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吳淡如 原文出處:http://styleblog.vogue.com.tw/style_b/article.aspx?name=denru&no=11370
分手之後,誰對不起誰的問題已經不重要;若回頭審視也救不了結局,何必再三的回頭看?!這一段婚姻,他不快樂,她也不快樂。有好幾年時間,他認為,當初結婚根本是個錯誤的選擇。在不傷感情的狀況下,他本來已經和妻子和平的辦了離婚登記,只是某些理由,他不急著搬出去。她也沒趕他走。有一天,她出門去了,電腦沒關,基於好奇心,他偷窺了她的個人資料,竟然看見她的情書。情書裏情真意切,措辭纏綿悱惻,讓他很訝異,結婚十年,妻子一向木訥,言行也很刻板,他從不知道妻子有這麼好的文采——只可惜那些情書不是寫給他的。妻子從來沒有寫過情書給他,這使他又氣又恨。他繼續檢索她的私人檔案,竟然發現了一張看不見上半身的男女親密裸照。女的,確定是前妻本人。男的,當然不是他。這時,他簡直氣急敗壞。再檢查情書和照片的存檔日期,更讓他憤怒:這根本是離婚以前發生的事!也就是說,妻子和他那麼和平的離婚,根本是因為她老早就紅杏出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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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前妻回到家後,他怒氣衝衝的質問她。前妻覺得兩人既然已經離婚,他沒權利管她。兩人鬧翻了。他告了前妻通姦,前妻告他妨害秘密罪。倒楣的是,因為已經離了婚,前妻的通姦並不成立,而他反而被判了妨害秘密罪。這是一個真實的社會事件。它透露著一些弦外之音:一、離婚後再住在一起,是一件危險的事情。雖說男婚女嫁各不相干,但心理上還是會因對方另有對象而氣憤難平。二、就算是枕邊人,彼此之間也可能完全不瞭解。她在你面前刻板無聊,在別人面前可能風情萬種;他在妳面前冷漠無情,在別人面前可能溫柔萬分。三、凡事不要回頭看,分手之後,誰對不起誰的問題已經不重要,一本書已經寫爛,結局那麼糟,何必再三翻閱前頭的細節,探討誰是誰非?那些是非,都是經濟學上的沉沒成本,像掉進海裏的數位相機,就算撈起來也不能用了。未來的喜樂,比過去的是非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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