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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6 08:56:03| 人氣10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CFA與反分裂國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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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與反分裂國家法

◎ 李坤城

五年前,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當時是民進黨執政,呼籲國際社會關切中國想要片面改變台灣主權獨立的現狀,並凝聚人民捍衛台灣主權的決心。但是在馬英九執政後,不但對於反分裂國家法的反對力道逐漸減弱,還一直朝向反分裂國家法所欲達成的目標「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前進。中國的政策很清楚,就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完成中國統一,所以反分裂國家法的十條條文,每一條都是在為兩岸統一鋪路。其中第六條說得很明白,「要求政府推動兩岸人員的交往;鼓勵和推進經濟合作,密切兩岸經濟關係,互利互惠;鼓勵推動教育、科技、文化等各項弘揚中華文化事業的交流,並要保護台商的利益。」如果不特別指出這是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還會有人以為這是馬政府為了推動ECFA的說帖。

馬英九上台後對中國政府卑躬屈膝,但瞄準台灣的一千多顆飛彈並未撤除,台灣人民還沒有共識,馬政府就急著要和中國簽定ECFA,中國只要靠著馬政府的ECFA,還用不到反分裂國家法,就可以用經濟上的整合漸進完成政治上統合了!

(作者為綠色和平電台主持

台長: 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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