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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0 06:54:01| 人氣3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中選會不敢作主,那就人民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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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不敢作主,那就人民作主

◎ 黃帝穎

林義雄先生發起「人民作主 千里苦行」運動,得到基層熱烈回響,象徵人民對馬政府重大政策「黑箱作業」的高度不滿,從美國牛肉到中國ECFA,馬政府未曾尊重台灣人民,不只打壓人民要求「美國牛肉 重啟談判」的公投連署,更拒絕人民已完成連署的「簽訂ECFA應交付公投」提案,完全漠視「人民作主」的憲法精神(即憲法第一條「民主原則」與第二條「國民主權原則」)。

其中,民進黨要求政府與中國簽訂ECFA應交付公投的提案,馬政府恣意拒絕,但最誇張的是,究竟是哪個行政機關「阻礙民主」,拒絕人民的公投提案,似乎沒有行政部門敢出面負責,中選會二次答辯,都直指拒絕人民公投提案的,是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也就是說,中選會只是奉命作成「阻礙民主」的行政處分,實際上應由公審會負責,但公審會對此沒有回應,不只未參加訴願,也不敢提出任何答辯,對於為何阻擋民意,拒絕人民公投提案,沒有提出任何理由,責任都賴給中選會。當然,中選會與公審會都不敢「實質答辯」,實已違反法律要求的「說明義務」,將共同背負「阻礙民主」的歷史責任。

從中選會和公審會的互踢皮球,可見每一個政府部門都不敢承擔「阻礙民主」的法律與政治責任,而兩岸重大協議應透過公投程序讓「人民作主」,已是台灣人民的共識,既然沒有政府部門敢對拒絕公投的決策作主負責,就應該把公投權利還給人民,依據憲法讓「人民作主」。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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