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年的老龍樹
我的家
家後面的山
從家門望出去的海
閣樓上的窗戶
農曆7/15是鄉下祭祖的日子
隔了百餘天再回到鄉下
迎接的是門外一大袋垃圾
心裡一把無名火正慢慢的點燃著
與左右鄰居聊天中
得知
是與我見不到幾次面的表弟所為
怒從心中起
與其媽說過電話後
更是火燒山林
她說:因為她兒子回到那兒半夜了
沒辦法,只好敲壞門鎖進去
因為時間太趕
沒辦法善後……………….
這是大家共同擁有的財產
需要被珍惜保護的
如果大家都已同樣的心態對待
那這房子不早就爛掉毀掉了嗎
回程心裡默默想著
是因為對像是他母親的關係
還真因為事件關係讓我發火
我對事嗎?還是對人?
總有人這麼說
情人還是老的好
失去了才知擁有的幸福
如果在擁有時
多付出一點點
多捨得一點點
多珍惜一點點
哪怕是人,事,甚至沒感情的物品
都可以沒有"使用期限"
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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