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v 原文出處:http://www.wretch.cc/blog/div/1815190
作者: Div (另一種聲音) 看板: SD_Div標題: 擁抱(13)時間: Tue May 17 18:16:33 2005漸漸的,台灣的過年越來越沒氣氛了。因為小家庭化了。不像以前幾十個人熱鬧滾滾的大家族,過年了,就是一片熱紅,還有熱呼呼的年糕香四溢。那時候的小朋友,生活娛樂少,所以應該單純的快樂吧?﹦﹦擁抱(13)*君是一個喜歡籃球的女孩,不,應該說,君是一個喜歡「贏」籃球的女孩,可惜,她在女孩子當中手趨一指的球技,在我高中籃球隊,大學系籃的身分下,完全發揮不了作用。首先,我飛的比她高,畢竟我是180,而她只有168。再來,我跑的比她快,因為我穿的是Jordan,而她只穿Reebok。最後,我力氣比她大,我已經非常小心了,可是籃球這種把人關在狹小的籃下空間的運動,身體的碰撞難免,而最後跌倒的人,往往不是我。不過,君永遠是精力充沛,永遠想贏球。所以我們的籃球比賽不斷,交集卻也不斷。而我們都利用她下班之後,我下課之後,大約晚上十一點,正當我一個人漫步在籃球場的時候,她總是會一身勁裝,在籃球場的聚光燈下現身。而為了增加比賽的刺激性,君甚至還提出賭注的要求。比賽是不公平的,賭注當然也就不公平。如果她贏了,是一頓王品牛排,如果我贏了,路邊攤刀削麵一碗。如果她的目的是讓我不放水,我想這招實在太有效了!因為小弟家境清寒,請不起王品,所以我倒是一場也沒輸過,而她,在我們認識第二個月的時候,已經欠我超過一百碗的刀削麵了。在她筆記本上,我還看到這一行字,「認識第52天,負108場。」忍不住問她,「原來妳每天都會記錄啊?!」她笑了起來,「不,我是想看看,你這個沒良心的男人什麼時候會良心發現,請我一客王品。」我也跟著笑了,然後一個輕鬆的轉身,上籃,得分。「第一百零九碗,麻煩請小姐記一下啦!」*我跟君更熟的時候,會開始到她的店裡看她賣鞋,才知道她賣鞋的技巧實在高明,已經不是筆墨能形容,也許,當初她所說得「最佳銷售員」的頭銜是真的。她平均每天可以賣掉一雙鞋,有時候到了旺季,甚至可以賣到三雙以上。我常常有種奇怪的感覺,君的賣鞋技巧,就是讓買鞋的男孩,以為君在喜歡他。「我覺得妳是用肉體在賣鞋欸!」「喂喂喂!說話客氣一點好不好!」君雙手叉腰,又氣又笑的說,「我是用心,用心!所以顧客才會喜歡跟我買!」到後來,我跟運動用品店的老闆,所有店員都熟了以後,我還會拿著自己的讀物,到那家店去閱讀,跟他們打屁,甚至喬裝成其他的顧客,巧妙的刺激其他顧客的購買慾。跟君在一起的時光,我才能試著去忘記陳怡與竹的影子。若單以外表論,君跟她們比較起來,可以說是比較完美的典型。君的五官分明,身材高挑,眼睛大鼻子挺嘴巴小,如果不是一身稍嫌黝黑的健康皮膚,她應該會是一個風靡校園的美女。曾經不只一個死黨同學問我,「喂,你最近跟一個美女走的好近!哪一系的,介紹一下吧!」我總是笑一笑,「那是我在路邊撿到的,我也不知道哪一系的!」如果我回答的時候,君剛好在旁邊,她的鐵拳往往會毫不客氣的擊中我的背,雖然不痛,可是這一瞬間,所有聞到蜂蜜靠近的蜜蜂同學們,都會互望一眼,然後快速逃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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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君的關係,比竹更像朋友,而若單以男生的追逐而論,君比竹更忙碌。每個買她鞋子的男生,都要的到她的電話,而電話打來,她肯定是來者不拒,接電話先哈拉個三分鐘再說。「喂!妳到底記不記得對方啊?每次都是...『挖!好久不見了!』換個新詞吧!」在她旁邊的我,忍不住吐槽她一下。「喂!沒禮貌!我在講電話!」拿著手機,她總會這樣斥責我,然後當她掛斷手機,又會聳聳肩,說,「他是誰啊?想把本姑娘,再等個一百年吧!」我知道,君對男生,是很有魅力的,那些去而復返,來找她的男生形形色色,有的是還在唸書的高中生,有的則是像我一樣遊手好閒的大學生,甚至有開車百萬名車的小開。我常在想,君是如何看待這些追逐者的?「我怎麼看他們?」君歪著頭想了一下,「買鞋的金主囉。」「咦?那我呢?」