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我輸。
沒資格恨之入骨,也稱不上是切膚之痛,不過總是有點悻悻然。
終於,還是我輸。
早已被他的身材吸引,相貌還恰好是我喜歡的那一類型……已經是6、7年前的事。他曾經活躍於各類型的舞台表演。那時候的我,不能說是一個小弟弟,不過年齡的距離,總令我覺得我不會是他的那一類型,所以從也不曾想過他會有興趣認識我。
就在這樣的大前提下,輾轉6、7年,偶爾在花樣場合擦過,我總會安份的待在一旁,我知道他不曾知道我的存在。
沒想到一年前一次不安份的躍動,我們竟然認識了。全因為一個朋友,以為我們本已認識,才造就一次意外。那晚的我們,在理智中適量地沉醉在彼此之間,沒有太多的對話,只有點到即止的身體觸碰,感受指尖殘留著對方些微的體溫,唇邊輕擦過的唇,徘徊在極度的渴求與極端興微的興奮之間,彷彿彼此也期待著下一次激烈的溫存!
其實,是我錯!
他的來電,只是回電;他的電郵,只限回信。偶而,會收到他轉發的趣味電郵。一年之後,他隨意轉發的一個意淫電郵,竟激起了我的慾念。我的回信,就如一次赤裸的邀約,將我一直潛藏的慾望,徹底的展示。我只不過相信,我終於等到了時候。
回信!收到他的回信!
字面上,他深感興趣;實際上,他還是站於暗角,觀看著我的舉動,享受著我赤裸的感受,無私的表白……昔日舞台上的他,今天彷彿成為觀眾,角色轉換,但沒有共鳴。
我終於知道,還是我輸。我不甘心,在我刪除所有可以刪掉與他有關的地址號碼,他還是不曾發現,因為我由始至終還是得不到一個主動的邀約。
終於,還是我輸。
文章定位: