餘,有著更多的是憤怒.....

我不能同意小步兵更多....

樓上那位似乎拿出高道德標準來了

「對阿 你們對於盜文非常不恥,這就好像跟賣盜版CD一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著作,但是....你們沒做過一些燒阿 錄阿的動作嗎?少騙人了,只是也沒人提醒你們這樣是錯的」

我想總管先生應該沒有要選總統,小時候大家也都曾經說過謊做過弊更厲害的還有砍倒過櫻桃樹的,但是有沒有跟爸爸誠實的回答,我想每個人的處置方式不同(誠實的都當總統去了)但是回到這事件來看,我們要的只是一個誠實且合理的態度來道歉,並指正你們一個應該要有的態度。

以上,是小弟的一些見解,因時間有限,無法再多講些什麼。

大考很忙,我們也很忙,你有我忙再來跟我說嘴。
如果還要再戰,我會放大絕!
2007-03-09 15:56:22
版主回應
你那麼忙還來留言,還為了我的事生氣。
不浩意思、也謝謝啦!
2007-03-10 04:10:21
一典典
第一落總管的名詞發明喔~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發明...只是單純想換個方式來稱呼,以免大剌剌暴露你的身分而已.
對我這個每天靠筆跟嘴吃飯的人,你覺得很困難嗎?一點都不啦!只不過就是靈光乍現,信手拈來罷了...不然,我哪能在環境艱辛又險惡的立法院度過三年多啊!
當然還是比不過當初在校時,那個陳X孝同學下的&quot辛亥隧道...(當好像是描述隧道漏水還是啥的,記不清楚了)騎士心駭慢慢駛&quot標題來得厲害.
對了,詳細看了這堆留言,我發現,那個盜文者,唯一跟你一樣的地方是,你們似乎都不喜歡陳阿扁總統.哈!應該也還是存在程度上的區別,你是先天的藍色份子,至於現在小孩子,我想只是太容易被媒體左右了...
事件會如何發展呢?等著看!
有考慮公布該生姓名與學校嗎?會動用到政媒嗎?
2007-03-10 01:42:18
版主回應
ㄟ,不喜歡陳阿扁,也不是我的錯阿,誰叫他天生沒有我的緣。
好了,不要再拿工作賦予我的身分做文章了,這是我的私事,我不希望混為一談了。
公布姓名、學校?沒必要吧!動用政媒,小事小事,別勞煩那些笨官了
2007-03-10 04:17:55
希望不是對牛彈琴
給&quot唉&quot:
  首先,回答你的問題”你們沒做過一些燒阿 錄阿的動作嗎”別人有沒有我不知道,但我敢大聲的告訴你,我確實沒有。
  再來,要告訴你,我們這些”大人”,都說過,人都會犯錯,犯錯並不可恥,可恥的是”知錯不改”,更甚者是”別人都告訴你你錯在哪裡了,你還不認錯”。
  第三,我在你朋友的新聞台上並沒有”人身攻擊”,只是陳述事實。
  當時的留言大意如下:逃避不能解問題,誠實才是上策;不要以為”複製”、”貼上”不會有事;不要以為在網路上犯罪,就不能查出你是誰。你惹到的人不是普通的龜毛,惹到他算你倒楣,為了你好,建議你盡快道歉。
  上述留言,想請問你,對你同學有哪個字算是”人身攻擊”?有哪句話不是事實?但我的留言被刪除了。如果你誤會”人身攻擊”的意思,可以去查字典。
  第四,你說”在說拉 我朋友寫報台也是寫給自己看的”,那我想請問你,那些在公共場合偷拍女生裙底風光的人,可不可以用”我只是拍回家自己看”的說詞來脫罪。再說,他的報台不是”寫”給自己看的吧。
  第五,這件事鬧到學校都知道,長骨刺的水母難道自己一點責任都沒有?如果他一開始把這件事放在心上,勇於承擔,謹慎處理,馬上道歉,台長根本不會寫信去學校。
  不知台長怎麼想,但如果我是當事人,我比較介意的事,他處理事情的態度,他說沒時間刪文,但只要我們一留言就馬上被刪除,盜來的文章,卻拖了好幾天(應該是老師知情後)才刪,他說他積極過了,但很抱歉,在我們看來很簡單的一個道歉動作(在他的報台刊道歉啟事),他至今未做,不得不讓人質疑他的誠意及所謂的”積極”。而他居然還大言不慚地在自己的新聞台上說要他道歉是”違背著自己良心”、”一年前的我搞不好遇到這種事情會熱血沸騰,據理力爭”。我倒想知道他要據什麼”理”來力爭。
  最後,我想請問你,你心中所謂的”正義”是什麼?是不分青紅皂白,只要是自己的朋友,不論有沒有做錯事,一律相挺到底?寧願姑息養奸,也不願意拉他一把,提醒他做錯了?
  你的留言似乎在譴責我們什麼,如果我們有錯,請你”明確”指出我們錯在哪裡,如果我們有錯,我願意代所有人道歉。
  我無意挑起戰火,只是希望你和長骨刺的水母可以好好想想,這裡沒有人希望這件事鬧到法院去,只是要他學會”承擔”。
2007-03-10 02:05:34
版主回應
我倒覺得我被妳人身攻擊了,我很龜毛?我很龜毛?我很龜毛?是這樣喔?
2007-03-10 04:24:10
我想在你們的現實世界
有沒有做人身攻擊(笑)
自己心知肚明
罵別人文化病死豬等等的
怎麼好像裝的不知道...(搖搖頭)
什麼陳述事實 你只是抹黑抹的更嚴重而已
2007-03-10 12:14:46
版主回應
那事情很簡單,
把留言的暱稱告訴我,
我會請他跟你們道歉。
那也請你要確定,
真的有這樣的留言存在。

還有,如果真的有人留的,自己主動站出來,道個歉,告訴他們,什麼是負責、承擔。
2007-03-10 13:39:41
不知道認錯還反咬一口
唉..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難道.只是個登報台道歉有那麼難嗎?
今天又不是讓你們登報紙道歉..
你們說那麼多的廢 言舌..
我也看不出你們的誠心在哪?
只知道反駁..怪大哥大姐的不是..
喂..難不成..你們想搞到記者媒體都知道了吧..
若是要讓記者媒體都知道其實也並不是難事啊!
只是會反映出..現在的學生怎麼了?
你們還記的上個月出現過的新聞報導吧!!
一位高材生..嫌人家服務不好..寫了一篇投訴書..
結果..被查出來..是一所知名的大學..
但原本的本意..卻被拿出來當成一則笑話
因為所有媒體已經不管他投訴什麼了..
卻玩起國小的..訂正錯字..
你們這些學生..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若今天登上媒體..我想..社會反應出的..
只是你們這些高材生的無知..
跟無法永於認錯..
你們怪事情越來越複雜..
但..當初是誰把他搞的那麼複雜..
在新聞台道歉很難嗎?
你們這些同學..有時間上來留言..
我不知道你們在忙什麼?
忙著..反駁..忙著..吵架..
省省力氣吧..
若是這樣無知..那只好大家都站在社會面前..
讓社會來定奪..
今天吵到這種地步了..
你們只覺得越吵越激烈嗎?
還是勾起你們的一番鬥志..
我只覺得..台灣真的是扶不起的阿斗..
你們知道泰國嗎?你們以為泰國很弱嗎?
你們知道泰國的貨幣已經高過台灣了嗎?
想當初..去泰國100台幣好歹可以換個120泰珠
沒想到現在去泰國..拿100台幣只能換個88泰珠..
唉..台灣真的是原地不動反而退..
2007-03-10 14:40:47
版主回應
所以,他認錯了。
所以,事情結束了。
所以,不用義憤填膺了。

所以,真的謝謝你。
2007-03-11 05:11:43
中文那麼難?
oops
我想插個話啊
...
那個
貨幣這件事
好像也不是這麼說
大不列顛這鳥地方
這麼鳥
一整個只剩下落日餘暉
可是英鎊怎麼還是一直漲啊
前陣子即期賣匯高到65.xx
剛才看了一下降到63.84
居然就有一點開心的感覺了
想當年第一次來的時候才大概1:50而已= =|||
2005來的時候也還不到60


