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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5 08:49:21| 人氣9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鄭南榕 堅持100%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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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南榕 堅持100%言論自由

一九八九年四月七日,自由時代雜誌創辦人鄭南榕,因刊登許世楷教授的台灣新憲法草案,遭國民黨執政當局控以叛亂罪嫌,當天清晨在軍警重兵鎮壓,強行闖入雜誌社拘提時,主張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他自焚身亡,震驚全國。

鄭南榕出生於一九四七年,即二二八事件發生的那一年,他是外省人,強烈主張台灣獨立。二二八事件及那個肅殺的年代深深影響他的一生,不惜為追求言論自由而自焚。

一九八四年初,鄭南榕為了辦雜誌並對抗當時警備總部的查禁,登記了高達十八張執照,同年三月十二日,自由時代終於突破當局的言論封鎖與政治禁忌而誕生。

自由時代週刊揭發許多當時的政治黑幕,共出版了五年八個月,一直到鄭南榕自焚後半年才結束。當年因刊登台灣新憲法草案被控叛亂時,鄭南榕誓言「國民黨只能捉到我的屍體,不能捉到我的人」,一九八九年一月二十六日起,他開始自囚於雜誌社總編輯室內。

鄭南榕在總編輯室桌下擺了三桶汽油,用膠帶黏著一只綠色打火機,雖然雜誌社有義工日夜駐守防範軍警強行拘提,但四月七日清晨,大批軍警要闖入雜誌社時,鄭南榕在總編輯室引火自焚,結束七十一天的自囚,為堅持自由思想殉道。(記者李欣芳)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sCcwEmb2oo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aNI8wneUBw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FlUvn_Vbpk

台長: 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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