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函送案警擱家2年 一審竟判沒吃案

函送案警擱家2年 一審竟判沒吃案 〔記者孫友廉、何瑞玲/台北報導〕吃案無罪?板橋分局偵查佐張存馥受理的酒駕等案件,未依規定函送地檢署,逕將公文帶回住處,隱匿時間最長達2年,檢方依隱匿刑事證據罪起訴,法官卻認定只是積壓公文非吃案,判決無罪,板橋地檢署認為一審無異鼓勵公務員以因循...

新聞台: 國內外事 | 台長:嘟嘟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嘟嘟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