以上都是廢話
重點是

水母小弟啊,
姊姊又要來苦口婆心一下,
我在想,
你們才不過是高中生,
可能還沒有機會養成「抄襲是錯誤的」這樣的觀念。
講白一點,
我在猜,
copy and paste這一招可能你們在寫作業的時候都常用,
這只是我的猜測啦,
真的只是猜測!
當然也可能你們都很用心的寫。
或許你們會想:
「寫作業的時候複製了那麼多老師也沒怎麼樣啊,我也只不過抄了他幾個句子他幹麻氣成那樣!」
說真的,
我也不知道高職老師幹麻放任大家抄來抄去,
(帶高中生真的很累啊,在下高中時期就常常驚嘆老師怎麼個個都是鐵娘子,所以以上只是我的臆測!)
總之,
這很可能造成你在抄襲的時候根本不覺得自己在抄襲,
因為你不知道這叫抄襲,
所以也沒有意識到自己在抄襲,
以至於不覺得自己有哪裡不對,
或者覺得就算有錯,
也不是什麼大錯,
但是這麼一來你就錯得太離譜了。
這一群比你年長的人正好是非常注重著作權的一群,
這多長的幾年讓這群人把「版權所有,翻印必究」這件事深植腦海。
這就是兩造的差異,
一方覺得對方太過火,
一方覺得對方太輕慢,
問題是認知好像本來就不太一樣。
水母小子啊,
重點來了,
現在chinian正試著讓你體悟到抄襲的嚴重性,
(我想也就是夠嚴重老師們才會一直擴大宣傳!^^”)
這可能跟你以往的認知有很大的衝突,
不過,
既然人家都直指錯處了,
你何不就表現的像個大人,
就直接了當的道個歉嘛!
你都能在留言人欄位直言自己是「盜」文者了
表示你也承認自己強搶了人家的東西據為己用,
那為什麼不把道歉做得完滿一點,
是不會皆大開心啦,
我看現在沒有人開心的起來,
至少是給你自己一個交代,
省卻一件懸而未決的事在那裡鎖喉,

關於學校把事情鬧大這部分,
我必須客觀的說,
如果你真的覺得不開心,
就去跟老師抗議吧,
把學生的糗事傳開這真的不大好。
看你在版上嗆聲的氣勢,
跟老師抗議這種小事一定難不倒你啦!
不要說我只會說說,
我真的做過這種事啊,
結果讓老師A看清楚老師B的真面目之類的,
後來老師就自己吵起來了。

那個,
最後,
祝你抗議成功,
可是學校流言控管的問題我們真的幫不上忙啊。
2007-03-10 21:38:33
版主回應
關於英國匯率的問題
真的是有點困難
世界本來就莫名其妙

妳都是第一個跳出來的人

真的謝謝妳的支持。
真的。
2007-03-11 05:15:52
阿信
恭喜你啊,你的堅持終於戰勝了!
真有原則,不愧為&quot第一落總管&quot啊.
給你鼓掌啦.
2007-03-11 14:06:22
版主回應
雖然遲了點
不過還是要謝謝老同事的支持
2007-04-08 03:51:19
Nina
ianchen終究是個心胸寬大的人
學姐我欣賞你!
喧騰了半個月
新聞台終於可以恢復平靜的日子
又是一個充滿有淚有情的地方了!
2007-03-11 15:27:21
版主回應
不過
最近新聞台
是真的平靜了

我好像也快寫不出什麼東西了
2007-04-08 03:52:40
告家奶茶++
事件結束了嗎?
真是太好了!!

記得煮碗豬腳麵線去去霉運,哈
2007-03-11 15:35:13
版主回應
就是忘了吃豬腳麵線啦
怪不得最近那麼衰
一定要補吃一點

不過最近胖很多
2007-04-08 03:53:40
有看到昨天的新聞嗎 1
如題?
十元有時候路上都撿的到了

還有人願意請律師打官司花錢花時間去告

原因只有一個

態度!

也好 事情圓滿結束
不然這件事 又可以當個佐證!哈哈
2007-03-12 16:56:35
版主回應
態度

態度真的很重要

什麼事情都一樣
2007-04-08 03:54:30
妳好
我是他朋友拉!住景美那個
完結篇了喔!
好像每齣戲都是以完美收場
這樣也好!彰化人萬歲!!
喔還有我每天都準時收看喔
祝你文章越寫越好
2007-03-13 02:36:25
版主回應
那希望最近沒讓你失望
文思沒那麼泉湧了
2007-04-08 03:55:0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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