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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6 10:37:15| 人氣26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小一新鮮人】:那是我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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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彤不是個小氣的孩子,她可以和人分享她的糖果餅乾玩具書籍衣服,可是有些東西……她很堅持是個人所有,絕對不可與人共用。

像是她畫圖的時候,若我想幫她修改畫面或增添顏色,她會說:「那是我的作品ㄟ。」陪她寫圖畫日記或小詩短文時,若我想幫她修改辭句或改變結構,她還是說:「這是我的作品。」彤彤的作品,若非她自己也認同,否則極難去參與更動。

由於彤彤喜歡圖圖寫寫,我興起了幫她設個新聞台的念頭。此事才說完沒二天,她就雀躍欲試的和我搶坐在電腦桌前。當然她的表現也不賴,花了二十分鐘完成了大圈圈小圈圈的圖畫。我告訴她:「媽咪現在沒空申請新的新聞台,先讓你的作品借放在我的台好了。可是,只有圖畫是不夠的,你還要再配上說明,這樣人家才看的懂。」

彤彤喜歡打字,她覺得敲著ㄅㄆㄇ鍵盤就可以出現中文字,這真是一件好玩的事。以前她為了要「玩」打字,常央求著借用爸比媽咪MSN線上朋友,三八的搶線和叔叔ㄚ姨們聊天。直到最近,我想到可以讓她在文建會兒童館的討論區留言,總算可以讓大人們擺脫被騷擾的厄運,並增加她的中文打字機會。

即使如此,彤彤敲打鍵盤進行的圖畫說明,不過是七、八行字就又花去二十分鐘。我在一旁急的催促著:「快點快點,電腦用了三十分鐘就要停止讓眼睛休息,你忘記了嗎?而且,已經很晚要睡覺了,快點結束去睡覺啦!」

小妮子還是慢吞吞,不過只是打字而已……;我忍不住將鍵盤搶過來:「快點啦,你的故事還要說什麼,快說。」媽媽的耐心,常就是這樣被打敗的。

彤彤揉揉眼睛,說:「好啦,那你幫我打--有一些泡泡老百姓跑到一個夢幻花園。」

「不要說『泡泡老百姓』啦,換成『泡泡精靈』之類的比較好吧。」我手敲著鍵盤,嘴裡還是不停閒的嘟嚷著。因為,我認為唯美浪漫路線是兒童故事的重要元素,「老百姓」真是遜斃了。

「ㄏㄡ~那是我的作品耶。」彤彤再次強調。

我知道了,她一貫作風是不可變動她的創作。為了讓她能夠早點上床睡覺,我繼續忍耐幫她更正詞語的衝動,原文照譯的如實寫上。

「那,『謝謝收看』可以不用說了吧?這是電腦文章,不是電視卡通耶。」

「不行!就是還要說:『彤妍的故事講完了,謝謝收看。』」

「好吧。那,可不可以只說『彤彤』就好,不用說『彤妍』?」我在菇蘑什麼呀,恐怕連我自己也搞不清楚了。我覺得在網路世界裡還是保持點神秘比較好,可是,這怎麼對小笨彤解釋呢?還好,也許是睏極了,這次她沒再反對。

就這樣,泡泡大戰~~彤彤的首部網路作品出爐囉。

台長: 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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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 個人分類: 彤妍童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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