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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8 09:25:48| 人氣14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小法典/刑法第25章遺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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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典/刑法第25章遺棄罪

第293條︰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94條︰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95條︰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記者蔡淑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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