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男人男人之後,很糟糕的是,不寫個女人女人似乎很不合理。把人類粗分為男人女人,是太粗暴了些,二元論斷世界,簡單,但是無情。那好像是某立委的恆等式論調:投阿扁的會去投公投,阿扁票應該=公投票,開票結果不相符,就造成他絕無僅有的選票不實的訴求。
在絕大多數性別想法裡,總是會遺忘第三性的存在,男歡女愛天經地義,是打從出娘胎就注定的角色色彩,一旦有所逾越,難免會有些難堪。這樣看來,人類的愛情,反倒不如動物界的開放。有些動物的性別取決於愛情的當下,兩個成熟但未分化的個體在瞬間決定你是公的,我是母的,共度未來。撫育的天職不全然在母性角色上,海馬爸爸就是。
基於女性這個角色其實我看到的是千年難以變異的男女主從關係。從來沒有一個男人會以娶到殷琪感到無比光榮;也很少男人會對蔡英文有太大想法,當游月霞脫口說出『老處女』的時候,然後還要硬ㄠ成讚美之詞時,難免覺得這個角色是帶點被征服的意思。一旦一個女人難以征服時,就會被拱為『聖女』(年輕的時候)或『老處女』(年老色衰時),就如同對登山者而言,聖母峰就是『聖山』,除了基於崇拜之外,還帶點嫉妒不甘。
愛情呢?大多也是男才女貌!男者才氣縱橫,女者花容月貌是絕配,即使前者醜一些也無所謂,頂多被唸一下『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如果家財萬貫的話,那一切就非問題。貌不美的女生就有點悲哀,非得靠著培養內在才有出頭一天。向白鳥澤麗子那般自信滿滿,然後擄獲俊男的例子還真少。
在愛情上,我們其實更應該更自立自強,或者像動物界的作法一樣,看著雄性動物花枝招展求偶來,而不用自己精心打扮爭風吃醋去。
打扮只為自己,不為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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