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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9 11:28:29| 人氣5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商受害 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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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受害 自求多福

◎ 高為邦

台商投資中國被騙、被坑的事件層出不窮,根據國台辦統計,到二○○七年四月為止的五年中,台商向國台辦投訴共有一萬零九百六十六件,國台辦對外宣稱結案率八十六.九%,但據本協會追蹤結果,沒有一個受害台商的案件得到公平的處理。

日前國民黨中常委沈慶京正式在中常會提案,並得到二十位中常委連署,強調「台商因紛爭懸案損失已超過兆元新台幣」,希望國民黨重視,建議行政部門主動調查了解,責成海基會列入第四次江陳會優先議題。自由時報七月四日以頭條新聞報導「中國台商被坑逾兆 國民黨坐視」,沈慶京的呼籲及自由時報的報導,意義非凡。

但是,國民黨發言人陳淑容次日特別澄清,認為海基會及國民黨大陸台商中心,均已分別適時(將台商投訴案件)透過管道,向大陸有關方面反映。她所說的沒錯,但只對了一半。海基會及國民黨大陸台商中心確實將我們的案件最終轉交給國台辦,但是因為沒有持續追蹤,更沒有據理力爭,最後充其量只不過是一個轉信中心,因為投訴無效,台商不如直接向國台辦投訴!數字會說話,二十年來台商向海基會投訴的案件共九六九件(到二○○九年三月),與台商向國台辦投訴五年有一萬零九百六十六件相比,只有百分之二,能不慚愧嗎?

海基會江丙坤董事長曾表示希望儘快與中國簽署保障台商協議,我認為即使簽了也無法保障台商權益!因為中共根本沒有保障台商的誠意,所以才用各種理由搪塞,譬如說沒有保護台商的法律,所以一九九四年公布「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又說法律訂得不週詳,因此於一九九九年公布「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再說保護台商的機構層級不高,因此二○○五年成立「台商投訴協調局」。

我認為海基會應該要求中國拿出誠意來,在北京成立台商法庭,將所有的懸案公開審理,准許台灣律師為台商辯護。否則與缺乏誠意的一方簽署協議,只是再一次愚弄受害台商而已。

(作者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www.vica.org.tw)

台長: 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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