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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3 19:30:52| 人氣465| 回應2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他不怪 他是妳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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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媽媽:我收到妳的信了!

但我認為不需公開妳信的痛苦和困擾
但我想公開我想告訴妳我的感想與感受 ...

妳們是在基督教家庭長大
我還真羨慕!
所以聖經對妳們該更熟悉
特別是妳們又那麼忠心於主...!

我是第一代 整本聖經還沒理解ㄋ!
所以跟妳討論還真是小朋友講故事...
不過我是以自己所知和所讀的來說 及我的感受....
不對處還請糾正喔!


聖經能在幾個世紀來來一直被支持
證實真是來自上帝與它的可信度!
所以它真的是一本最棒的書!!

但在人的解釋之下 有時反變為最可怕的一本書!!
但可怕的不在書 而在於人對它的看法和說法...

比如當時血腥的十字軍東征!
還有可恥的宗教法庭制度!

而且在近二百年來更被用來支持奴隸制度!
和種族隔離政策的合理化...

而現今...
又被用來譴責同樣是信仰上帝的同志 變性人 雙性戀和跨性別人士們等.....
因為教會誤用聖經造成這些人成為受害者!
讓他們造成罪惡感!恐懼!憤怒!和孤單痛苦的生活!!

以前我有個朋友,不論在各方面都非常的優秀
在學問,藝術,待人處世種種方面..

他可以說是我道德和正直各方面的模範!
可以說是完美無缺!又是雙博士!待人謙和!知書達理!更是愛人如己....
以他的條件多少女孩是夢寐以求!
除了他是男同志之外沒有哪方面和人不同!!

他勇敢真實面對自己的性取向!
也很老實告訴人他不願欺騙人!而隱瞞別人去結婚生小孩!
他認為那才是真正的欺騙!他不願騙自己真實的愛情...
 
後來他加入了教會 他坦承自己的性取向!
因為他認為教會應該是一個有恩典 有更多愛 有公正的地方!
對他而言那是他一生企盼之處.....

但他反而遭到殘酷的對待!
原本
他認為在教會中 應該能得到的是”愛” 也更能學著更真實的”愛”!
而不會是慘酷的對待

相信在教會中沒有人想得到殘酷的對待吧!
更沒有人希望自己遭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吧?

讓我感受最大的衝擊是他有天留了一張字條....
那張字條上寫了一句話:”我不知道要怎麼辦”!
後來他自殺離開了這個世界....

後來我終於明白他的掙扎和痛苦!!
當教會慘酷對待這些人(當然我也是之一更是我親身體驗過...)

他們心中的想法是 因為我們有罪!!
所以他們要為上帝拒絕罪惡!!
這件事是最可怕的....

我親身體會教會在對待我們這些他們認為所謂違反真理的言語時
這跟本已經成為教會歷史上最大宗的恐怖迫害!!

這才是今日所存在的異端!!
他們把同樣我們是上帝的兒女當成不配是上帝的兒女!!
世界上沒有一種異端是像這樣子吧??
這些教會不是犯了小錯而已吧?!
而是更大的錯誤!!
因為他們不歡迎罪人!!!

比如結了婚又離婚的人
除非你離婚是因為配偶犯姦淫

我在一次的基督教退修會認識一位女性
她活在婚姻暴力下離了婚!

而她的前夫也再娶生了小孩
她遇到過去追求過她的男友
這男友知道她受到的傷痛和恐懼感....
因為真正愛她於是他們結婚了!!

她對這男人為她的付出 彼此更珍惜也更忠於那第二次婚姻!
更愛他的先生 他們也學著愛別人...
所以到了教會 去愛需要幫助的人 也奉獻金錢幫助教會

但是再婚的事情教會知道後
他們卻有一件事不允許做
就是領受聖體!!!
因為只有重生上一直活在基督裡的人才有這樣的權利領受聖體!!!

妳想想看...
這樣不是使他們每天都活在是犯姦淫的光景之下嗎???

主到底怎麼看這件事呢??

在馬太福音(瑪爾谷)寫到:誰若休自己的妻子而另娶就是犯姦淫 辜負妻子
若妻子離棄自己的丈夫而另嫁也是犯姦淫

而人因為要遵從主的話而用此來傷害這些重視第二次婚姻的人還重要

只要是再婚的人他們已在婚姻失敗之中的現實壓力之下
因著要聽從主的話
教會很難伸出愛的雙手在這些同樣愛主且追隨耶穌的兒女上!

