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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1 00:55:14| 人氣96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那一年,我二十七歲】值得紀念的,是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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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路,只能一個人走。

所以很多時候,我很逞強的一個人走,
假裝我可以、假裝我獨立,
只是不想被人說我依賴、不想被人說我柔弱,
但,
誰會這麼嚴苛的要求我呢?
似乎只有我一個人辛苦的逞強著...





昨天,是民國一百年的十月十日!
如果用相機留下日期會得到一個「100.10.10」的結果。
好像很棒、很完美!
很美好的數字!還有很美好的國慶煙火!
如果是以前的我,一定會很在意這個日期裡頭,我能夠留下些什麼!

可是,我活在現在,
那些「如果」,被我留在「曾經」,
留在我還持有單眼相機時的那些「曾經」。

或許我該感謝我現在手邊暫時沒持有單眼相機,
減緩了我過動的基因與拍照的念頭,
或許日子變的平淡許多、或許我以為自己少了許多感受,
但其實長久的人生本來就是在樸實中平穩的度過!
偶而點綴一些不同,再去感受這些感受,
總好過天天用忙碌與行程來麻痺了自己最真實的感動!

當我把自己養叼了之後,
被刺激、被物欲、被一切一切太容易獲取的事物所麻痺之後,
一覺睡醒卻發現自己不想再這麼活...
整個打散、整個歸零,
到重新開始、重組一個現在的我,
要付出多大的代價並不是過去的我所能承受!
到現在難免還是會遲疑這個決定到底有沒有做錯?
但看到自己在鏡子裡的臉孔,
明明沒有動過刀,卻一點一點細微的起了柔美的變化,
我想,或許堅持往下走這條未知的路也不錯!




曾經,我很在意「日期」,
那時年少的我隨波逐流,在意著表象的、大眾賦予的包裝,
執著於日期所被賦予的定義,跟著起鬨消費著無意義的金錢。

現在,我在意的是「日子」,
「和誰一起度過」、「做了什麼事」的日子!
當一個不被大眾所定義的日期,因為我跟誰一起度過、因為我經歷了某事之後,
這個「日期」對我產生了意義,
所以,紀念。




好比說「生日」這件事,
這個人對我來說是特別的,那這個人生日的日期對我來說就產生了意義!
一個值得開心、值得慶祝的日子!
若是這個日期對我來說不具意義,即便大街小巷張燈結綵在歡渡,
對我來說,不過就是也要吃飯洗澡睡覺的一天而已。




因為有了相伴的人,所以日期產生了紀念的價值,
而地點產生了紀念的性質!
跟好朋友在一起時,再無趣的所在也能回味無限!
若是話不投機半句多的人聚首,即使華景美食也讓人興致索然!

純粹對人不對事!
這一點,我從不要求我自己要成熟!
即便我表面功夫仍會賞臉。

當初收到活動邀請通知時,
因為活動發起人的關係,我根本不看內容就直接把日期空下來等出席了!
對我而言,重點是可以跟她們聚首,
至於做些什麼?我從不在意過!
以致於我從沒認真看過那篇活動邀請的內容...

直到昨天我才認真的看了那篇注定胎死腹中的活動邀請,
原來,搞不清楚活動發起人的一直是我...
當初車上三個人的對話時他們兩個難道都沒有覺得疑惑?
我還真是少根筋少過了頭,
坐在始作俑者後頭卻以為他什麼都不懂...




攤開的記事本裡,今年有兩次聚會已經被我們錯過...
一個半月後,可不可以不要再落空?!











小太陽,有沒有等到雨停的時候?

台長: 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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