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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4 02:14:54| 人氣66|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这个就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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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是那种越活越过去的人
一把年纪了才来迷偶像
不是说我过去没有在追星
而是我过去只是有喜欢的歌手,会一张一张的买他们的专辑
迷偶像,就是有点不理智的迷恋
是最近才开始的

因为是偶像,所以就跟过去我喜欢的歌手很不同
比如,有时候会唱对嘴,
然后明明是对嘴,歌迷却可以很‘体谅’,因为唱现场太累
(……)
想想,如果阿妹在演唱会上唱对嘴,我想就算我已经买了门票
我也会立刻走人
有时候歌手不得不对嘴,比如电视台的要求,或是发生了什么意外
比例kala坏了,或者嗓子不舒服但是却要配合宣传
但是演唱会这种事情,是没有借口的。

所以我说迷偶像真的是不理智的吧
今天如果换成是别的人对嘴,那些歌迷肯定就炮轰了

就因为这样,我今天一整天都不舒服

因为年纪大了,所以就会想很多,联想到其他的地方
于是我在我自己的内心进行了一次的质问

过去我一直认为,靠外貌和绯闻而走红的艺人实在口口口口(马赛克处理)
但是啊我最近的想法又改变了
艺人是什么?
艺人的工作就是取悦观众,
艺人的价值就在于能够取悦多少观众,
能够取悦观众到什么程度
所以过去的人才把从事表演工作的人和娼妓等同起来
虽然是不同的愉悦,但两者的工作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有共同点

所以艺人的资格,只是在于取悦观众的能力
有没有做艺人的资格,就是有没有取悦观众的能力
歌唱、舞蹈、演技、口才只是取悦观众比较直接和方便的方法而已
因为这些东西是可以直接用表演的方式展现出来的
而当人们的抽象思考能力逐渐减弱而视觉敏感度提升的时候
外形就成为最最最直接的表演
然后不管愿意不愿意,艺人的私生活也必须纳入表演的范畴
过后艺人所表现出来的性格、对应的态度
都必须成为表演
而这种表演还不是艺人自己决定的
是娱乐公司决定的,怎么打扮,怎么去吸引观众,唱什么演什么
身价怎么定,然后钱进入了娱乐公司的口袋,指缝间流出来的给了艺人
媒体也是关键,不管是捧还是踩,都要帮忙取悦观众
可以用捧起一个艺人或毁掉一个艺人来取悦观众

所以进入这一行
不要认为自己歌唱得好舞跳得好不走红是很冤枉的事情
乐评人和影评人不要再责怪观众的庸俗
大家也不用再去抨击那些没有歌唱实力的歌手或没有演技的演员
说他们没有做歌手或做演员的资格
都说了,什么是资格
只要有人喜欢他们,他们就有资格
艺人的资格不是歌唱得多好,舞跳得多棒,戏演得多精湛
最受欢迎的人最有做艺人的资格
所以对嘴唱又如何,花瓶又如何
只要台下还有为他们摇摆荧光棒的观众
票房、收视率数字好看
他们就有资格继续站在镜头前面站在舞台上面
fans的支持不只是偶像的力量,也是他们能否继续留在演艺圈的资格

这个就是演艺圈
这个就是把艺术商品化后的市场天则
所以回到问题上
在这个市场里,艺人是什么?
艺人就是娼妓,娱乐公司是老鸨,而广大的媒体就是皮条客

*在纠结完演唱会对嘴以后,我突发而来的负气

台長: huanyu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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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
所以你现在是还有在迷他们(不知我想的是否就是你说的)吗?
2007-07-15 02:35:10
不是別人
ho~~
這個問題問得好
好矛盾的心情哦~~
2007-07-16 17:06:4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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