我遇到的那位女士當時痛苦萬分
她説教會要她除非和第二任配偶離婚
否則她會下地獄 不然就是離開教會

那時就有很多主內弟兄姐妹叫她換教會

可是他們有沒有想過換了教會就真的沒事了嗎?
她被教會受的傷痕就會癒合嗎?
她心中真的就認同自己了嗎?

結論是應該知道如何真正理解耶穌的話吧!
人對耶穌的話下的結論就是: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這是神的意思祂設了婚姻
所以不論你經歷多少痛苦或悲慘也好 原則就是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神要長久的婚姻關係 可是他們離婚因著許多原因 那要怎麼辦?

教會說:要與現在的配偶離婚 再回去和前任的配偶結婚!
但之前的配偶已經又結婚了也又有了子女...

最後教會說:看吧!離婚不是神的原則 祂要我們忠於婚姻!

那時後我對這女士所去的教會感到悲哀......

他們說要有耶穌的愛!!

那他們要這女士他們這些再婚者要在哪裡重新面對生命??
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忠於自己第二次的婚姻呢??
如果真正信靠上帝並同為基督的肢體
教會要是能伸出援助的手 這是不是才是神”愛”的啟示呢??

而妳兒子是個同志
妳為什麼認為他是學壞了??
而不是去思考一下他所告訴你的那幾句話??

他是自願選擇的嗎??
而且他必需壓抑上帝給我們最特別的一樣東西!!
那不是就是”愛”嗎?!

愛自己 愛別人 沒有愛情人不就和動物一樣!
動物是以牠的本能去尋歡而不是因為愛且有固定的伴侶嗎?!

真正在舊約和新約不都說上帝愛所有的人嗎??
還要再持續多久...
用聖經來定這些人的罪??

讓多少人喪命!或離棄神??
這樣到底是誰的罪比較大??

教會會用羅馬書第一章來定同志的罪
但羅馬書第一章真正去仔細讀過 也請妳再去讀幾次

主要講的應該是說有些人明明在心中知道上帝的存在
可是在心中拒絕認識也不感謝上帝更不去榮耀上帝

所以上帝說:你想要不需要我而活我就任憑你
看你在不需要我的情形下你能做什麼
神使他們心中裝著不義
惡毒兇殺 競爭詭詐 毒恨 背後說人侮慢人 怨恨神 狂傲自大 捏造惡事 違背父母 無親情 背約 也不憐憫人....
然後其中有些人與他們的同性慾火攻心彼此貪戀!
但是為什麼?
而他們是如何的一群人呢?

他們是一群知道有上帝但是不感謝上帝的人!!

請瞭解!!
上帝不是因為他們是同性戀才不接受他們!
上帝會拋棄並任憑他們 而相反的!
上帝拋棄並任憑他們是因為他們不感激祂
所以他們最後才會落入了自己尋歡或對同性的慾念中...
而不是因為他們有同性戀的行為舉止!!

上帝要的是有信任 愛情 才有性
而那不才是真正愛的婚姻的需要嗎??

當然也有慾火攻心彼此貪戀一時性慾的人
這種人在現今社會中就算有婚姻者不也同樣都還存在
只為了一夜情不也都是?

所以你兒子他們和保羅在經上說的人並不一樣!
很明顯 這是事實 教會就是以聖經經文為理由
將這些基督徒屏除在外!!

這全是錯誤的...
跟本是誤用聖經經文反是錯的!!
不光是錯而且殘酷邪惡!!
更蹂躪人!!

但我在教會看到的這些基督徒並不是他們所說那樣!!
我看到的反而終其一生愛主! !
他們在生活之中就愛主了....
就算有時被別的基督徒錯待了!
他們更抓著主.....

也願妳瞭解!
我相信你的兒子心情和我曾相同!!!

因為我們的身份不被人接受我們
但是我還是感謝主!!!

所以不是所有的同性戀都只為貪戀色慾!
許多是為了真愛而非性慾玩樂!!

而在他們之中 許多人遭受基督徒的騷擾和憎恨!
但他們身上所作的事 讓他們依然有上帝的恩典和信心!
更能使他們依然能再承認錯誤的對待.....

妳能接受我這種人我很感激...

妳一定也不希望自己的心肝寶貝被人欺負他的弱點吧??
因為他想要的和努力的目標和一般人完全一樣!!
他們愛上帝愛耶穌甚至比所謂的教友更愛主!!
教會憑什麼不接受他們??

