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有說青紅燈要復出,結果啊,立刻一些朋友介紹了不少人選過來,可惜大家自尊心都很高,不願意貼板上曝光,可能是怕被人指指點點、品頭論足吧。這些人選其實條件都相當不錯,為何還在尋尋覓覓呢?剛好在上EMBA,就學以致用論述一下吧。
通常會找男女朋友的可分為兩類:
一、 找結婚對象或至少是長久伴侶;
二、 抱著享受生活心態、不想受到長期關係羈絆。
把這兩者都視為一種交易的話,前者像在訂long-term supply agreement,後者則比較像是作spot purchase;前者影響深遠,後者較無關痛癢。
或許有人會不以為然,認為愛情多神聖偉大啊,怎麼可以扯到交易呢?然而,交易本來就不一定非得涉及金錢,單純地以物易物是交易,那彼此的終身承諾又何嘗不能算是交易。
先說第一種吧,對於影響深遠的交易,通常會有較高的交易成本,以訂立一個長期供貨契約為例,可能需要花更多時間找尋適合的交易對象、進行締約談判、簽約後花費更多成本監督對方是否確實履約,違約罰則也會相對嚴謹等。
婚姻此種長期關係的建立,涉及較高的交易成本,應該不難理解。當然婚姻不僅與交易成本有關,也可能包括下述現象,例如:
一、 弱勢的一方通常傾向想結婚
這種情況就像一個廠商所生產的產品,如果在市場上替代品眾多,往往會積極試圖想與交易對象訂立長約以保持營收的穩定。
在婚姻市場上也是如此,婦聯會、醫師娘協會裡頭不少就是此種類型,督促自己更加朝賢妻良母邁進;相對地,事業有成的女強人由於結婚的機會成本太高,自然會對進入婚姻多所猶豫。
二、 婚姻的交易風險難以轉嫁
一個廠商的交易風險,例如外匯風險可以透過購買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風險可透過轉嫁給下游或是分散交易對象來控制。
然而,結婚時就算雙方都花了不少交易成本來確認對方是否值得託付終身,但因為資訊的不對稱,交往時往往會隱匿對自己不利的訊息而放大對自己有利的訊息,使對方產生誤判。又因同時結婚的對象只能有一個,無法將此種被欺騙的風險適當轉嫁。
三、 創設專屬性資產(小孩)做為維持婚姻籌碼並非一定有正面效果
資產專屬性在夥伴關係中並不少見,例如代工廠商可能會為重要客戶購買專屬性資產例如專用機台以便提供更好服務進而掌握訂單,然而專屬性資產往往是雙面刃,同時具有創造交易價值以及增加交易成本兩種效果。
運用在婚姻關係上,老婆可能會想透過生小孩來挽留老公的心,雖然此舉可能可以稍稍提高維繫婚姻的成功率,但萬一離婚則會提高再婚的困難度。
之前刊登青紅燈的心得之一是,我覺得有不少朋友把風險看得過重,但連一點風險都不敢冒的人,通常都是無趣又一事無成的人。
當然並不是說完全不用考慮風險,前文也有提到婚姻的風險難以轉嫁,但未嘗沒有降低風險的方式,例如訂立婚前契約就是一個選項,但可惜在台灣婚前契約風氣並不盛行。另外,大家也可以推動修法,譬如立法引進分居後幾年即可單方訴請離婚的制度來降低結婚風險,或許可以提高結婚意願也說不定。
還有,不少台灣女性將自己視為折舊率很高的商品(當然此種認知與受社會價值觀制約有關),所以想趁著年輕貌美時盡快將自己以高價交易出去,並且在選擇對象時往往將對方職業、收入、房子、車子等作為最主要的考量因素,並自甘為弱勢的一方,這種想法是否算自我作賤呢?
其實啊,不論經營的是長期或是短期的男女交往關係,維持個體獨立性及獨特性才是最重要的,獨立性非僅指經濟,也包含人格及情感的獨立,而擁有個人獨特性,才不會太容易被取代。
至於生小孩,當然最好是真的喜歡小孩再來生,看過太多想把小孩當作婚姻籌碼的慘痛例子,往往只會讓小孩成為婚姻失敗的最大犧牲品,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