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立院三讀>持有3、4級毒品 須負刑責

<立院三讀>持有3、4級毒品 須負刑責 也要處罰金 參加講習 〔記者曾韋禎、項程鎮/台北報導〕未來毒販不能再以「拉K無罪」誘使青少年吸毒!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案」,新增持有第三、四級毒品罪責,持有或施用第三、四級毒品者,除應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金,並應接受4到8...

新聞台: 國內外事 | 台長:嘟嘟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嘟嘟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