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試圖釐清關於自由的概念.
當人類的良知存有
不以自己的自由影響他人的自由
之後
才配擁有自由
否則
人類的自由只會帶來無盡的災難
然而
當自己考慮到是否影響他人的自由的同時
自己是否就不自由了呢?
或許是的
個人都必須割讓部分的自由
以求得群體內每個人的自由
而誰來決定哪些自由.多少自由必須被割讓呢?
有權者!
在民主體制下
群體中的多數人決定有權者
我們假設
有權者為了繼續掌權
會服膺多數人的意志
那麼不正意味著
群體中的多數人決定群體的自由
假若個人屬於群體中的多數
理應沒有權利爭自由
因為該群體的自由
是個人的間接抉擇
假若個人屬於群體中的少數
實則根本沒有權力爭自由
因為這少數人欲求的自由
乃取決於多數人的意志
於是
為了讓民主體制能長久良善地運作
多數必須尊重少數
少數必須服從多數
偏偏是
強凌弱
眾暴寡
既得利益者的多數
常壓迫少數
鬰鬰不得志的少數
常抵制多數
爭的是什麼?
爭的是服從誰的意志!
人類世界的紛紛擾擾
也就不難預期了!
這是民主體制太看重人類良知的後果啊!
那麼此時
又回歸到人類良知的問題了!
而事實上
多數人類缺乏良知
無法意識到自己的自由
正侵害著他人的自由
所以
永遠都會有人爭自由
永遠都會有人不自由
當然
正在看著這篇文章的你
有選擇是否接納其中概念的自由
因為我並不想箝制你的自由
這篇文章想提醒的是
身為群體中的一份子
應該為提升自我良知而努力!
因為身處民主體制下的你
有著微小而不可忽視的影響力!
當人類的良知存有
不以自己的自由影響他人的自由
自由必須有限度
之後
民主體制才能長久良善地運作
人類才配擁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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