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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7 11:49:21| 人氣13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急救責任醫院分三級 明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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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責任醫院分三級 明年上路
衛生署將全國兩百家急救責任醫院分為三級,重度級醫院若拒收重大傷病,將罰款六萬到三十萬元。(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為了避免邱小妹急診重症人球案重演,衛生署將依照緊急醫療處置能力,將全國兩百家急救責任醫院分為三級。若醫院無能力治療,有義務協助病患向上一級轉診,最後一線的重度級醫院,不得拒收重大傷病患或將其轉出,否則將罰六萬到三十萬,明年元旦上路。

民國九十四年邱小妹因受虐導致腦部嚴重受創,在台北市卻淪為急診人球,最後救護車一路開到台中縣才找到醫院收治,僵化的緊急醫療制度,引發社會輿論嚴厲撻伐,掀起要求改革聲浪。

重度級醫院拒收重症 可罰30萬

衛生署昨日公布「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標準」,將各醫院分為「重度」、「中度」、「一般」三種等級,重度級與中度級必須具備「急性腦中風」、「急性冠心症」、「創傷」、「高危險妊娠與新生兒」的急救能力。

新制規定,重度級醫院為最後一線的轉診後送醫院,不得拒收緊急傷病患,若非病人、家屬要求,也不得將緊急傷病患轉出,否則醫院將依違反緊急醫療救護法受罰。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標準公布後,衛署將召集專家對各醫院展開評定工作,公佈結果,提供一一九救護車與民眾就醫參考。無重度級醫院的縣市,衛署將輔導當地的中度級醫院強化特定重症醫療,包括成立心血管中心、創傷中心等。

五級檢傷分類制度同步實施

新制上路後,不見得能立刻解決大醫院急診壅塞的問題,官員呼籲,民眾不要一窩蜂擠進重度級醫院,因明年「五級檢傷分類制度」將同步上路,屆時中、輕度病患若到重度級醫院,恐怕得等上好幾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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