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刑法妨害秘密罪

刑法妨害秘密罪是指「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最重可判3年,張媽媽為自己權利,將錄音機藏在桌下,偷錄雙方1小時談判對話,並非無故,內容是「自己與他人」對話,也非「他人」的非公開活動,這並不涉妨害秘密,竊錄內容有「證據能力」。(記者劉志原)

新聞台: 國內外事 | 台長:嘟嘟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嘟嘟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