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因為手機賣了...
(根據你借給那個朋友的時間來算,那個叫做你前男友!)
所以沒有手機用...
也就向我借了支手機...
而我也就好心的借給他了...
(原來你對你交往的對象是以好心來對待,那我真的忍不住要問,你現任男友你是以好心來交往嗎!?)
也跟他討了很久...
〝去年的事〞...
(要分的時候怎麼就不討了?)
這幾天才宅便給我...
(宅配給你的對象是他的現任女友,不要講的一副是同一個人)
但竟然是這樣的結果.....
東西到要我自個掏腰包付款...
宅配的錢120元...
雖然是小錢...但這有道理嗎?
(如果真的要以你的心態這樣想的話,那我就是想..我是他現任女友又怎樣!?你有辦法放任你家人找上門,那你怎麼不自己要回自己的東西,還要藉由我,我也可以說,我只是跟他在一起,我有必要負責幫你們處理事情嗎!?老是問我一些奇怪的事情,我真的覺得你想太多了!而且你說你當我是朋友,但我的朋友可不會跟我說〝以為你有男朋友~都不理我了哩~〞有印象嗎!?這是你講的,也太酸了吧!是怎樣!?還質疑我!真要是我朋友是不會質疑我的話!更何況在之前我就跟你說過我們店很忙,你也知道!不要說一套做一套!)
大家幫我評評理吧!
真的有點奇怪...
為什麼是我付錢...
實在是很不合理吧!
說真的...我還滿生氣的...
所以這就是告訴大家...
不要輕易借東西給別人...
(過河拆橋,前男友就叫別人,都敢打出來了,怎麼不說清楚點)
看到這篇我都傻了,不是嚇傻,是有夠離譜,說也不說清楚!
搞得別人都是千古罪人,自己很偉大,一副好心沒好報。
我現在打這篇的意思,並不是要跟你爭宅配錢我有沒有付的對錯!
而是這篇內容我看了是真的很不爽!而不爽的地方,我都反駁了!
還是你也要我打一篇你留言給我的,
跟現在你打這篇的做比較,
真的才叫人前人後,
事情搞清楚再講!
這樣我講的,很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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