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9-10-05 21:13:09| 人氣35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關於吸煙無罪一說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部落格專用相簿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我們所針對的是政府機關對於吸煙者的政策,而不是針對非吸煙者,非吸煙者當然有免於吸二手煙的權利,但是吸煙者應該也有在以不妨礙他人的場所吸煙的權利。

 

現金董氏基金會將所有吸煙者禁止在所有公開場合吸煙,並以推行法令限制之,這是一種違反市場機制的行為,違反市場機制的行為我們都會把他稱為特權

 

為什麼說是違反市場機制呢?以經濟學來說,一個在公開場合的店家,來店裡消費的客人有兩種,一種是吸煙者,另一種是非吸煙者,店家以營利為目的,所以他店裡要設禁煙區或是完全禁煙應該是店家經營策略之一。

 

 

吸煙者多抑或非吸煙者多,造成店家經營的盈虧。例如說:店家沒有設吸煙區,而商圈的客人大多是吸煙者,那店家的生意自然下降,而被市場淘汰,這就是市場。

 

換句話說,如果店家在店內沒有禁止吸煙,而店裡煙霧瀰漫,造成許多非吸煙者的不適,那麼非吸煙者的到店率減少,店家生意虧損,進而倒閉,也是被市場淘汰。

 

所以,吸煙何罪之有?

 

 

只是一群帶著道德面具的黃鼠狼,不敢向煙商開刀,只能向無辜的吸煙者開刀。如果吸煙有罪,何不直接禁煙,為了國民身體著想,全國全面禁煙有何難事?新加坡不就全部禁止口香糖了嗎?

 

 

做什麼事都可以,但是被看破的假惺惺,只是會被人笑話。更尤其是正義,為什麼?因為正義需要智慧,沒有智慧的正義只是一隻不斷被愚弄的狗,需多人舉著正義的大旗,實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拿著多數人的虛假的利益當餌,而跟隨者就被弄著弄著隨之起舞。他們堅持的那是為了自己的理想而奔走著呢!

 

 

以人為鏡,可明得失;以古為鏡,可知興替。不久前一個愛國團體,因為不滿外來勢力不斷壓榨,忿而群起抗爭。

 

聽起來超感動的是不是,但是那個愛國團體,就是不動腦!!!!不明所以!!!不知道為何抗爭、以何抗爭。結果造成國家被更大的剝削。

 

 

那個愛國團體叫義和拳

 

 

 

 

台長: 月沁韜
人氣(353)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