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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4 10:46:37| 人氣5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再開放 陸配依親居留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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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開放 陸配依親居留可工作

〔記者施曉光、曾韋禎/台北報導〕馬政府拚開放,又有新進度!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兩岸條例修正草案」,開放中國配偶在台工作權,只要入境通過面談取得依親居留資格,即可在台工作;並取消現行財產只能繼承二百萬元的上限,取得長期居留權者,還可繼承不動產。

財產繼承200萬上限取消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草案三讀通過後,約有五萬名陸配可立即取得工作權。但民進黨立委翁金珠質疑,讓中國配偶取得工作權,至少將在台灣排擠七、八萬人就業,不像賴辯稱的只有五萬人,將讓屢創新高的台灣失業人口問題更形惡化;放寬陸配繼承金額上限,也威脅台灣子女繼承權。

朝野也達成取消二年團聚期,將陸配身分證取得時間由八年縮短為六年的初步共識。賴幸媛表示,草案三讀通過後,有三萬人可立即拿到身分證。

現行規定在台合法工作的中國員工,其眷屬在海外若有傷病、生育或死亡情形,不得申請勞保給付。但外勞已刪除此一限制規定,行政院認為中國勞工也應比照辦理,委員會昨決議刪除。

但翁金珠認為,在勞保財務吃緊下,未來在台中國員工及有工作陸配的中國父母過世,勞保還得給付其喪葬金,對勞保更是雪上加霜。

有關縮短陸配取得身分證時間,朝野達成初步共識,傾向取消現行須來台團聚二年,才可申請依親居留的規定。未來陸配取得身分證時間將由八年縮短為六年,且已在台團聚的時間,可依相關規定併計。

根據現行規定,陸配除獲長期居留權者(一般須六年),必須先經兩年團聚取得依親居留權,並符合經濟弱勢等特殊境遇條件,向勞委會申請許可後,才可以工作;若依草案,陸配只要入境通過面談並申請取得依親居留資格,即可在台工作。

賴幸媛表示,目前在團聚階段陸配只有三萬二千多人,依親居留階段五萬餘人中,尚無工作權的只有二萬人,修法後開放工作人數只有約五萬人;且陸配大多從事餐飲、看護、市場販售等基層工作,目前台灣相關基層工作職缺約有二十四萬人,只有一萬多人願意做,不致影響就業市場。

對於有人擔心放寬陸配取得身分證時間,人數會暴增,賴幸媛說,目前陸配在台居留時間已超過六年的人數不多,修法後可立即取得身分證的人數不到三萬人,佔目前陸配總數約十%。


台長: 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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