因為教會說:主對這些人經文有許多是排斥的是違反的是錯的!!
除非他們遵守!

妳能諒解我受過的痛!!
妳可知道我被多少教會傷害過!

還有教會說我這是違反真理!
所以我的婚姻上帝不認同!
所以我該離婚再變回去!!
那請問我要變回去哪種?
那時的我真是內心交戰痛苦萬分更是生不如死!!!

他不怪 他是你兒子!!
而且是真正在生活追隨耶穌的的真正神的兒女!
不要窄化神的愛.....

妳可否再次去注視他的眼睛讓他再告訴妳一次:他是愛耶穌的!!
之後妳能不能注視他的眼睛告訴他;不行!因為你是同性戀!不能成為教會的一份子!!
你能作嗎? 妳是否作的到? 如果是我! 我不能! 絕對不能!

我會歡迎他 擁抱他 愛他 就如耶穌愛我一樣!
我更會在基督中愛他接納他!!

所以擁抱或拒絕妳的兒子接受或排除...
我無法為妳決定..

但我只想告訴林媽媽:
上帝的愛就像大海一樣廣大...
妳能接受我 希望妳更能接受妳的兒子!!
因為他是妳的血中血肉中肉不是嗎??
我們都是自己生命的作者!
不能用不對的素材來寫故事!
這一部份是他的素材!
更是他寫出生命故事的素材!
因為上帝要我們以我們所擁有的一切!
盡全力去寫出最好的故事......
不然我這種人要如何去寫我的故事呢??

你兒子或那些離婚又再婚者 甚至包括我的情況一樣!!
相同點之一就是:”我們”確實存在!!!
那些離婚但未再婚的人
他們的狀況雖是單身
但需要的也無非是身為人的基本需要 需要有另一個人有著親密的 私下的 深入的 相互信任的關係 這也是那些人同樣所需要的...
許多人在讀了羅馬書第一章後會認定是慾火攻心彼此貪戀 可是那些人所做的所需要的與所有的人都是一樣的!!
在美好的婚姻中 要的不正是從另一半身上得到陪伴 深交 親密 擁抱嗎??
我不會因為上帝給別人極大的恩典而不驚奇於祂對我的恩典!!
我愛祂!正如妳兒子愛祂一樣!
因為我知道我愛祂多少 祂給我的愛更多更大!!!
因為祂必不捨棄我......

願上帝賜福你們一家人!!!
也願真理的聖靈溫暖並釋放妳的心!!
平安!!

台長: 店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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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林媽媽
當了那麼久基督徒想不到讓一個孩子點醒真是可悲!我只為了教會牧師的說法對這種人有了先主為見的看法,只是想不到會發生在自己孩子身上!我第一個想法就是天呀我怎麼會有一個違反上帝創造的小孩我怎麼面對上帝!你的話點醒我一件事你知道是什麼嗎?他是我的骨肉是上帝給了他這樣的生命是我生了他.我都不能面對他誰能面對他且愛他?一個母親都不能接受和愛自己的骨肉誰還會愛他呢?
是的他除了這一點在別的方面和你說的朋友都很像,他很用功什麼都不用我擔心現在念碩士學費也都自己打工從沒讓我擔心還會拿錢給我要我買點喜歡吃的東西!這樣的好孩子我應該感到高興,我不接受他最傷他的反是我這生他的母親了!我真可恥當了幾代的基督徒反而不懂的去愛我自己的捱子還傷害他,我該陪著他一以走過你說的他的生命故事.對的他是我兒子它不怪!這句話真是一針見血!我一個母親還比不上你一個旁觀者我能體諒你而不體諒自己的兒子?謝謝你一語驚醒夢中人.你信主很久了嗎?不簡單的孩子你得到上帝的恩典真大呀!怎不去念神學呢?你應該有這樣的呼召才是我會為你禱告的謝謝你!孩子!
2007-03-15 23:42:38
小毛
給林媽媽:

我國中時,以為身體女性喜歡上同樣是身體女性的就是同性戀,我當時以為我是同志(後來才發現我是個變性慾者).

也在當時,跟我很不錯的朋友(不是同班),是個基督徒,在我面前說「基督教不接受你這種人,聖經裡說的很清楚」我心理很難過.