「你....」這一刻,君的眼神變了,那種慣有的淘氣與不在乎的神情消失了。這一瞬間,短的讓我以為只是自己的錯覺,因為她馬上恢復正常,「你啊,是最可惡的人,不買鞋就算了,還讓本姑娘倒欠你108碗麵...」「對不起,已經是109碗了...」「喔??你完蛋了!!!等我練成轉身勾射,我要你把王品當廚房!」「當廚房幹嘛?」「沒錢付帳,所以天天要去那裡洗碗!」*君算是一個男孩子氣的女孩,不過個性爽朗,可是,三個主角中,我最喜歡的還是竹。(把情緒放進故事裡頭,好像不太對喔。)--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相簿 http://www.wretch.cc/album 有佈景主題 速度很快 可得志於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譬道之在天140.120.134.80海seasafe:推薦這篇文章 [05/05/17]seasoonting:推薦這篇文章 [05/05/17]ishlary:推薦這篇文章 [05/05/17]fireye:推薦這篇文章 [05/05/17]atajdem:推薦這篇文章 [05/05/17]atajdem:「手」趨一指→首 是吧?:) [05/05/17]wahpooy:推薦這篇文章 [05/05/17]starfall:推薦這篇文章 [05/05/17]whitecupid:我也喜歡竹,不過我是女的 XDD [05/05/17]walkingfox:推薦這篇文章 [05/05/17]tonyschi:推薦這篇文章 [05/05/17]dy20408ww:推薦這篇文章 [05/05/17]whitecupid:推薦這篇文章 [05/05/17]mephone:推薦這篇文章 [05/05/17]lovebbfish:推薦這篇文章 [05/05/17]aaaaa擁抱(12)http://www.wretch.cc/blog/div/1815188作者: Div (另一種聲音) 看板: SD_Div標題: 擁抱(12)時間: Tue May 17 18:13:34 2005肚子餓了,要下去吃年夜飯。幸好有ryuc兄陪我打屁。不然一個人的網路的確無聊。﹦﹦擁抱(12)*在失去竹的那段日子,我認識了君。君並不是我們大學的學生,她是在我們大學對面的運動用品店打工的女工讀生,會認識她,完全是因為Jordan,那位NBA有史以來最會飛的球神。當時,他仍是全世界的籃球迷矚目的焦點,這位老而不死,退而不休的球神先生,宣佈要加入巫師隊,準備再來一統NBA,唯我獨尊。而那天夜晚,我就帶足了我的零用錢,還有對這位球神的最後崇拜,來到運動用品店,尋找Jordan球鞋,來宣示我對他的死忠。「什麼?!賣完了?」原本因為老球神退休而滯銷的系列產品,沒想到又因為他的復出,而再度成為熱門商品。當時的君用誇張的語氣說,「哎,你已經是第三百零六個來問Jordan的人啦...」「既然如此,那我順便看看有什麼其他的鞋子好啦。」我還記得,當時試穿鞋子的時候,君鼓起彈簧般的唇舌,一力推銷店裡的運動鞋,好幾次,連我這個身無長物,杰然一身的窮學生,都想去銀行借貸來買鞋了。「我突然覺得,妳鞋一定賣的很好吧?」正在替我換鞋的君抬起頭,笑道,「哈哈,賣阿內共,我可是榮獲本年度最佳店員獎的熱門人選。」「呵呵,看得出來,我叫阿村,妳呢?」「人家都叫我君,很高興認識你喔。」很奇妙的,我跟君就這樣在運動用品店認識了,兩個人交換了對方的綽號,卻都同時保留了自己的名字與身分。可是,漸漸的,我開始常跑這間運動用品店,也許是因為生活中少了竹,也許是因為君的某種特質吸引著我,也許是因為,我還死忠的等待著Jordan再展神功,將老家公牛隊打得人仰牛翻。因為與竹的漸行漸遠,使得我能藏身的處所越來越少,在沒有竹的圖書館裡,我會將書本當漫畫書來塗鴉,在沒有竹的系館,我會將靈魂寄託給周公。我知道自己沒有任何資格去責怪竹,畢竟所有的傷害都是我一手造成的,我們靠的太近,這一次的傷口,也註定如此之深。而在這個寂寞的時刻,君闖進了我的生活裡頭。*﹦﹦鬼扯太多,第三女主,君,角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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