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9-12-24 08:36:58| 人氣5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北社評論》老曹的和平統一法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北社評論》老曹的和平統一法

◎ 陳儀深

十二月廿一日曹興誠在各大報購買廣告,發表「懇請馬總統大膽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促進兩岸互信互助」的長文,一方面批評馬政府一年半以來「開放對大陸投資」政策仍然扁規馬隨,原地踏步、毫無更動,乃至「不統不獨不武」也是與「四不一沒有」無異,都是拖延之術,都是藉口民意、避免爭議,其實就是放棄管理,放棄一個國家領導人應有的責任。另一方面,他建議馬總統若要恢復威信並獲得連任,必須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

首先,這個法案的名稱應改為〈兩岸和平統一法〉,因為他主張「統一的條件由大陸提出,交給台灣民意表決」,若台灣人民不同意則間隔一段時間之後,公投程序重來,直到「兩岸最終統一為止」;若問:為何排除獨立作為選項?他建議馬英九如此回答:「中華民國已經是獨立國家,有獨立選項表示我們還沒獨立;那請問:誰是我們的宗主國?」可見曹先生所說的台灣民意決定以及「程序正義」只是表面的話,它與本土陣營主張的自決權不同,所謂自決權當然是可統可獨。值得警惕的是,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或是「已經獨立說」,在此竟然可以用來作為否定台獨公投的理由——儘管是以耍嘴皮的方式。

其次,曹先生為了抹黑、拒絕台灣獨立,還發明了「實質主權論」。他說過去一些本土派談的是表面的主權,即反對外來政權、要求本地人當權,其實是「地盤主義」,殊不知「許多國家獨立反而成為百姓苦難的開始」云云,應該像香港那樣有效率的行政、公正的司法、有品質的立法,才是享有實質的主權。稍有政治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是胡說,因為香港已經是中國的一部分,何來主權?而香港的吏治不錯,恰恰不是中國統治、而是英國長期殖民的結果。

台灣數百年來的苦難,實與「缺少一獨立國家」不可分,戒嚴時代島內外受迫害的台獨組織,基本上是反對外來獨裁政權不是反對外省人,而扁政府執政的缺失也不等於台獨路線的缺失。正當江陳會把酒言歡的此刻,正當馬政府宣示ECFA非簽不可的此刻,許許多多台灣基層的民眾在台中街頭的寒風中表達拒統的決心,而曹興誠卻花大錢購買版面發表這種扭曲事實、混淆視聽的言論,應該受到譴責。

(作者為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


台長: 嘟嘟
人氣(50)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 個人分類: 專欄 |
此分類下一篇:導彈脫一半的和平陰影
此分類上一篇:台灣有我們容身之地嗎?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