班上也有兩三個基督徒,不過只有一個跟我說基督教不接受同性戀,那個離我遠遠的,其他兩個都跟我不錯.

到了這兩年,我有個朋友(女生),跟一個基督徒的女生在一起了,基督徒那方因教會給的壓力常跟我朋友提分手.兩個人在一起,明明是件很愉快的事情,卻必須為了宗教而常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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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們家不是基督徒,信的是佛教,不過我想..大部分家長發現自己小孩是同性戀或是變性慾者的反應都是一樣的..不能接受跟震驚
我今年19,從國中時爸媽就曉得我喜歡女生,我爸沒說什麼,我媽很不能接受,前年,他們知道我是變性慾者時,他們支持我.大家覺得我很幸運.
說真的,家人是最能支持一個人的力量!親情,也是最難得的感情.
如果你對同性戀了解多一點,你就不會覺得他們是怪胎.
去年,我十分不能接受同性戀者,想一想,如果我都不能接受他們,他們又會接受我嗎?人與人需要尊重摟,不要有先入為主的觀念.例如:同性戀的私生活一定都很亂、同性戀一定都是因為被異性甩才會變同性戀...等
我認識的同志可都很帥、很美,異性也都搶著要的喔!很多都很珍惜感情!
假如你會困惑,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可以幫助你!
http://www.hotline.org.tw/

小孩是同志不是你的錯,他一定比一般人更經的起流言蜚語!
另外提供給你看一下:
一些研究,特別是在阿爾弗烈德·查爾斯·金賽的男性性行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Male,1948年)和女性性行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Female,1953年)中,一項試驗要求受訪者從一個由絕對同性戀到絕對異性戀連續變化的性傾向譜中對自己進行評估,然後對評估結果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後,金賽認為大部分人群顯示出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是雙性戀者。很多人都會被雙性所吸引,雖然通常他們只偏向於某一種性別。金賽以及他的同事據此認為,只有很少的人群(5-10%)是絕對的同性戀或異性戀。相反的,只有更少的人是「完全」的雙性戀。
2007-03-16 03:03:30
宗教規條並不能救人.也無法使人真正快樂.有時上帝所放在我們心裡的良心會說實話.說出我們真實的感受.但許多時候我們就連良心都像被火烙慣了.失去了知覺.對與錯只不過是跟著喜好與環境的變遷而更改變動著.如果有一個不被震動的國.你願意進入嗎?那裡比爭論好太多了.因為辯論比賽的輸贏並不能使我們得著永生.只有更認識真愛才能認出假冒的愛.林媽媽...加油...竭力追求認識耶和華...
2007-03-16 13:21:07
請問板主
你曾在基督教告知你的身份被傷害 不表示所有的教會都會這樣來傷害你們 而你現在又到了天主教
你反對基督教的真理 那天主教的真理不市也應該一樣 除非你不敢再告知 不然天主教教規更不能接受不是 能不能領聖體是要我們醒察自己有沒有罪配不配領聖體 完全市看你個人認為你這次該不該領受聖體 可是以我所知天主教對所謂違反真理的人除非你隱瞞 不然受洗都不能 那不是才是個大的迫害和異端 不然為何教庭有那麼多性醜聞 牧師可以結婚是因為誰給我們一個配偶 可是天主教的神職人員不結婚不代表他們沒有感情和性慾 但天主教反更加不能離婚 而要這所有的神職人員都沒有愛人的權利和被愛的權利還有連有性慾都不能有 這不更可怕 這才是真正的異端吧 還有請問佛教徒不是也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嗎 可以請你回答我的疑問 難道你到天主教就沒被傷害 可被接受 應該不是吧 那你又為何認為基督教才有迫害 這樣不公平喔 所以我想知道你的回答 感謝
2007-03-16 19:03:20
hiloci
我說過我只是提出我的看法.我並非牧師也不是神父更沒讀過神學.同時我到天主教也並沒有隱瞞我的身份.這點我認為該讓您知道!也許您的問題我無法給您一個回答.但我會請問神父好嗎?
在這裡想讓您知道的一件事:我剛跟神父談我的問題時他還無法給我答案.但他給了我一個擁抱並告訴我他相信我這一路走的很辛苦.不論結果如何教堂都歡迎我去,因為那是天主的殿不是人的....光這點,就夠讓我明白神父用天主的愛待一個第一次見面的人!這安慰就超過一切!我目前只能這麼回答您謝謝
2007-03-16 20:44:20
佛教的確有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

不過請問您知道那句要表達的意思嗎?

