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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3 16:15:11| 人氣30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貧窮線放寬至10869元 惠7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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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線放寬至10869元 惠70萬人
明年實施 改列低收 每月多領數千

【唐鎮宇╱台北報導】明年起,國內「窮人」數恐達70萬人。衛生福利部昨公告俗稱貧窮線的最低生活費新標準,明年起,除五都與金門、連江縣外,其他縣市的貧窮線將由現行10244元調高6.1%到10869元,為3年來首次調整,這代表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認定門檻將放寬,兩者總數估將從現行的65萬多人增至70萬人。


衛生福利部昨公告台灣省及福建省最低生活費明年調整數額,台灣省由10244元調高至10869元,金門及連江縣由8798元調高至9769元。


新修訂的貧窮線標準

五都標準另行公告

五都部分,依法由各直轄市自行公告並報衛福部備查,目前僅台中市公告將由11066元調整為11860元、高雄市已向衛服部報備不調整,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則尚未公告。
衛福部官員說,最低生活費的數額,關係到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認定標準,會影響到收入較低家庭可否請領政府發給的生活扶助或醫療補助費用等。
依現行規定,家庭總收入除以全家人口後,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且家庭財產低於一定門檻,可申請為低收入戶,並獲生活扶助費、健保費全額補助,且家庭中25歲以下的高中職以上子女學雜費全免;家庭總收入除以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1.5倍者,可申請為中低收入戶,每月可享健保費減半、子女學雜費減免十分之三等,但無生活扶助費。
衛福部官員表示,《社會救助法》1980年公布實施,早年最低生活費是以消費支出做為計算標準,因為易受極貧、極富者消費水準不同的影響,因此2011年修法改以可支配所得做為計算基準,此次是修法後首次調整。


社福團體:仍太嚴

家住中壢的羅媽媽,目前和念國二的兒子相依為命,賣地瓜是主要經濟來源,她說賺的錢不多,但目前只達中低收入戶標準、還未達低收入戶標準,母子倆常得吃泡麵度日。她說,新標準實施後,將有機會改列低收入戶,每月可領數千元津貼,多少可貼補生活。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榮譽理事長白秀雄說,2011年修改貧窮線時,當時官方預估中低收入戶加低收入戶可達85萬2千人;但新法實施至今兩者合計僅65萬多人,顯示貧窮線標準仍太嚴,總盟已成立專案小組研究修法,近期將召開公聽會並提出修法建議。

房產認定有待檢討

台灣大學社會工作系教授林萬億則說,目前貧窮線的標準還可以,但家庭財產如動產和不動產的認定標準仍有檢討空間,各縣市政府有必要檢視目前存款、利息、房產的認定標準是否適當,以免一些真的很窮的人因為這些認定標準不完善,無法被認定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台長: 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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