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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0 13:50:36| 人氣1,70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散瞳劑的疑惑請各位家長醫生仔細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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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散瞳劑就是(仿單)說明書治療近視標示外使用藥物

仿單標示外使用藥物

美萬名醫療人員 收錢替藥廠說好話

 更新日期:2010/10/20 13:17

(路透華盛頓19日電)新聞機構與非營利組織聯合調查發現,1萬7000多名醫師及其他醫療業者向7家大型藥廠收取金錢,代價是與其他醫師討論這些公司的產品。

根據今天公布的調查,380多位醫師、護士、藥師及其他專業人員在2009至2010年間收受10萬多美元。這份報告說,有更多醫師也可能收受金錢,上述數字是根據7家藥廠資料判定。

收受這些金錢不違法,一般甚至不認為不恰當。但這份由新聞團體ProPublica、消費者報導(Consumer Reports )、全國公共電台(NPR)及多本刊物所做的共同調查顯示,收受金錢有時會促使醫師開出「仿單標示外使用藥物」。政府核准藥品上市時,會規定可以使用在哪些疾病上,醫師用於其他疾病,就屬於仿單標示外使用藥物。

這份報告同時指出,多篇研究顯示,即使送給醫師的只是小禮物或小筆金錢,也能影響他們的態度。許多公司以前常把藥品名稱印在筆、杯子及其他物品上,然後贈送給別人當作廣告,現在也不這麼做了。

這些團體使用阿斯特捷利康公司(AstraZeneca)、瑟法隆(Cephalon)、葛蘭素史克(GlaxoSmithKline)、嬌生(Johnson & Johnson)、美國禮來製藥廠(Eli Lilly)、默克製藥廠(Merck)及輝瑞藥廠(Pfizer)提供資料,有些藥廠因為法律協議被迫公布資料,有些藥廠則是自願提供。中央社(翻譯)

台長: 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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