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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2 16:01:17| 人氣38|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 1 0 0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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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第100篇文章!

我想寫重要的事情!

我要徹底的忘了你!

我已經不想再對你說什麼了

因為!說再多也沒有用不是嗎??

我希望!在我徹底忘了你之前你都不要找我!

10/4的事我自己想辦法!

今天我上線~你也在!

但我們都沒有找對方!

後來你就下線了!

這應該是個不錯的開始!

畢竟~我們拖了一年多了.....

就把這份感情收起來吧!

你要丟掉我也沒話說!!

就這樣吧!無緣的人!

台長: 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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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彩虹同志(同志心情、資訊)

靈兒~
小姿~其實有很多情侶當不成情人也做不成朋友~
好比我跟她...我跟她分手的日子裡...不曾聯絡...但至少你們是朋友...看到前幾篇~她說如果妳交了新的伴不要給她看~她會”吃醋”~她也不要妳還她鑰匙~這表示她心裡還是有妳...她或許只是想找到以前那種熱戀的感覺<==我覺得啦~
妳先試試跟她做朋友~記得不要越線喔~
加油~!
2006-09-22 17:41:5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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