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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朋友對我說: ”真受不了你們學藝術的, 有潔癖, 舉止怪異, 思想另類.” 我回他們說: ”我學的是設計, 而不是藝術.” 他們繼續說: ”啊! 都一樣啦!”
從上面這段對話裡可以看出許多疑問, 這些疑問也一直存在我的心理, 縱使我接觸設計與藝術已有好幾年的時間, 但我仍無絕對的答案, 又或者答案有了但卻隨著時間而有所變更. 這些疑問就是: 何謂藝術(art)? 何謂設計(design)? 設計與藝術的差別在哪? 及一樣東西要如何界定為設計或藝術?
就我的觀點來看, 設計與藝術的定義只有一線之隔. 雖然字典裡可以給你一個頗明確的答案, 不論你翻的是中文字典或英文字典, 但字典裡所說的只是字面上的一個界定. 當拿一個實體給你看要你評定它是不是藝術, 以及它是設計仰或藝術時, 有時還真難下個定義. 當然, 電腦的程式設計就與所謂的藝術有較大的一段距離.
就我的認知來看, 大體上設計一詞較帶有商業, 商品, 實用, 量產, 以及為別人而做的味道; 而藝術一詞似乎較強調自我的表達及自我的闡述, 較屬於為自己而做. 不過在現今的資本社會裡, 這兩詞的定義似乎常有很模糊的地帶.
比如說今天你做了一個雕塑品, 當你把它擺放在家裡或藝廊裡時, 它應該會理所當然的被視為一件藝術品. 可是今天如果將它放大一百倍並成為某個公園的一部份, 那麼它還是單純的一件藝術品嗎? 還是它已算是公園景觀”設計”的一部份了呢? 我想若單從此雕塑品來說, 它仍然在藝術的範疇裡. 不過如果從整個公園的景觀設計角度來看, 藝術的範疇似乎就被模糊掉了. 因為你已從單純的做藝術雕塑, 變成在設計公共藝術給一座公園. 你可能必須要去考量整個公園的景觀以及公園使用者的觀感. 你可能已無法再完全依自己的意境, 去做自我的闡述.
另外一種模糊情況的例子是, 比如我掛在本台首頁的形象圖. 請問它是藝術還是設計? 我會說當它被印在一張紙上時它是藝術, 可當我把它做為封面或像現在掛在本台做為形象圖時, 它則是設計. 此外, 如果我今天畫張素描, 相信大部份的人都會認可素描是藝術的一部份, 可它如果被用在書本裡做為插圖呢? 那它應該便是屬設計的一部份.
換個方式講就是所謂的”商業藝術”. ”商業藝術” 一詞的產生是工業革命後, 為了將藝術用某種方式商業化所盈生出來的, 它與Pop Art亦有某個程度上的關聯, 後來演變成現今的平面設計. 而平面設計便是, 用藝術的概念將之表達在2D的表面上, 再來把它應用在商品上或企業上, 使之成為一種設計. 其範疇包括了企業識別標誌, 商品識別標誌, 包裝設計, 名片設計, 商用信紙與信封, 海報設計, 廣告設計, 插圖設計, 及各式的卡片設計等, 幾乎只要是平面上的設計都在其範疇內.
還有, 一個東西是否能被眾人接受為設計或藝術, 常常取決於觀看者的主觀意識, 創造者的名氣, 和當時的文化及素質等. 例如, 梵谷為何終其一生極其憭倒, 鬱鬱寡歡, 且在其有生之年只賣出了兩幅畫, 而現在他的作品卻價值連城呢? 經推斷分析, 應是與其時代背景有關係. 在梵谷的時代裡, 藝術家常被視為垃圾, 極度異類, 被迫害的藝術家不計其數, 想當然其創作更不會被視為重要的藝術, 就連後來的畢卡索也差點因此而命喪. 後畢卡索幸虧被其朋友所救,接著輾轉移民到美國而逃過一劫, 並從美國開始大紅大紫, 更創了現眾多人所知的Cubism. 也因此畢卡索在其有生之年, 其創作便被接受且視為重要的當代藝術.
說到畢卡索, 他在世時隨便畫幾條線都是藝術的一部份, 更是價值不斐. 可如果今天我隨便畫幾條線, 會被當作是藝術嗎? 我認為如果沒有被當作垃圾丟掉 就已經感謝萬分了. 而我現在一些藝術及設計的作品, 在資深者的角度或生意人的角度來看, 搞不好亦都是形如垃圾也說不定, 因曾有人對我說過諸如: ”你那是甚麼設計, 那我也會”, 之類的話. 雖然說我在校成績不錯, 但社會的現實跟主觀意識卻又是另一回事. 這亦是為何我在上一段提到: ”一個東西是否能被眾人接受為設計或藝術, 常常取決於觀看者的主觀意識, 創造者的名氣, 和當時的文化及素質等.”
是藝術仰或設計, 在我的認知與感覺裡可能沒有永遠或絕對的答案, 端看當時的情況而定. 又或者對其下定義並不是那麼的重要, 套句某生意人講過的話: ”你這賺得到錢嗎? 賺得到錢比較重要啦! 管它是不是有藝術或設計的成份.”
不過, 我想對於是否能賺到錢, 我會很掙扎吧! 因我不想為了賺錢而流失了設計與藝術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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