現在高中的公民與社會課本裡也有提到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
是說 不可自殘、自殺、打架鬧事

消極悲觀的破壞自己的身體是不可以的
對個人、對社會、對國家無利益而傷及自身是不可以的
若自殺自己 厭惡而戕害自己的任何軀體是行不通的

假如照您的想法 佛教徒是否火葬、器官捐贈也不可行了?

與人善言 暖於布帛 傷人以言 深於矛戟

你可以有你的想法 我也可以有我的想法
或許我們想法不同且不認同對方的想法
但是 我不干涉 反對 或阻礙你的想法
我也不強迫你要接受我的想法
2007-03-16 21:05:23
請問板主
我問的問題你還沒回答完我等你回答還有給毛的話:你們改變上帝的創造還要自找理由?沒有天生的同性戀或變性慾跟本就市不順服上帝想結婚好好的女人不當弄得不男不女的不市很可悲嗎
2007-03-17 01:12:46
禿
有天生的同性戀或變性慾.我想你可以請教一下精神科醫生,我問過三四位精神科醫生,醫生們都說的確有天生同性戀、變性慾,當然也有情境式及假性同性戀、變性慾.

變性慾者不是說變性就能變性,要有兩年且在兩間醫院評估通過才可變性,當然也要有家長同意.

我曾經想改變 對 就跟你說的一樣 心理把自己當作女生 但我失敗了 徹徹底底的失敗 當女生對我而言是在演戲 我就是認同自己是男生

同性戀或變性慾難道就不想結婚?
如果不想結婚 同性戀者為什麼要爭取結婚的權利呢?

你覺得所有的同性戀跟變性慾都很不男不女,那我只能說你認識的人太少了!你所知道的同性戀及變性慾的世界就只有媒體及網路帶給你的,你是否再現實生活中認識許多的同性戀者或變性慾者呢?如果有,我想你就不會說出這番話了.

有很多外表跟異性戀者一樣的男女生,其實就是同性戀者.也有外表狠男性化或女性化的,像ella,卻是異性戀者.

你已經設有立場你就是討厭同性戀及變性慾者,如果你真的去研究同性戀及變性慾者,以及接觸他們,就會知道你我並沒什麼差別.

神愛世人,不是嗎?

