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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7 21:30:39| 人氣134| 回應7 | 上一篇 | 下一篇

再過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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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交通事件裁決所判決日還有三天...

開始猶豫~

猶豫到底要不要去申請裁決書

到底要不要提出告訴

雖然沒很重的傷

只休三天就能上班...(但是跛腳...><”)

而且薪水被扣5000

況且...那個笨女人

竟然連一通關心的電話都沒有

我想她真的認為錯的是我吧...

很氣...很想告她

反正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又不用花錢...

也能讓她知道做錯事應該道歉...

但...想到去年的車禍開庭...

就很懶~

要求賠償...要到警方發出通緝才找到人!

為了那一點錢需要搞失蹤嗎?

就為了修車錢...

害我為了開庭請了那麼多次假~

拖了一年才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突然發覺...

我最近是犯車關喔...

連續兩年都遇到白癡

第一個是雙黃線迴轉
(還沒開大燈,誰看的見ㄚ~違規迴轉關大燈,怕被抓喔)

第二個是笨女人
(變換車道都不看後照鏡的喔...東湖雖然不熱鬧,但...又不是鄉下,七點半就沒車了)



誰能給我建議ㄚ~

告(Yes)or不告(No)


快告訴我吧...


台長: hs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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峻昊
這個答案要問你自己 如果 你想做 就去做吧 支持你^^
2007-12-08 00:31:39
版主回應
我就很矛盾ㄚ~!
很氣她~卻又不想浪費時間去開庭
而且今天發現一件事
我只休三天,所以勞工職災給付不能申請...唉
2007-12-08 22:59:54
.oO 寧靜の海嘯
我是覺ㄉ位ㄌ自己ㄉ權益
要ㄑ告
既然ㄊ那ㄇ沒誠意ㄉˋˊ
2007-12-09 03:43:19
版主回應
嗯~我也是這樣覺得...
2007-12-09 22:55:31
小美
做錯事的人不一定覺得自己有錯, 有些人就算知道是自己錯, 也可能會當作不知, 不要太放在心上, 如果身體能慢慢康復, 就當是不幸中的大幸好了. 以後開車要更留意不小心的人和車.
2007-12-11 16:03:42
路人丙
嗯~ 想告就去告吧!
替自己出口氣!

或許讓對方受到教訓之後,
可以避免再出現下一個受害者...
2007-12-11 21:39:00
L .
人人都有犯錯的時候
以寬容心去包容
自己想法最重要 !!!
2007-12-29 20:59:14
L .
人人都有犯錯的時候
以寬容心去包容
自己想法最重要 !!!
2007-12-29 21:00:15
超粉紅
應付的責任還是要負
他不負責任,也不關心你
那我想,就提出告訴吧!

人是犯賤的
2008-01-23 18:21:56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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