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一連找了4個工作全都碰了釘子
心情超鬱悶的....
昨天.....
想找一個能聽音樂又輕鬆的工作場所
so
我去應徵
[1]金革唱片..
結論
我們不收短期打工
.............................
[2]惟克爾
我之前就做過服務生
我原本以為這次能成功的
因為
表格寫好.時薪.工作時數.工作天全都談好的時候
另個人說
抱歉....
我們不能收短期打工
你了解嗎!...........
痾........痾..........痾....
[3]柏特萊
SORRY!....
你未滿18歲......
等到你18歲以後再來吧...
.................
.................
.................
[4]真鍋
其實真鍋只要16歲就能去那工作了
可是
你要跟他簽一個至少打工6個月的合約
不然要付違約金1萬元
SO ........XXXXXXXXX
我本來想再開學以前賺到2~3萬的
1萬元用來付學費
其他用來買球鞋或數位相機等民生用品
哀~~~~~~~~~~
不知道月娘之不知道溫ㄟ願望喔~~~~~~~~~~~
{還好在惟克爾找工作的時候,背後傳來一陣唏唏噓噓說..ㄟ 那個人是誰阿?是馬斗嗎?......讓我稍稍平復我憤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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