既然同性戀變性慾無殺人放火,自己的性取向及性別認同,又干別人何事呢?如果你不喜歡,大可以不要來這裡看,沒有人強迫你阿!
2007-03-17 02:41:42
SAM
我不曉得你為什麼對同性戀者跟變性慾者如此反感,我想一定有原因吧!你倒可以說說看,讓我們解決你的疑問,不是嗎?
課本裡教你如何尊重性傾向不同的人是錯誤的嗎?
請您仔細看我親手打的,一字不漏,好好了解一下「現代」的觀念,要仔細看,好好了解
先打一篇,手太酸!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ookk010/
2007-03-17 03:34:33
Sam
好好看完,我也是很仔細的唸完課本!
2007-03-17 03:35:20
請問板主
我想問你的是你們這種改變身體也就是上帝給你們的身體 那現在你離開基督教改去天主教 那天主教的說法看法和對待 有接受嗎 這才是我要知道的重點 請別避重就輕 你能批評基督教就請回答我對天主教的問題謝了
2007-03-17 18:46:48
給那位傑我是小林
我看到你留的網站我就一把火!再仔細看你的留言我反而覺得你真是個最可悲的人!!我不知到你是哪種人不過我可以確定你的上帝在你的心中讓你說了實話!因為你必定欺騙他所以你的良心才會不安痛苦認為自己有錯應該改變!!所以你說的正是自己欺騙世人和自己所造成的痛苦對不對!!所以你認為沒有人的愛是真愛因為你找不到愛所以將一切都推給上帝國度!我看到這裏是在討論和發洩與表達受傷的感受!所以你就算認為得到不論人或上帝給你的愛才是你自己說的假冒的愛!!
因為你跟本沒有真正愛過人或你的上帝只是嘴上說的你多愛要追求以上帝的國!!所以你才會痛苦才會認為人的安慰也是假的只有上帝的是真的但你又認為你上帝的愛還有真假之分!我為你感到悲傷因為你必是一個無法真正驗對自幾和你上帝的人!說句重話假的愛來自你自己不是別人因為你跟本不懂愛只會口中說主呀主呀的人還真的是讓我在這遇到!
面對你自己的良心吧!別再當過披著羊皮的狼了可悲和不安自責會一直跟著你到你面對的那一天!!因為你連眼淚也沒有呀!!
2007-03-17 20:17:31
或許我是基督教裡所不
給那位請問版主
你知道為什麼台長要改變身體嗎?
你看過留言版放的連結嗎?
你需要懷疑他到底原本是男還是女嗎?去照個x光跟看染色體然後見個面給你看結果就知道了!
你覺得他在批評基督教 那你大可不必來
如果你看他的文章會覺得很不高興
也沒人要你看他的文章
是你手癢點進來不是嗎
2007-03-18 01:52:32
hiloci
那位基督徒朋友,你可以針對我,但我希望不要批評別的朋友好嗎?你要的答案今天神父回回來我會請問他,但我不知是他口述我打中文好?還是你希望他直接回答你針對的問題讓神父親自回答好?不過他只能打英文.不過我想說一句話:基督教的因信稱義中不正是說真理是讓人得自由嗎?我還是只能先回到到此抱歉!!
2007-03-18 18:39:19
給那位傑我是小林
既然基督徒相信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救恩,就當明白救贖所拯救的是人性本有的軟弱,是這軟弱所形成的罪行。藉著十字架的救恩和大能,能使我們脫離那些敗壞的行為,謹守真理的教導,內在漸漸地形成新的生命,是聖潔、公義、慈愛的生命。就如使徒保羅所說的:在我裡面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這就是基督徒終其一生所追求的信仰。
同性戀者若只有同性戀的傾向,而沒有同性戀行為,這就是與歷代普世的基督徒一樣,有困難有軟弱,需要到神的面前求恩典、求醫治。若已經有同性戀的行為,就該承認那行為是罪,需要認罪悔改,接受各樣的醫治。每一位基督徒都是罪人,都有自己的軟弱與無助,也都同樣需要不斷地依靠從神和弟兄姐妹來的幫助。
如果同性戀者明白這樣的道理,也願意追尋,他就是真真實實的基督徒了。我們理當稱他為弟兄姐妹,以基督的肢體相待。教會團契更應該接納、相互扶持(因為同性戀者也有他的恩賜,也能夠服事)。倘若教會團契不懂得如何服事他們,那是我們的虧欠,也應當繼續陪伴支持,尋求專業的幫助。反之,若同性戀者不願意承認自己的傾向或行為是軟弱是罪,甚至喜歡過著同性戀的生活,基礎上就已經不是基督徒了。因為他不認為同性戀是罪,不認為需要改變。那主基督的救恩與他有什麼關係呢?


這就是你留的網站走出哀及的文章之一:這不叫迫害叫什麼叫什麼??????
2007-03-18 19:32:28
hiloci
我先給你答案:叫誓反教(protestant)
如果你對孔子對天主的敬拜不相信,我可以把我所有的研究給你讓你清楚你對別的宗教的不平.如果你需要我很樂意謝謝
2007-03-19 03:21:06
基督宗教對同性戀態度
基督宗教對同性戀態度的歷史回顧

◎主恩團契 曾牧師

  基督宗教(含基督教與天主教而言)對同性性行為議題的驟變,可以用西元十三世紀做為分水嶺。在西元十三世紀前,基督宗教並不會迫害從事同性性行為者。尤其在西元(耶穌基督誕生後)1000年間,教會對有同性間愛慕的行為舉止採取著開放友善的態度,不少神學家都支持同性間的愛慕情愫,甚至連奧古斯丁都曾在其自傳中陳明對男性的愛慕之情:「我感到我與他的靈魂已變成一個,存在兩個身體裡。生命變得可怕,我實在不願以『一半』而活。若我深愛的他死去,我怕我也會死亡。」(周華山,1998:110頁)

  西元十至十一世紀時,隨著當時歐洲社會強調自由情愛與浪漫戀愛,提倡真摯熱烈的情感。不像過去把生育視同為「性」的唯一功能,而漠視情感(丈夫熱情愛戀妻子,甚至會被視為通姦,因西元十一世紀之前,對婚姻的正常期望是生育,而非情感交流)。自由愛戀的文化於此時期亦相當茁壯,像當時歐洲便沈醉在英國獅心查理王與法國國王菲力浦的戀情中,基督教大學內之異性與同性感情,皆為學生熱烈探討的焦點(Helminiak,1995);發生在同性之間的情愛與行為不單在社會中造成迴響,亦在基督宗教神學上備受祝福。當時最重要的神學家安瑟倫(被譽為經院哲學主義之父及奧古斯丁二世),強調感情關係對他在神學研究上的祝福,從書信中可看到他與同性愛人的情感:「不論你往哪方,我的愛跟著你;不論我在何方,我的慾望擁抱你,……不用說一語,我知你愛我;不必說一聲,你知我愛你。」(周華山,1998:114頁)

