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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2 08:06:58| 人氣19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二○○九年「新馬關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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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新馬關條約」!

一八九五年,中國與日本簽馬關條約,把台灣當貨品出賣給日本;二○○九年,馬英九要與中國簽ECFA(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令人強烈質疑,「馬英九要把台灣關入一個中國框架」,人民將面臨「新馬關條約」桎梏!

「馬」要把台灣「關」入中國,絕非危言聳聽,一八九五與二○○九時空背景差異很大,台灣已是主權國家,非當年可比,不過,當權者操控,台灣人民無奈,則可以併同看。

電影一八九五就是馬關條約簽定後,吳湯興等率本土子弟,不願接受日本統治,壯烈身殉鄉土故事,據聞,馬總統看到吳湯興戰死屍骨無存,黃賢妹絕食殉夫情歸大地,曾潸然淚下。

二○○九年,馬英九執政掌權,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絕大多數不願接受中國統治,為何馬英九違背人民意願,執意與中國簽類似新馬關條約的ECFA(即CECA)?

人民強烈質問,馬為何把台灣關在一中架構下漸進式統一?為了認同中國,就不顧台灣人民前途?就不管台灣人民為抗拒統一,未來要流多少血淚?

馬政府常舉歐盟及FTA為ECFA辯解,但稍微了解歐盟歷史,即知這根本是信口開河,欺騙社會。

一九九二年歐洲共同體十二國在馬斯垂克簽「歐盟條約」,做為政治、經濟、貨幣聯盟基礎,各國讓渡部分主權交超國家的歐盟行使,現有二十七個成員國。歐盟各國平等、彼此沒有併吞野心、都是民主政體、公投決定是否加入、沒有一國掌控歐盟。

馬稱簽ECFA是為因應「東協加幾」及全球佈局,目前的國際現實,台灣確難完全比照歐盟模式,但是,馬的ECFA,卻是台灣退讓主權,中國則可掌控,對內悍拒公投,根本就不是歐盟、不是FTA,而與中國和香港簽的CEPA相類,一個柔性強迫的新馬關條約!(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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