  然而自西元十二世紀中葉起,Peter Cantor開始唆使譴責神職人員間的同性戀慕情感,且完全不同於前人的詮釋,開始把舊約聖經中的創世記之所多瑪城(Sodomy),和新約聖經中的羅馬書第一章,解讀為上帝對於同性性行為的譴責(Helminiak,1995)。西元1197年,基督宗教歷史的拉特蘭第三次會議(Lateran Ⅲ)是教會界有始以來,首先對同性性行為之行為求處刑罰的會議(Helminiak,1995)。從西元十三世紀開始,保守主義瀰漫整個歐洲,秩序與一致化成為最高考量,而從事同性性行為者與猶太人,則淪為受盡迫害的少數族群。在神學思維上則回復早期基督宗教對性慾與快感的厭憎,強調「性」必須是為了生育,因同性愛情不能生育,屬於「非理性」,(異性夫妻間情感交流及性愛表達,和生育無關,也是「非理性」),故受盡當時基督宗教教會鄙夷。而在法律上規定要把從事同性性行為者活活燒死,並把所有災禍歸於此類人身上。

  自西元十三世紀後,基督宗教教會內開始針對同性間的逾越行為,產生一連串的迫害至今。
2007-03-20 02:15:01
janet~三面夏娃
我引述蜚聲國際的大陸女舞蹈家金星在她自傳《挑戰上帝的錯:金星的舞夢人生》中說的一句話:
「要誠實面對自己的人生,當命運碰到需要抉擇的瞬間,要回應的不是別人的聲音,而是自己內心深處最誠實的聲音」。
金星何許人也?
在她生命中歷經過「中國最優秀男舞者」的輝煌,享受過解放軍上校的風光,也徘徊在自己是不是男同志的迷惘。十一年前,二十八歲的他決定「挑戰上帝的錯」,讓自己回歸到最能自我認同的女兒之身。<<資料引述自2007/03/20中國時報>>
人們不是上帝,人們無法聽見,上帝跟金星的呼喚。上帝對她的兒女唯有使用她們兩個之間共同之語言,行為相互感應,不容旁人置啄。
聖經這本書力量很強大,遭到誤用時產生的禍害力道也是無窮的。多少人假借聖經妄稱自己的意旨?摩西引述上帝對出埃及的猶太人的十條誡命,不可妄稱上帝的名。這種為了剷除異己,扭曲聖經話語含意,行壓迫逼迫之實的行為,難道就符合聖經教訓。人無法取代上帝,幫上帝詮釋上帝所為跨性人預備的道路。上帝的器皿自有上帝的用處,上帝的兒女自有上帝的聖工要謹守。換個教會也好,就我知道同志教會北中南高都有,像我在嘉義我的教會對我也很友善,人只要聽從上帝的話與就夠。人的看法與作為自有上帝座最後審判。
2007-03-20 13:02:28
Quinton
遇到自己不能接受的事情就用教義來打壓別人,是不好的唷!很多事情得把整個人生故事看完才能真正認識到為什麼別人做了這樣「看似」違反上帝創造的事情。單挑一個事件來評論有什麼困難!每個人身上都有幾百種事情可以單獨被挑出來用教義評論。

如果有人說任何改變上帝創造的自然就是不對的,那我覺得講這話的人可能活在世界上很痛苦,因為他每天都在吃基因改造的食物,出門看到一堆整形診所改變上帝的傑作,去看醫生也是盡力與死亡的命運抗衡,就連剪指甲剪頭髮不也都擅自改變自然嗎?.......唉!這種事情說也說不完,最重要的是,他違反上帝愛人的真理,我不是基督徒,也不是天主教徒,但是就連我這樣一個沒有受過上帝言語薰陶的人都知道聖經最重要的精神就是神愛世人!愛人必須先放下自己的成見耐心傾聽,哪有人看表象就可以決定對錯的呢?
2007-03-24 05:08:0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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